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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writeln(" 为进一步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净化文化市场经营环境,根据局党组“**、**”主题教育部署安排,为做好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娱乐场所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全面排查全市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排查黑恶势力敲诈勒索、收保护费、垄断交易、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娱乐场所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指定专人负责跟进处理。 对公安部门查实并结案的涉黄、赌、毒场所,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进行查处;对长期无证经营或多次违法违规没有受到处罚的场所,深挖其“保护伞”和关系网,确保全市娱乐场所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安排 从2019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9月15日-10月30日) 各县(区)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全面梳理娱乐场所违法经营情况,锁定违法行为关键证据,明确整治的重点区域和经营单位,制定具体有效的工作方案。 10月30日前,主动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接,召开严打娱乐场所违法行为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分析娱乐场所涉黑、涉恶形势,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对长期存在违法行为又拒不执行文化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整改决定的娱乐场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组织精干力量分析原因,查找涉黑、涉恶线索,请求公安、司法机关的支持。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和重要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监查部门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报告,让涉黑、涉恶势力无处遁形。 (二)巩固提升(11月1日-11月30日)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关停取缔、责令整改的场所逐一复查。县(区)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建立娱乐场所监管长效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把娱乐场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担当,依法履职,敢于碰硬,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当地扫黑办和公安机关通报;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县(区)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娱乐场所管理工作责任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方式,实行网格化管理。 (三)严格检查执法。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娱乐场所坚决查处。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场所,责令停业整顿;涉黄、赌、毒场所,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深挖部分场所欺行霸市、无消防合格证长期违法经营等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敦促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在遇到黑恶势力时及时拨打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在各个场所醒目位置粘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在有滚动屏幕的单位播出宣传广告,增强宣传力度。 (五)坚持综合治理。加强与公安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对接,强化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各县(区)局要主动对接当地扫黑办和公安机关,征集娱乐场所涉黑、涉恶线索,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协作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cww)<\/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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