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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为九不为  孚为孚不为

同志们:
  我今天以“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结合自己多年所学所思所悟,以心换心,为大家讲一堂党课。
  我仔细观察当今的世界、当前的形势、当下的人们,当今世界日新月异,当前形势加速发展,当下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格局。在新时代、新征程下,我认为争做一个“九为九不为”式的新型党员干部,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第一个“为与不为”:面对组织时,令行禁止、顾全大局的事要“必为”,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的事坚决不为
  什么是组织?通俗地说,组织是抽象的党的概念活生生的体现,是我们一切行动的指挥机关,是我们每个党员的坚强靠山。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但是,在我们一些同志的心目中,认为自己的成长是自己努力的结果,与组织关系不大,组织是一个没有多少份量的概念。《党章》第十条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我认为,党的“四个服从”原则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实际上,对领导干部来说,进步离不开组织的培养,没有了组织,纵有天大本事也毫无用武之地;背离了组织,再多的荣耀也会化为乌有。因此,我们每一名党员都应该经常对照《党章》规定,扪心自问,自己究竟每天为组织做了哪些事情?做得如何?还有哪些没有有做到、没有做好?该如何努力?要经过不懈努力,把组织的权威立得更高,组织的形象树得更好,组织的政令贯彻得更通畅,真正形成全党“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第二个“为与不为”:面对责任时,不辱使命、推进工作的事要“亲为”,守土无方、妨碍发展的事坚决不为
  责任是一种人生态度,一种精神境界,一种价值取向,彰显的是我们每个人对事业的历史态度,对岗位的现实选择,对同志的人文关怀。我记得一位老人的感叹,给我记忆尢深:“当我年青时,我计划改变世界;当我渐渐长大,我感觉到,这份野心似乎太大,于是我计划改变我的国家;可是随着年纪渐大,我发觉到这份抱负依然太高,所以我决定改变我所居住的小区;当我发觉连这点也很难做到时,我退而求其次,只求改变我的家庭;如今,我已白发苍苍,我终于明白到,我应从改变自己开始。如果当初由改变自己开始,也许我能够成功地改变我的家庭、我的小区、甚至我的国家,和整个世界!”这种使命远大却责任淡化的问题,也是长期困扰我们党组织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我们党狠抓了责任落实问题,在点和线上取得了一些效果,但还没有在面上形成明显成效。从现在开始,我们必须千方百计地激发、挖掘、强化全县党员干部的责任心。要针对过去在责任上存在的“重说教轻制度”弊端,一手抓内在责任意识的培养,一手抓外在责任制的建立,通过内外并举的策略,逐步实现党员干部从“要我负责”到“我要负责”的转变。
  第三个“为与不为”:面对权力时,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事要“真为”,以权谋私、滥用权力的事坚决不为
  对于权力,有位著名作家曾非常形象地比喻:权力如一把利刃,可以为我们所用,也可以把我们割伤,关键是要看我们握住的是刀刃还是刀柄。我担任领导干部20多年,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对待权力始终是心荐敬畏、如履薄冰,觉得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国聚财、为民造福;用不好,就会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党的形象,甚至让自己无法自拔。绝大多数同志走上领导岗位后,首当其冲就会思考用权问题,并立志解决好用权问题。如何解决好用权问题?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我们党员干部必须有这样的清醒,我们手中的所有权力都属于党和人民,应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慎用权、用好权,在制度的笼子里办事,千万别为所欲为,忘乎所以。否则,正如《红楼梦》所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第四个“为与不为”:面对监督时,欣然接受、积极配合的事要“肯为”,唯我独尊、独断专行的事坚决不为
  各级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强化对监督的认识,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重点是要坚决走出对监督的“五大心理误区”:一是领导干部自身存在的“霸王心理”,就是老子天下第一的心理;二是上级领导中存在的“赛马心理“,就是上级对下级重使用、轻管理,重业绩、轻监督的心理;三是同级班子成员之间存在的“栽花心理”,就是不愿伤感情、伤和气的心理;四是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中普遍存在的“屋檐心理”,就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心理;五是基层党员干部中普遍存在的“弱势心理”,就是怕以卵击石、明哲保身的心理。我们要让党员干部克服这些“心理误区”,引导所有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监督是对干部政治上最大的爱护和保护,对干部只有切实加强监督,才能让他们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以免走到严重违纪违法后而秋后算总账。
  第五个“为与不为”:面对执法时,依法行政、秉公办理的事要“敢为”,有法不依、贪赃枉法的事坚决不为
  对于我们不少党员干部来说,执法是其工作内容,是其生活方式。在依法执法时,一是要有迎刃而上的勇气。多年来,执法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一直受到来自社会多方面的挑战,有的甚至对党员干部及家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产生了严重威胁。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敢斗争、敢碰硬、敢叫真、敢为党的事业出汗流血的党员干部,这样的党员干部才是我们党和人民事业的脊梁和希望。二要是有不辱使命的智慧。《孙子兵法》说: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现阶段,党员干部在执法中还有不少矛盾和困难,需要我们既有勇也有谋,从容应对, 一一化解,而不能光凭满腔的革命热情一味蛮干,好心办坏事。三是要有奉公守法的品质。中国税收史上,战国时期赵国名将赵奢是有名的铁面税官。一次,赵王弟弟平原君的家人拒不纳税,赵奢就依法杀了平原君家九个管事的人。这件事后来得到了平原君的赏识,把赵奢推荐给赵王负责全国的赋税工作。这就是成语“奉公守法”的来源。我们党员干部要明白,不认真执法就是渎职,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不公。
  第六个“为与不为”:面对法纪时,严以律己、遵纪守法的事要“愿为”,明知故犯、以身试法的事坚决不为
  严肃法纪对于我们党员干部来说,相当重要。相传,轩辕黄帝因迷路曾向一名聪明的牧马童子讨教如何治理天下。童子告诉他:治理天下与我放马没什么太大差别,只要将捣乱的马赶出去就是了。黄帝听了很受启发,依此治理国家很有成效。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打个比方,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我们要维护国家的利益、团队的形象、权力的纯洁、党员的清白,必须严肃法纪,对法纪始终胸怀敬畏之心、律己之心、好学之心。我有一位相识的领导,判刑之后让他谈悔过,他说:“总结来总结去总结出一句话,就是铁哥儿们把铁哥儿们送进了铁笼子。”我们党员干部不是圣徒,三教九流都在圈内,交友一定要谨慎,不要让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
  第七个“为与不为”:面对学习时,海纳百川、融会贯通的事要“善为”,不学无术、坐井观天的事坚决不为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练达之士虽能分别处理细事或一一判别枝节,然纵观统筹、全局策划,则非好学深思者莫属。我们有的党员干部总认为学习是小事、小节,只要把领导安排的工作拿下来就足够了,坐冷板凳、啃大本头实在没什么意思和必要。正如清代女词人吴藻曾感叹的那样“一卷离骚一卷经,十年心事十年灯,芭蕉叶上听秋声”,学习的确是枯燥而漫长的事。但我们县过去创造了一些辉煌,多项工作在全省甚至全国都有位有名,靠的是什么?靠的不就是爱学习、善思考、敢创新吗?但我们队伍中的有些精英、骨干,已经抛弃了精神食粮和灵魂养分,慢慢蜕变为乌合之众。孔子说: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意思是,不必担忧自己没地位,要担心没能力;不必担忧别人不知道自己,关键是自己能否成为值得别人知道的人。今后,各个系统、各个单位都要抓好学习、抓好培训工作,让本系统、本单位成为真正的书香门第、真正的人才基地。
  第八个“为与不为”:面对名利时,甘于寂寞、不患得失的事要“诚为”,沽名钓誉、见利忘义的事坚决不为
  泰戈尔在《飞鸟集》中说:当一个人大为谦卑的时候,便是最接近伟大的时候。我们每个普通人并不会刻意追求“伟大”,胸怀几份名利之心,胸怀几份名利之心,应属人之常情,关键是要适度。但现在我们一些同志急功近利,做了点份内的事,就力求领导给表扬、组织给回报、群众给捧场,就力求报纸上有名、电视里有影、广播里有声,这就是所谓的“低调做事,高调做人”。我们一定要学会先做人、后做事、再做官,在名利面前保持一颗宁静而不浮躁的心。这方面,我们的前辈有很多楷模。冰心的家训是一幅对联:知足知不足,有为有弗为。这使她养成了淡泊名利、超然物外的品质。她在遗嘱里写道:“我悄悄地来到这个世界上,也愿意悄悄地离去。”她的作品和人品,永远温暖着我们的心灵。我们一定要向冰心学习,“淡泊名利,宁静致远”,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
  第九个“为与不为”:面对享乐时,先人后己、吃苦在前的事要“爱为”,奢侈浪费、纸醉金迷的事坚决不为
  大型历史剧《卧薪尝胆》,用电视艺术的方式重温了历史,再次给我们留下了深深的震撼。吴王夫差由不可一世的战胜者到最后因姑苏之败而绝望自杀,他到底败在何处?又败给了谁?依我看,他败就败在骄奢淫逸上,败就败在极度享乐上,败就败在自己手上。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现在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了违法乱纪的道路,就是因为没有过好享乐关,与“骄奢淫逸”这四个字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完全被这四个字所驱使,最后自己跌进了自己精心营造的享乐地狱,或者跌进了别人精心营造的享乐陷阱里。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贪图享乐、奢靡之风,与当前中央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背道而驰的,我们一定要坚决与之划清界限,绝不可等闲视之,走入歧途。
  当然,“九为九不为”是一种自我约束的理想境界,是一种自我提升的奋斗目标。但我坚信,只要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从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抓起,从小事抓起,从细节抓起,从现在抓起,就一定能够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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