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执法组各位领导: 根据县人大2013年《环境保护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统一部署,经过我们认真自查,现将我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近几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县人大的监督下,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在推进污染减排强化环境监管、防治环境污染,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县人大《关于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发后,我们高度重视,一是立即组织召开了局务工作会议及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传达了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精神,对全局开展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作出初步要求。二是为加强对我局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监察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环保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股室、个人,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严格环境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于6月11日开始,我们认真组织环境监察大队,对全县各重点工业企业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细致的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 一是检查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一是按要求建立健全了环境管理制度,重点对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等内容进行完善,结合我县环保工作实际,实行事前会商,事后督查,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总量控制指标和环评审批实现了阳光操作。二是对2013年前部、省、市审批的建设项目和县级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基本设施建设等项目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专项检查,对照国、省、市审批建设“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