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沧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沧政办传[2017]11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全面细致的开展自查自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了住建系统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办理流程,做到让广大办事群众第一时间了解,在源头上杜绝了因群众不明晰而多跑腿的现象。同时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建议目录》的要求,对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取消和衔接,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为25项。 (二)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坚决进行了清理,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在源头上杜绝了各类不必要证明的开具问题,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截至目前,共清理各类证明4项,简化审批手续5项。 (三)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按照上级要求,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例如实现了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极大的方便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消除“中梗阻”,优化营商环境,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四)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互联网+”,建立住建QQ群、微信群,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互相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五)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对社会广泛公开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