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税收作为金融工具和财政手段必须满足公平与效率原则,才能更好发挥杠杆作用,撬动经济资本进一步服务于社会与人民。立足于国内、国际经济发展形势,研究并执行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保障经济增幅的持续稳定,有利于鼓励和支持当前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经济科学发展的有力体现。 一、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位于税收四原则之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税收通过征收得以实现,这一过程涉及税收机关和纳税人两个主体。在市场经济经济下,税收的公平性既是税收机关合理执法的依赖与保障,也是赢得纳税人依法纳税认同感的必要举措。税收的公平性,既具经济含义,又包含着社会性,影响着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公平理念。公平本是价值判断层的概念,属于道德领域,体现在经济活动中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税收的绝对公平,即要求纳税人地位平等,这有利于合理税收环境的营造,有利于促进各行各业的经营者们在同一平台公平竞争。二是税收的相对公平,由于历史、地理等各种原因,经济活动中的各类主体其先天条件并不相同,国家税收机关需要通过一系列税收政策进行差别化调节,从而营造出大体公平的竞争环境,以保障各类群体对公平的期待,维持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税收作为调节杠杆,追求公平,无可厚非。就公平原则而言,“纳税能力说”迄今颇具说服力,“就某一确定的财政总收入,根据纳税能力原则的要求,拥有相同能力的人必须交纳相同的税收,而具有较高能力的人则必须交纳更多一些,前者称之为横向公平,后者称之为纵向公平”①。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原则在具体实际运用中必须凭借已建立的一套标准进行,即可以准确、及时对各类纳税主体的纳税能力进行评价、判断、衡量,为国家实施财政政策提供依据。这一套标准如果可以完美建立并执行,那么大众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每一步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