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增强“扫黄打非”工作主动性、发挥“扫黄打非”工作合力,根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上级“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扫黄打非”工作考评是对相关“扫黄打非”成员单位年度“扫黄打非”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第三条 考评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第二章 考评内容
第四条 “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分为基本分、职责分和加分项目。基本分包括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协作配合等内容,职责分包括各成员单位“扫黄打非”工作职责内容。基本分满分为40分,职责分满分为60分。 第五条 基本分考评内容(40分)。 一、宣传教育(8分)。 1.结合单位职能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宣传以及根据上级安排开展重要节点“扫黄打非”主题活动。(4分) 2.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宣传“六进”活动。(4分) 按照浙江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的要求,着力推进“扫黄打非”“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车站”“进景点”活动。 二、年度工作安排(8分)。 制定年度扫黄打非工作计划、年终上报工作总结。 三、协作配合(24分)。 1.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及市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工作。(6分) 2.各项扫黄打非会议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并落实工作,每缺一次,扣3分。(12分) 3.扫黄打非信息报送每半年不少于1篇。(6分) 第六条 职责分考评内容(60分)。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