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在新形势下,必须充分运用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个武器,切实加强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始终保持人民法院这支队伍思想坚定、稳定巩固,确保司法公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键词:人民法院 思想政治工作 和谐 科学发展观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重要使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我国市场化空间范围的扩大,审判领域不断拓宽,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各种新型、疑难案件不断出现;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加强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性 江总书记指出:“世界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中国正在进行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变革。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复杂、任务更繁重、工作更艰巨了。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决不是可有可无、无所作为,而是必不可少、大有作为的……”。由于世界的深刻变革及社会全方位的重新整合与结构调整,新时期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是一个全新的形势,亟需加强。 (一)从法院的外部环境看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性 1、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和竞争日益激烈,西化、分化的危险因素仍然存在。虽然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明显提升,但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利用台湾、新疆等问题不断制造麻烦,阻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构建一道“病毒防火墙”,以消除这些不利因素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不良影响。 2、改革开放29年来,我国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整个社会经济经历了大调整、大变革时期。经济成份、经济利益的日益多元化,经济增长方式、就业方式、社会财富分配方式、个人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导致人们思想的多变性、多样性、差异性和独立性。这些变化反映到人们的意识形态中,就很容易产生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以思想政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带动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不断加强。 3、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给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当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高度发展,急剧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信息技术使信息资源共享更为方便和快捷,但也造成了“信息污染”,严重冲击了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和方法。 (二)从法院的内部因素看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性 1、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西方国家的各种理论、各种思潮、各种价值评判标准一股脑地涌入国内,以不同方式影响着法院队伍的思想,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接受西方先进法律思想熏陶的同时,其政治立场、权力观念、价值追求等也受到影响,面临着新的考验。法官及其工作人员自身的经验、阅历、知识水平、思想道德素质等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2、建设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亟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应该说,当前法院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法院领导以身作则,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广大法官积极为人民排忧解难,为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尊重和好评。但是,个别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仍有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情况。这些行为严重违背法官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为全面实现“公正与效率”世纪工作主题,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①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首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法官队伍。 3、现阶段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还很薄弱,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为客观、真实、全面地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干警们在想什么,做什么,有什么要求,必须抓好党建工作,搞好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的科学性、灵活性。 4、法院的基础建设和物质保障能力仍需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刚刚起步,各级法院的发展仍不平衡等等。 基于上述原因,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亟需加强,方式方法亟需创新,体制机制亟需变革,唯此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二、加强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②科学发展观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具体到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中重点要把握好三个方面: 1、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主体是人,要从人的精神思想领域出发,引导人、激发人、促进人,给人的发展创造和谐、宽松、包容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在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中,一方面,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就是要激发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把促进人的发展理念运用到法院队伍建设中来,增强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也就是要在人民法院内部做到尊重、沟通、理解和宽容。另一方面,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就是引导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2、坚持与时俱进。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常做常新的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从实际出发,既继承传统,又不因循守旧,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创造新经验。 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立足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科学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防止一些影响干警思想动摇的不良因素的出现,坚定法院干警的理想和信念,确保法院各项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3、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教育和引导广大法官正确认识和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强调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罗干同志曾指出:司法机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仅要看办了多少案件,出台了多少措施,开展了多少专项活动,接待多少群众来访,更要看是否化解了矛盾纠纷,是否理顺了群众情绪,是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与社会和谐的程度相联系,要把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法院的工作目标和衡量司法政绩的标准。因此,在新形势下做好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应当教育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以指导自己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的渗透性原则 无论是实体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如上理论课、过党组织生活等)还是寓他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如寓教于学 、寓教于乐等),都必须紧密结合法院的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否则就是脱离实际。目前,一些法院的思想政治学习完全是走走过场,应付检查,敷衍了事。这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是没有实效性和生命力的,收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会使受教育者产生厌卷情绪。只有把思想政治教育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一道做深做细,才能收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三)坚持一岗双责和率先垂范的原则 思想政治工作是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和解决好其他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工作“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摒弃重审判业务,轻思想教育的错误倾向,要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成绩作为考核班子、选拨使用的重要内容;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此外,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这就是“身教胜于言传”,亦即“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否则,只要求群众去做好工作,而自己没有去做,是很难取得实效的。人民法院的各级领导只有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言传和身教结合在一起,为法官做出榜样,树立良好的形象,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产生强大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法院各级党组织要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以促进法院各项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法院一把手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面抓,确保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其次,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各级法院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业务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到一起,纳入目标管理和年终考核内容,避免“抓而不实,都管都不管”局面的出现。第三,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保垒作用,保证思想政治工作不出现“空挡”现象。 (二)走群众路线,注重宣传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根本的工作路线,思想政治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各级法院要密切关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创新载体,注重宣传,努力把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变成广大群众参与活动、展示自身形象的大舞台,把思想政治工作由强制灌输转化为自主参与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这一点是影响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的关键因素,但无论哪一种方式的思想政治教育,归根到底都要转化为自我教育才有意义。 (三)紧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主题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改革、现代化科学技术,加上我们讲政治,威力就大多了。”③他所说的威力,实际上就是综合优势。一方面,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一刻也不能离开审判、执行工作,变成空洞的说教;另一方面,我们在审判、执行等工作中,也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我们也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引导群众合法、合理地实现自己的诉求,尽最大努力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减少一份矛盾。 (四)切实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文化是思想政治工作的载体,是有很强的参与性和感染力,先进的文化可以鼓舞人、激励人。在法院思想政治工作中,必须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健康、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来进行,对受教育者的理想、信念、情感、兴趣、才能起到健康的引导作用,从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向心力。 (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示范引导,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挖掘、宣传先进典型,可以鼓舞人、激励人,弘扬正气,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我们要形成一套发现、培养、总结和宣传典型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特别要注意发现、培养我们身边、工作在平凡岗位上的先进典型,同时还要注重用反面的典型警示人。 (六)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和监督体制 教育代替不了管理,也代替不了监督,同样管理和监督也代替不了思想政治教育。科学规范的管理和监督体制有助于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有利于高尚思想道德的培养和良好风尚的形成,是加强和改进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管理、监督及时了,就能将一些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管理和监督要全方位、多渠道进行,要把自上而下的监督管理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管理结合起来,要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 (七)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估机制 完善科学的考评机制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的评估机制,就是要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的反馈系统,全面科学地评估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的效果,从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进一步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 参考文献: ① 法官职业化建设指导与研究,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②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③ 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