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元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2007年作进一步修改,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和修改,动物防疫工作步入法制轨道。基层乡镇兽医站动物防疫得到了各级党政和业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重于治。以防疫为基础,检疫是关键,兽医卫生监督管理为保证。贯彻以改善农村饲养方式,加强畜其禽卫生与治疗结合。大力开展以扑灭、控制动物疫病为中心,降低畜禽死亡,减少畜禽疫病带来人畜危害为重点的乡村动物防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年来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实践,本人认为目前在新的动物疫情形势下,乡镇兽医工作为确保农村畜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振兴农村牧业经济,保障人畜健面临着一些不可忽视而需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乡镇兽医工作艰苦,条件差,人员在编不足。工作任务重,办公和住房紧缺,因而防疫队伍不够稳定。 2、交通不便,冷链设备差,给动物防疫工作带来极大障碍。交通不便:防疫资料不能及时运送到位,一些必须冷冻条件下保存的生物药品常温下长时间运输,质量得不到保证,冷链设备差:生物药品得不到合理的保存,又不能及时应用于畜禽,常温下易失效,用后不能产生保护,使勉疫质量下降,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致使防疫密度不能提高。造成严重防疫阻碍。 3、旧病未灭,新病产生。近年来,由于国家对农村畜牧养殖增加了投入,就近畜禽不能保证供应,异地交易极为频繁,一些法制观念不强的商贩偷运、逃检,在畜禽进入地方的同时,已引入了新的疫源。 4、部分防疫人员责任心不强,为了省事,少有麻烦,勉疫注射时打空针或者给药剂量不足。虽然保正了防疫面,但防疫质量下降,保护率低。 5、乡镇兽医防检工作执法困难重重,我国颁布实施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病法》将兽医防疫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打击力度不够,以权代法,轻视法律现象。另外,乡镇兽医防检人员交通工具缺乏,通信不畅,缺少个人监管和个人保护。加之政府对兽医部门经济考核指标偏重,兽医执法缺乏合法性,只考虑合理性。只保证经济收入,完成考核任务,放弃检疫执法,造成乡镇兽医行政执法检疫秩序混乱。 二、造成问题的原因 1、领导认识和重视不够,缺乏对兽医防检工作的重要性、强制性、长期性、时效性、反复性和社会性的认识。重心偏于发展指标,轻视兽医防检。对兽医防检工作支持和检查不力,存在侥幸心里。厌倦兽医防检工作。 2、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工作虽然引起了各级政府的及相关部门的重视,投入了一定的经费,但远远不能解决防疫所需,乡镇兽医站公务费和工资还有扣减现象,乡镇兽医人员多年来没有差旅费,使得行之有效的防疫工作未能按计划有序进行。 3、乡镇兽医防检人员待遇差,兽医工作人员心存后顾,因此对防疫工作消极对待。 三、应对策略与思考 在新形势下,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对新形势下畜禽防检工作进行调研,制定相关的管理政策,把畜禽防疫灭病纳入政府主管领导的管理目标和内容,同时优化基层防疫条件,提高防疫待遇,稳定防疫队伍。 2、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用农业发展战略眼光重视兽医防检工作,完善乡镇兽医人员编制,增加兽医防检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主要有:一方面,由政府财政部门拨款增加防疫经费投入,重点用于改善乡镇兽医站设施;增加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待遇;增建村级动物防疫网络,根据各村的交通运输情况每12.5公里半径选设一个动物防疫联系中心。方便动物防疫资料的保存和取用。确保生物药品的质量和动物勉疫效果;另一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恢复常规的防疫收费制定,以增加必要的防疫经费。方法是根据《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畜禽防疫技术服务费,由农村兽医防疫技术服务受益的集体经济组织收交,对交费有困难的养殖农户,由政府采取救济方式给予补助,这样农民支出极少量的防疫费用,可以减少大量的牧业经济损失,对振兴农村经济实现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起到积极地作用。 3、认真贯彻和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做到家喻户晓,要依靠法制力量,依靠政府监督,使兽医行政执法真正代表政府执法行为,使从事动物饲养、产品加工、合法猎捕动物和动物及产品销售的单位、个人能自觉配合搞好兽医防检执法工作。 4、以科技为先导,加强农村养殖技术培训,着力推广畜牧兽医科技成果。促进农村养殖业健康、快速、有序的发展。 综上所述,畜禽防检工作具有广泛性和社会性,关系到人民生活及社会稳定问题,乡镇兽医防检工作责任大、任务重,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重视对基层兽医工作调研,调整战略,解决新问题,从而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把工作重心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为具有中国式的新农村明天开创。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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