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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时期必须把依法治国摆在第一位

  选择依法治国或是以德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必须审慎面对的一项重大课题。回顾近2000年的中华历史,无论奴隶制、封建制,当政者都一直以人治为刚,强调以德治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二者究竟应保持一种怎样的关系?市委党校教授在课中对两者之间的定位与关系进行了科学剖析,明确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观念我完全赞同,但个人认为,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正走进“深水期”这一关键而特殊的历史时期,应该强调把依法治国摆在第一位,全面发挥好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井然有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之所以必须突出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原因在于:
  第一,我国的法治意识发展滞后,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不相匹配。在中国2000多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我们一直以人治为核心,正所谓“君权神授”、“君为臣纲”,人治思维在中华民族中已深深打下烙印,即使进入21世纪的今天,身边还有不少人,甚至包括一些所谓的学者名人,还在呼唤“强人政治”,期待明君治天下,这种思维完全悖离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完全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这方面最具代表性事例的就是近些年出现的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无论个人诉求合理与否,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找清官,县区解决不了找省市,省市解决不了找中央。而我们的法院却被冷落甚至忽视,虽然这里面还存在维稳、司法程序繁杂等其他因素,但不可否认,人治思维一直存在我们很多人的心中。基于此,我们党经过不断探索总结,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中国政治发展和改革中一件划时代的大事,是全党全国 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中国走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第二,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期,必须依托法治进行强势推进。在上海自贸区建设经验中,政府管理方面最成功的经验就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一理念是在市场经济深化改革中一次成功的思维革命,是市场倒逼改革的一项光辉成果。反观我们大连,我们必须承认,一些干部思维僵化、利益藩篱林立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制约我市经济改革的发展和深化,严重掣肘我市经济的全面振兴。要解决好这个问题,不能仅仅使用思想教育和道德说教,必须依靠法治的力量强势推进改革深化。这方面,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效果。市委、市纪委先后开展了整治全市营商环境、“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等活动,肖盛峰市长向全市政府机关干部提出了“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本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也按照职责要求多次对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为官不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该说,在全党反腐的大形势下,我们党员干部的敬畏守法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不敢腐的局面已经基本形成。但是,我们在制度跟进方面还需长期推进,在如何构建完善的法制环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焕发公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解决好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等方面,需要认真思考和总结。可以说,这个问题不彻底解决好,我们的改革事业终将停滞不前,经济的全面振兴将遥遥无期。
  第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全体国人的热情期望。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总体来看,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这本身就是普法效果的具体体现,也是巨大的社会进步。2011年,醉驾被列为犯罪行为,写入刑法;执法与司法“无缝对接”“环环相扣”,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这个事例证明,陋习完全可以通过法治有效破解。法令行则国治。“喝酒不开车”已经逐渐成为公众的普遍行为准则,这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努力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结果,也是全民普法取得成效的实证。弘扬法治精神,熔铸法治社会,就必须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遏制现实中嘴上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际心中无法、践踏法治者,以实际行动打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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