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出台的《2016年工业项目建设考核促激办法》,按照全县节能减排的形势要求,结合衡德工业园具体情况,对项目入园的条件、程序、建设要求及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了细化,相关政策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严格项目准入条件,控制项目用地规模,加强项目监管,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项目成功率,全面提升园区品位,提高综合效益。 二、项目入园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产业发展方向。 2、项目必须按照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发展规划和产业功能分区摆放。 3、一般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化工项目必须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对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可以放宽到在5000万元以上。 4、在故城县登记注册法人企业,并办理税务登记证。 5、达到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要求。 三、入园程序 1、确定引进单位。项目引进单位的确认实行首报制,最先和园区管委会取得联系并按要求填写项目首报确认书的单位(乡镇)为项目引进单位。 2、提交相关资料。项目业主向园区管委会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投资强度和注册资金等相关资料。 3、签订投资协议。经考察、协商后签订协议,下达入园通知。 4、交纳首付款。一般工业项目一次性交纳首付款2万元/亩,化工类项目一次性交纳首付款3万元/亩。 四、项目建设要求 1、投资强度必须达到每亩100万元以上。 2、一般项目自开工建设之日起,一年内建成投产。对投资额度较大、产业链条长的项目可分期实施。 3、项目建设密度在60%以上。 4、税收贡献率达到2万元/亩以上。 5、签约项目经园区管委会审核达到要求后方可动工。 五、优惠政策 入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