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是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防止监管缺位,避免重复检查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为创新行政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满意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遵循“依法履职、高效协同、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凝聚执法合力,强化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坚持“一件事”系统集成思维,打破部门壁垒、条块分割、信息孤岛,归集“事项、人员、对象、装备”等监管要素,着力破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和执法盲区等难题,构建科学、系统、高效的执法检查体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履职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综合查一次”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2.高效协同原则。“综合查一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通力合作,构建高效协同的多部门联合监管体系。 3.公开公正原则。推进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执法自由裁量,完善权利救济渠道,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