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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执纪监督  强化问责追责
推动部队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管理工作是单位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实施安全问责追责,就是强调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等性行为追究责任,以此来增强单位抓安全管理工作的动力,这对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有效落实安全管理,推动单位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充分认清责任,强化问责追责的思想认同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加大安全问责追责是确保单位安全行之有效的方法手段。从当前情况看,仍有少数同志对落实安全责任认识有偏差。有的认为各项工作人多、摊大、事杂,出点情况不意外,保住安全要靠运气,对实行问责追责能否取得实效、能否落到实处持怀疑态度;有的认为当前各项工作压力大,再弄个追责问责,担心会束缚了手脚,一旦出了事影响自己前程。因此,必须教育引导各级充分认清强化安全问责追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问责追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从地方党政机关实行领导干部问责的情况看,强化安全问责追责是形势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实施了领导干部问责制,对推诿、拖延、懈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甚至违法履职的党政机关和相应职能部门的责任人依法问责。2015年8月12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798人受伤,24名直接责任人员和25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被公开宣判,其中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2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判处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16年7月1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说明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成为一种常态。从近年来部队有关事故案件处理情况来看,对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处理也是雷厉风行、不留情面的。由此可见,在当前安全工作标准越来越高、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越来越重的背景下,强化安全问责追责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各级一定要统一思想,理清思路,积极适应安全问责追责新常态。
  (二)从自身建设的具体实践看,强化问责追责是履行职责使命的需要。近年来,各项工作和活动越来越多,时间紧、标准高、工作量大,且动用的人员、车辆和工程装备多,面临的安全风险高,如果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很容易发生安全问题。单位的各项工作都要以安全为前提,如果安全工作不托底,势必会影响全面建设,提高实战化训练水平、有效履行职能使命更是无从谈起。因此,强化问责追责是高标准实现单位安全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单位凝聚力的有效手段。
  (三)从推进自身建设安全发展的现状看,强化问责追责是实现安全发展的现实需要。不安全,所有工作都是一句空话。实现单位安全稳定,如果仅靠制度约束,缺少有效的问责追责力度,也难保万无一失。因此,只有通过构建预防为主、责任前置,抓在平时、重在警示,督促各级履职尽责抓安全的经常性问责机制,才能使人人身上有担子、有动力,变“要我抓”为“我要抓”,变“要我防”为“我要防”,从而强化预防工作的主动意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长久地落实。
  二、全员明确责任,增强主动作为的责任意识
  安全工作渗透到日常工作方方面面,单凭抓安全的业务部门和干部骨干单打独斗,很难从根本杜绝安全问题的发生。每一个体都是单位建设的参与者,都是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只有全员抓安全,凝聚形成抓安全管理的磅礴力量,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托底。
  一是抓学习教育,让人人知责任。强化安全责任和忧患意识,应坚持教育为先,使大家认识到没有事业心就会丧失工作动力,没有责任感就会降低落实标准。因此要在思想上常引导,行为上常警示,把安全常识、安全法规、安全责任事故通报等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纳入教育学习材料,落实年有学习月、季有学习周、月有学习日,通过反复学习教育,让每一个人都清楚“我管谁”“谁管我”“管什么”,使大家在明责中强化使命意识,在履职中端正尽责态度。
  二是抓制度规范,让人人明责任。明确、规范各级抓安全的职责、秩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根本。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安全领导小组牵头、机关业务部门对口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度。依据上级法规文件,修订相关规章措施、健全工作规范,明确各部门、各科室抓安全的职责和任务,解决安全工作“由谁来抓、抓什么、抓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标准、如何实施责任追究”的问题,形成用制度规范秩序,用措施推进工作,用责任促进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是抓环境建设,让人人愿尽责。综合运用安全教育、安全提示、安全文化等载体,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全方位进行理念渗透和文化熏陶,真正把安全理念根植于官兵思想深处。坚持定期发动与随机发动相结合,充分利用会议、学习、集会等时机广泛进行思想发动,把思想发动贯穿各项工作始终,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认清自身责任。用安全文化引领安全建设,通过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培养大家的安全思维和安全行为,为实现安全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三、精细区分责任,构建科学严密的责任体系
  安全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确保单位安全稳定,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细节抓起,做到全员额管控,全时段运作,全方位覆盖,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其位、负其责、尽其职。
  一是明确各级职责,确保人人身上有担子。要依据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各级主官、分管领导、部门领导、机关干部和基层群众的安全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各级职责。从各部门、各科到安全员、值班员等等,必须一一明确安全责任,确保一级有一级的责任,一个岗位有一个岗位的要求,做到人人心里有账本。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要提倡能级管理,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指标,事事有人管,激发广大群众人人想安全、主动抓安全的内在动力。
  二是细化分工,确保条条战线有人守。“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只有把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系统、各因素、各环节中的细节问题分析透、研究透,才能防患于未然。机关要结合实际,自上而下逐级、逐层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和具体目标,明确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把职务和任务、权利和责任统一起来。各级在组织遂行各项任务时,一定要对安全工作用心思考,用心琢磨,把每个细节都考虑到,明确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并认真抓好检查督导,切实做到细而又细、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确保不出纰漏、万无一失。
  三是紧盯重点,确保关键环节有重兵。干任何工作都不能一线平推,“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各级要把落实安全责任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隐患排查治理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措施,坚持重点人员重点帮扶,重点问题重点治理,重点时节重点防范,重点部位重点管控,落实好“全面抓、全程抓、全时抓、全员抓”的要求,一项不漏、一件不落地扫描过滤。只要有隐患,就要小苗头当问题抓,小问题当大问题抓,建账挂号,明确责任,做到定人定位定时限,以“投入万分,防住万一”的态势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尤其是对一些影响单位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和久治不愈的老隐患、硬隐患、大隐患,各级一定要狠得下心,下得了本,想尽办法,用足力气,集中优势力量,用打硬仗的态势把它拿下。
  四、全面监督责任,加强依责问效的监督检查
  明责是前提,督责是关键,实施严格的问责追责制度是实现部队安全管理的助推器。各级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盯着每个时机、每个环节、每个步骤,促进安全管理工作末端落实。
  一是发挥“一个组织”作用突击查。就是充分发挥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网上查、实地查,重大节日联合查、突出问题反复查”的方式,采取拉网式排查、拉单式整改、拉脸式讲评等方法,牵头做好安全检查督导工作。
  二是把握“两个时机”重点查。即执行重大任务时和处于特殊时期时,要重点对各级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指定防范对策,提出责任要求。特别对安保、抢险、维稳处突等阶段性重点工作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阶段性工作安全有人抓、临时性任务安全有保障。
  三是关注“三个对象”跟踪查。首先是各级副职。在安全管理方面,一些副职感到压力不大,总认为上有主官负责,下有具体人员落实,自己是闲职,对抓安全管理工作不主动不尽心。要通过区分主官与副职的责任,实行副职干部对具体事项包干负责,跟踪检查落实情况,使其克服依赖思想,主动分担安全责任。其次是机关干部。针对业务科抓安全职责不清,个别干部肩上无责的问题,重点抓好“机关基层关联挂钩”等,克服“齐抓共管谁都不管,人人有责都不负责”的问题。再次是基层干部。在督责中,要使广大基层干部明白党政主官同为单位安全负责,对单位全面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共同负责,防止党政“分工又分家”。
  四是利用“四个会议”贯穿查。即充分利用每周交班会、每月首长办公会、每季度干部讲评会、每半年的双向讲评会,总结分析各部门、各级干部履职尽责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和督导落实情况,着力解决抓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领导热、部署不热,机关热、基层不热”的问题,切实把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引向深入。
  五、全程追究责任,树立失责必究的鲜明导向
  古人讲:“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责任不清、赏罚不明,干部抓安全的责任意识就会淡化。现在有的干部抓安全管理工作讲得凶、抓得松,不敢较真、动真格;还有的原则性不强,不敢抓、不敢管,当老好人,特别是对违纪问题不敢果断下手处理,起不到教育警示的作用。严肃问责追责是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要坚持依法从严治党、从严执纪,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切实形成在安全管理问题“谁也不能马虎,谁也不敢马虎”的局面。
  一是从严执纪不偏向。追责问责要坚持以法规制度以依据,为责任轻重为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律条令》等条令条例对责任认定都有很具体的明确,这些都是我们强化追责问责的依据准绳,因此对因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客观公正的进行调查取证,形成结论,以这些规定为根本依据,根据责任大小合理评定,这既是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也是依法从严治党的现实要求。在问责追责过程中,决不能因为有“上级要求加大惩处”而搞人大于法,要严格依据条令规定合理追责,坚决防止把“从严”变成“越严越好”。
  二是较真碰硬不手软。血的教训一再证明“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治党不严,祸患无穷”。严肃问责追责是推动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都要坚持从严执纪,树立失责必究的鲜明导向,对履职不认真、工作不尽责的,要敢于揭短亮丑。对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做到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解决问题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坚持人人平等不护短,凡发生问题的,不论职务多高、贡献多大,不论单位以前成绩多突出、个人表现多优秀,都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程序问责,确保标准统一、客观公正、一视同仁,坚决防止偏袒姑息、因功抵过、严兵不严官、严下不严上。
  三是严明奖罚不含糊。按照“责权统一”、“奖惩一致”原则,结合评选年度工作总结,对安全意识强、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将安全管理情况与个人提拔使用切身利益挂钩,对责任心差、违反制度规定、违章违纪导致发生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做到奖足以激励人、罚足以警示人,从而营造风清气正、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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