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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县纪委召开了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任务,同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开展多种方式的学习,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巩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通过近几天的学习,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把XXX以来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的集中体现,是XXX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党的纪律建设领域的生动实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的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与2018年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既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又更加符合工作实际、符合推动发展需要。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学在前、谋在实、做在先,以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积极的行动,奋力推动各项新规定新要求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学习贯彻,确保落地见效,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二、认真学习研究,坚持学思践悟,深刻理解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完善,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我们要紧跟党的方针政策,深刻认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要求,把稳政治方向,带头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遵循,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增强敢于善于斗争的本领,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必须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自觉把这一重要思想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结合基层监督工作实际,将具体条例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运用、不断探索,更好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基层建设发展提供纪律保障。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强化纪律建设,确保严格执纪、精准执纪,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过完善制度流程等方式,不断强化对直管单位纪委的监督指导,确保《条例》执行落到实处。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强,来不得半点虚假,既要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又要学习宪法法律法规,精准把握纪法标准,真正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同时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三、强化责任意识,注重知行合一,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尤其对照修订条款,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同时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到监督执纪工作中,强化日常纪律教育,落实好严管厚爱要求,引导党员既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又能放下包袱、轻松上阵。

  纪委监委要精心谋划、迅速行动,在学懂、弄通《条例》上下功夫,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执行者。一是集体学+个人学,夯实理论固根基。将新修订的《条例》作为纪法教育的“第一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从《条例》的修订背景、增减条文、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全面学习;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在县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中,根据新旧条例对照表研讨交流,全面巩固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条例》,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条例》学习理解到位、贯彻落实到位。二是线上学+线下学,实现教育全覆盖。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编发《条例》解读文章、新旧条例对照表等相关内容,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随时随地阅读学习。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将《条例》学在经常、用在日常。三是理论学+实践学,知行合一强本领。将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贯彻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立足监督首责,紧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情况、作风情况和廉洁情况开展监督,提升正确适用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的能力,做到策略精准、处置精准、量纪精准,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心存敬畏、警醒知止。

  四、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

  《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是给全体党员划出的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当遵守党纪的模范。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如果自己不能带头遵守党纪,在履职时就会没有底气,说不起硬话,因此要时刻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必须做检视自身的典范。要时刻以《条例》为镜子,对照检视自己,防微杜渐,时刻注意党旗所指、党旗所向,决不让初心偏离方向。必须提升履职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贯彻上走在前、作表率,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严格监督执纪。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格执纪、精准执纪,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落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做到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提醒,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感到监督就在身边、纪律就在眼前、红线就在脚下,使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同时,把弘扬新风正气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纠树并举,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执纪,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XX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l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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