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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政治性不断增强,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落实中既注重“改”的举措又注重“立”的机制,有力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的解决,为巡察发挥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夯实了基础。虽然成绩有目共睹,然而从“回头看”、“机动式”巡察和有关检查调研情况来看,巡察整改不平衡问题在个别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成为影响当地政治生态和改革发展的毒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
  一、影响巡察工作“后边篇文章”的四种表现形式
  (一)“讳疾忌医”。“今人有过,不喜人规,如讳疾而忌医,宁灭其身而无悟也。”主要表现在:有的被巡察党组织或不愿、或不能、或不敢正视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巡察提出的问题视为小题大做,不仅不以为意,甚至还认为是组织故意找茬;有的则在整改过程中蜻蜓点水、敷衍塞责,只解决容易改的面上问题,不愿去触及事关自身利益的问题以及问题背后的深层次根源,面对矛盾上推下卸。
  (二)“叶公好龙”。“王莽谦恭未篡时,叶公好夫非龙也。” 主要表现在:有的被巡察党组织缺乏真抓实改作为支撑,不敢较真碰硬的问责,最终使整改遇阻,让群众不满;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表态积极、讨论热烈、言辞恳切,人前“表态多、调门高”,背后则“行动少、落实差”;有的该开的会一个不少,该发的文一个不缺,该走的流程一步不落,给人一种不整改彻底绝不鸣金收兵的感觉,实际上却玩的是明里一套暗地一套的伎俩,口号喊得震天响,整改起来轻飘飘。
  (三)“看戏”“演戏”。“隔岸红尘忙似火,当轩青嶂冷如冰。”主要表现在:有的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不落实,把巡察整改责任推给纪检监察部门,将巡察与监督混为一谈;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整改落实中当看客,或认为自己不是单位领导与己无关,或感觉自己没被巡视组、巡察组“点名”,摆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漠然态度;有的把整改当作戏来演,不求整改落实见实效,只顾全情投入飙演技,看似全身心投入不遗余力,实则逢场作戏全程不走心。
  (四)“交账过关”。“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主要表现在: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奔搞表面功夫和材料堆砌,认为只要整改时限一到,检查验收通过就顺利过关了;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既然已经巡察过了,便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有的不重实效重包装,搞“材料整改”,玩“数字游戏”,看似建了一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但在随后的工作中,依然有干部违反纪律或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被纪检部门问责、处分的情况。
  二、原因分析
  (一)落实“后半篇文章”的主体责任有待增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强化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督查、强化成果运用、用好问责武器。但一些党组织仍对自身承担的责任主动落实不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仍存在“一巡了之”“侥幸过关”“平安着陆”等消极心理,究其实质,就是对整改意义认识不够深刻,认领整改责任不够主动,特别实在落实和执行方面,有意或者无意地搞变通、打折扣。
  (二)落实“后半篇文章”的督查督办有待加强。当前,上级党委已经将督察督办巡察问题线索的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列为内部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但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仍在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结果、轻过程”、“重表象、轻实质”的问题,整改落实流于形式、整改过程生搬硬套、整改举措浮于表面的情况不同程度地仍然存在。
  (三)落实“后半篇文章”的配套制度有待完善。在工作实践中,各级党委为加强巡察理论研究和创新,吃干榨净巡察成果,在总结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等巡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先行先试,巡察整改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但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理念僵化、固化,或坐等上级发文,或盲目“依葫芦画瓢”,或“浅尝辄止”,没有处理好“常”和“长”的辩证关系,管根本、管长远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三、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的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XX市XX区积极创新实践,从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务求标本兼治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巡察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推进巡察监督提质增效。
  (一)厘清“三级清单”。一是厘清区委组织领导责任清单。修订完善“一规划三规则”,即九届XX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办工作规则和巡察组工作规则,明确区委推动巡察工作职责。二是厘清协作部门(单位)监督责任清单。印发《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细化纪检、组织、政法、公安等部门(单位)协作巡察工作具体职责,建立函询、会商、反馈、共享四大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厘清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清单。印发《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制度》,规范被巡视党组织六大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追究,压实各级党组织整改职责。
  (二)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科级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平台作用,按计划、分批次安排59名优秀科级后备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既拓宽了巡察干部的生长渠道,又破解了巡察力量不足的短板。二是建立巡察对象风险等级量化评判机制。对全区27家重点职能单位的257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研判,针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评定风险等级,形成行政权责风险等级体系,将风险划分为高级、中级和低级,增强巡察针对性。三是建立“巡察+第三方”工作机制。立足城市区巡察实际,积极探索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建立“巡察+第三方”工作模式,针对被巡察单位廉洁风险点、问题高发点及巡察前函询情况,突出对重大资金、重点岗位、重点线索开展审查,基本实现快速发现、快速反馈、快速核查、快速移交。
  (三)突出“三个目标”。一是突出问题整改见底见效目标。印发《XX区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 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建立《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台账》《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台账》《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台账》、《向区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台账》《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专题建议台账》《区委和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及区委领导指示批示事项台账》等6个督查督办台账,作为督查督办和“回头看”的依据,有序推进整改任务,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二是突出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目标。注重督促被巡察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向区委提出针对性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截至目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370余项,建立和完善制度办法70余个。三是突出追责问责形成震慑目标。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严肃问责,决不放过,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