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为公司的“亮旗”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与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要做到“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好中选优、群众认可”。 (二)坚持日常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体现评选表彰的针对性、科学性。 (三)坚持奖项和名额设置“宁缺勿滥”的原则,要突出评选表彰的先进性、导向性。 (四)坚持统一考评、集中表彰的原则,要做到评选表彰的时间相对固定且一年一次,避免临时评选、频繁表彰。 (五)坚持精神感召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要为广大通讯员营造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三条 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工作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党建工作部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二章 奖项设置
第四条 奖项及名额 (一)设置组织奖一项,即: “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奖,名额3个,以此奖励贯彻落实《新闻宣传指导意见》较好的本部部门和基层党支部(总支)。 (二)设置个人奖三项,其中包括: 1、“优秀组织者”奖,名额3个,以此奖励贯彻落实《新闻宣传指导意见》较好的本部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党支部(总支)书记。 2、“优秀撰稿人”奖,名额3个,以此奖励新闻撰稿人队伍中写好稿的优秀分子。 3、“优秀通讯员”奖,名额3个,以此奖励通讯员队伍中多写稿的优秀分子。 (三)设置作品奖三项,其中包括: 1、“优秀新闻作品”奖,名额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