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充分发挥合作优势,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广大农民更好地抵御自然灾害和抗风险的能力。201x年,xx县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出现了空前繁荣的状况。 一、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1、龙头企业基本情况 目前,xx县共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2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18家。经调研,22家龙头企业2012—2016年共创建了原料基地26万亩。22家龙头企业除1家企业为村办集体企业,土地自有外,其他21家企业的土地均为租赁,租期10—30年不等。22家龙头企业中,9家通过与农户签订回收协议的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关系;7家通过自建基地,雇佣农户耕作的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关系;其他6家企业则通过带动的形式为农户带来利益。营收方面,2012年来,龙头企业经营性收入逐年增加,经营性成本有所降低,净收益增加。据201x年统计,22家龙头企业经营性收入达到86亿元,经营性成本81.5亿元,净收益4.5亿元。 2、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xx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7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4家、市级示范社37家,入社农民4.8万户。按照经营类别划分,种植合作社345家,养殖合作社127家,农机合作社5家,主要分布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四个领域多个产业。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多元化的发展特点,在组织形式上主要有龙头企业领办和农民合作组织两种;从发展类型上:技术服务型占4.37%,生产销售兼营型占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