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公企业: 为了充分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工作,不断创业进取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加强经济开发区基层共青团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作用,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要求各非公企业在近期内成立团支部,已有团支部进一步健全班子,明确分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团支部的步骤要求 (一)成立团支部班子 各企业自行组织35岁以下全体青年召开民主选举工作,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划分团支部工作职能分工。各非公企业团支部设团支部书记一人、副书记1-3人,组织委员一人、宣传委员一人、文体委员一人、劳动委员一人。 (二)团支部的申报与批复 各企业在确定团支部委员后,及时向开发区团工委提交关于成立XX公司团支部的报告,同时提交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复印件及会议现场照片,开发区团工委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下发报告的批复文件。 (三)其他要求 1、各非公企业民主选举团支部委员工作必须认真组织落实,不得流于形式。成立团支部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完成,选举产生团干部必须由本企业表现优秀、有培养潜力的青年团员担任。 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十天内向开发区团工委提交申请报告及选举工作材料。 3、形成明确的团员班子台账及团员青年花名册,电子版上报至开发区团工委进行备案。 4、成立团支部后,要求有固定的团支部办公室,悬挂团旗、团的相关制度、组织架构等较明显的标识。有制度、有牌子、有档案,各支部积极履行职能,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对团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开展的活动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开发区党工委将定期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底综合考核。 二、关于已成立的团支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