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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于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县委常委会于11月*日第一时间学习了全会精神。11月*日至*日,我又参加了省委**届*次全体会议,会议期间,聆听了省委**书记就全省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所作的重要讲话,认真研读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公报》和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起草说明》,并参加了分组学习交流,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按照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的要求,下面,我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题,分三个方面,向大会作交流发言。
  一、关于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识和体会
  我对大会精神的理解,可以概括为两个“第一次”和两个特点。
  两个“第一次”。“第一次”在当今世界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以中央全会的重大形式,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作出重大的历史性决定。这个会议是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第一次”系统描绘了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全会通过的《决定》是一篇我们党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宣言书,内涵十分丰富,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
  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开创“中国之治”崭新道路的“大境界”“大格局”,彰显了“担当”二字。全会《决定》以宏大的气魄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作了系统总结,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三个方面的根本性的重大判断: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所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二是,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是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三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同时,对未来的整个发展目标路线图分三个步骤作了一个非常清晰地勾勒。第一步就是到建党100年的时候,就要在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基础上取得明显成效;第二步就是到2035年,各方面的制度就要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第三步就是到本世纪中叶2050年前后,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际上,这个制度体系的构建,和十九大提出的,我们在本世纪分两步走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是完全吻合的。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搞好“中国之治”的责任担当。
  另一个特点是,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顶层新设计,凸显了“制度”二字。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深刻阐释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并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等13个方面的制度作出战略部署,从国家根本制度建设的高度为我们指明了当下和今后我们在国家各项制度的构建上应该坚持什么、巩固什么、完善什么?透过这13方面的制度安排,“中国之治”的美好前景清晰可见。循着决定明确的奋进之路,一个更加美好的中国正向我们走来。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我最为关心的内容。《决定》围绕“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指出:要“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这些重要论断,对我们搞好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关于**县社会治理状况初步分析研判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的社会治理总体呈现五个特点:一是贯彻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以单位、农村、社区,以及各种社会组织为平台,形成多元主体协作共治的格局。二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与改善民生,人民的生活幸福感有了较大水平的提高。三是贯彻公平正义的原则,以公共服务为载体,通过义务教育全免费、推行现代医疗卫生制度、覆盖城乡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等一系列社会公共服务的工程与项目,推动了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公平与福利,从源头上化解了部分比较尖锐的社会矛盾。四是以基层为重心,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治理,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五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围绕确立并致力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的总体部署,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从制度建设上逐步向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迈进。
  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社会治理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尽管如此,但从近年来发展形势看,目前依然处于战略关键期、转型碰撞期、特殊敏感期、寻找驱动期、危险高发期“五期”叠加交织的阶段,社会治理领域面临一系列风险和挑战。
  一是经济发展支撑问题。从大的形势看,当前,世界和国家经济运行面临巨大风险和挑战。世界经济从2016年开始进入了第五轮康波周期的萧条期(康波周期,是1926年俄国经济学家康德拉季耶夫,发现发达商品经济中存在的一个为期50—60年的经济周期。在这个周期里,前15年是衰退期;接着20年是大量再投资期,新技术不断采用,经济快速发展;后10年是过度建设期;过度建设的结果是5—10年的混乱期,从而导致下一次大衰退) 。再者,由特朗普发动的中美贸易战日趋复杂化。这些外部因素给国家经济带来重要影响。同时,国家经济正进入转型关键期、变革期,一些地县,传统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新的经济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2018年人均GDP大约1万美元,据经典理论分析,人均1万美元是刚迈入中等发达国家的“门坎”,如果处理不好,过不了这个坎,就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这也就是习总书记讲的,将面临“惊涛骇浪”,面临各种巨大挑战、风险与危机。在这种大形势下,我县从2012年开始,经济发生断崖式下滑,几年来,平均增速仅有3%左右,2016年出现了负增长。除了日益萎缩的煤矿外,地面工业几乎为零。尽管第三产业占比达90%以上,这个产业大而不强,且这90%多的比重,是建立在煤炭产业枯萎的基础上的。产业不强,经济下行压力前所未有。年均不足10亿的一般预算收入,难以支撑60万人口这么大的民生底盘。
  二是农村基层组织问题。1978年到2012年这个阶段,国家工作重心转向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尽管党建工作也一直在抓,但基层组织的政治生活基本处于松散状况,战斗堡垒作用和组织力、战斗力、引领力、凝聚力明显弱化,一些村干部不廉、不勤、不公、不为、不法,也引发了不少上访矛盾和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建工作力度抓得大了,效果特别明显,但由于历史欠账大,我们的工作也没有完全抓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多数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斗争意识、忧患意识不强,治理能力薄弱。思想这块阵地,我们不去占领,就会被别人占领。
  三是街道社区物业问题。全县现有*个街道办*个社区,物业住宅县**多个。由于**建市时间不长,街道社区处于成长初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相对滞后。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划分得不够科学、合理,有的范围过大,鞭长莫及。有的城中村、城郊村仍按村级建制进行管理。社区基本上扮演着街道办事处派出机构的角色,责大,权小,经费少,力量不足,基础十分薄弱,与城市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党群服务中心作为党建引领单位组织和居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阵地,出现“空壳化”“形式化”问题。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基本上处于“两张皮”的状况,制度建设滞后,主体责任不清,管理粗放,问题复杂,甚至有的物业住宅县成了行政监管的“盲县”。因**等原因,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突出,上访不断。
  四是法治问题。法治是搞好乡村治理的有效手段。但目前的乡村法律援助、代理法律事务、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等法律服务工作十分滞后,法治的“最后一公里”不够通畅。此外,政府部门和农村干部,在实施征地拆迁、解决基层矛盾、办理乡村事务、开展二轮土地承包等工作过程中,方法简单,有的私心重,不依法依规,程序不到位,形成了长期困扰的“缠访”“闹访”“无理访”。特别是有个棘手的问题,就是一部分社会公众进入了“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怪圈,甚至某种程度上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维权思维和不良社会心态。在此过程中,县乡两级迫于信访考核和维稳压力的层层传导,在面对“缠访”“闹访”“无理访”问题时畏手畏脚,有时甚至无原则地让步,花钱买平安,助长了恶意信访势头,这也耗费了乡镇大量的精力。
  四是德治问题。教化百姓历来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但近年来,乡镇和部门在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等方面工作做得很不够,使乡村文明缺乏涵养,真善美得不到弘扬。有的村庄风气不好,有的宗教盛行,这与德治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
  五是自治问题。当今基层社会治理实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农村实行的是村民自治,在城市实行的是居民自治。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标志,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村居自治在制度建设上已经走向成熟。尽管如此,在实践中,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出现了严重的“悬浮”现象。就村民自治,一方面存在着行政抑制自治、体制不利自治以及外力制约自治等困难和体制性障碍,使得村民自治难以有效实现,甚至出现制度“空转”,影响村民自治实际功效的发挥。另一方面,村民自治在实践中往往被片面地理解为每三年一次的选举活动,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被搁置起来,这样使得村民自治的实体内容无法真正地落地。村庄公共事务的管理与决策,更多地是由村官来决定,决策与管理过程处于密闭或遮掩状态,村民被排除在外。长期以往,村民不关心、不参与村庄公共事务,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政治冷漠,这样就造成了村民自治主体的缺位和村民自治的虚置。
  六是线上问题。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人们的主体意识、批判思维、生活方式基本与世界同步,对意识形态、政府管理、“数字治理”带来强烈冲击。
  七是户籍人口管理问题。由于农业农村吸引力的下降,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或城郊,市县周边几个村庄常年居住的流动人口远远超过了本村的户籍人口数量。这给城市治理增加了很大压力。同时,也使几千年来乡村过去较为稳定的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给乡村治理带来了挑战,明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筹资筹劳难。在推行“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办法、建设村级公益事业过程中,表决难以过半,筹资筹劳困难,村级公益事业“无人想、无人干、无人帮、无人管”。二是选举难。选举时,村民难以集中,投票难以过半,甚至出现谁想当谁负责召集村民回村选举的现象。
  八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滞后,难以适应新时代乡村治理工作需要。“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乡村治理繁重的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高效率运转。但是,一方面,现行的乡镇体制仍维系着过去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政党政治”与“政府政治”相互交叉,“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相互渗透。二是事权过多而财权有限。由于乡镇管理体制条块分割,一些有实权、收入来源相对较多的站所由县垂直管理,乡镇职能受到严重削弱,“事权”与“财权”互相脱节,乡镇以有限的资源承担着过重的下派任务,以至于忙于应付,无法很好地履行基层一级政府的职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在社会治理中须关注和解决好的重点问题:一是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包括线上线下的问题,在思想上要有斗争精神,有长期准备,不能有侥幸心理。二是防范经济下行的问题,全力推进新型产业体系的构建,加快经济转型步伐,确保经济稳速增长,确保财政实力能够支撑起基本民生事业。三是防止宗教领域问题演变为社会矛盾问题。
  社会治理还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公民素质是需要引导、培养的。未来基层社会治理更复杂,治理难度系数更高,必须注意提升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政府“有形的手”、市场“无形的手”和居民“自治的手”要形成有效合力;着力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解决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绩效评价、干部正向激励问题。在强化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同时,要纠正形式主义、“处处留痕迹”、“扰民式”的基层治理作风。二是必须处理好“共治”与“自治”的关系。多元共治是社会治理的时代趋势,坚持党建引领,决不意味着让党组织大包大揽承担、解决社会治理中的所有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善于把为民执政的意图通过共商共建途径化为各类组织共治自治的措施,引导基层多元主体融入社会治理和服务。同时,要强化乡镇一级的行政权力,坚持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增强对乡村治理的推动作用。三是必须处理好“秩序”与“活力”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旨在让全社会充满活力,又要让全社会稳定有序。如何摆脱“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局面,走出一条“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之路,构建一个活力与秩序相统一的社会,需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第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经济活力,使经济发展有质量;第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搞好就业工作,努力改善民生,让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第三,高质量推进平安建设,让社会更安全。四是必须处理好“治理”与“管理”的关系。社会管理是为了更好地服务,通过社会建设和管理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因此,社会管理要与社会建设、改善民生结合在一起。寓管理于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型的关键。比如,当前的“清煤行动”,必须坚持堵疏结合、以疏为先,通过疏的措施,让群众得到实惠,自然而然就把关键的症结堵住了。同时,要站在依法、公平、公益的立场上,对各种“互联网+”新业态、智慧经济新模式进行有效规制,促进多元平衡、保障民生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安定。
  三、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几点思考
  一要在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上下功夫。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层治理体系的内涵不断丰富。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上述20字方针上又增加“民主协商”“科技支撑”,要求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我们要贯彻好这个原则,坚持党建引领下的多元共治、社会自主治理,为基层治理新体系奠定坚实基石。必须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此基础上,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体系,更好地实现多元共治、社会自主治理。
  二要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在地方实践中,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的新探索近年来不断涌现,从浙江省基层治理“三治融合”“四个平台”建设、北京“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实践,到上海市强化社会治理的改革,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基层社会治理令人欣喜的新趋势,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我们要学习各地的先进经验,并立足实际,进行创新性地借鉴,特别要着力推进资源、服务、管理全方位下沉,完善和理顺乡镇、街道和社区基层管理体制,夯实农村和社区基层基础,强化社区综合治理,推进法治、德治下乡村、进社区、全覆盖、常态化,推行简政放权改革,走出城县社会治理新路径。
  三要让基层创新的活力竞相迸发,推动形成民主协商格局。近年来各地涌现的“民主恳谈”“村民说事”“四议两公开”等因地制宜的基层民主探索,提出了“提、议、调、督、评”“说、谈、问、办、评”等一系列相对制度化的做法,有效补充了村民居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等民主载体的不足,让民众真正参与到基层的常规决策之中。这既激发了民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热情,也丰富了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内涵。我们要对照《决定》要求,学习借鉴各地的经验,在“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上下足功夫,确保实效,使**的治理模式得到完善和提升。
  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让人民群众在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从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事情抓起,着力解决好他们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坚持一切依靠群众,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性、创造性;坚持一切由群众评判,做到社会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五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从最严峻的风险防起,围绕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突出风险,切实打好防御战、歼灭战、攻坚战、持久战,提高全社会安全系数;要从最突出的漏洞堵起,织密织牢风险综合防控网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发生;要从最明显的短板补起,加快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等基础性制度建设,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要依法健全宗教管理制度,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坚决防范宗教领域的非法渗透和思想侵害问题。
  六是要用好科技支撑,以“互联网+治理”打通政府之间、部门之间、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壁垒,提升基层治理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顺应“互联网+治理”“治理一张网”的新格局,推进党建、综治、便民服务、公众参与等信息及时共享、一网通办;并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打通信息采集、事件处置、大数据研判等基层工作环节,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性。
  面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新战略新要求,我们各级党员干部要积极提升社会治理的统筹谋划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实施改革能力、创新驱动能力、破解难题能力、依法稳控和打击能力、舆论导控能力,善于以联动融合、开放共治等理念协调社会关系,善于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调处社会矛盾,善于以经济、行政、道德、教育等多种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善于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防控社会风险,努力开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局面。<\/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