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职能 二、内设机构 三、政策法规 四、管理制度 五、考核检查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管理手册如下: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国有资本金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等。 (三)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县本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贯彻落实地方税收法规、政策,监督地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根据全县预算安排,确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政府采购政策,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县本级财政公共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六)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七)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工业、农业等经济发展支出、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县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科技三项费;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