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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是某镇政府支部宣传委员、人社所所长。近日,我通过网络和文件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共产党员网的系列图解、中央组织部负责人的解读、**市和**县的有关贯彻实施意见,参加了上级举办的学习培训、本镇召开的专题学习会议,收获不少,感触颇深。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下面谈一谈我的简单体会。
  首先是思想上倍受鼓舞。
  新《条例》第七章专题对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行了规定,其中不乏关心关爱党务工作者的内容,提振了我们党务工作者的信心,鼓足了我们的干劲。
  比如第二十九条的内容:“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把我们这些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岗位明确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让我倍受鼓舞,基层党务工作者平时都很忙碌,现在觉得自己的岗位原来是那么的重要,也坚定了自己更加积极工作,努力争取进步的信心。
  第三十二条的“把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对兼职的党务工作者进行了极大的肯定,也将激发兼职党务工作者更大的工作热情。
  第三十二条的“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也更加振奋人心,切实激发了我们争先创优的工作动力。
  新《条例》的以上内容,体现了组织对我们党务工作者的深切关怀。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努力加强政治能力建设,积极提升党务工作水平,积极为我单位党组的机关党支部在“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上”上贡献力量。
  接着是行动力上要倍加努力。
  学而后知,知而后行。说到底,用实际行动说话才是检验学习成效的最好标尺。结合新《条例》的要求,对照自身工作职责,近期我将重点做好如下几点工作: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年1月8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努力践行“六个必须”,以这次主题教育为新的起点,持续推动党支部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率先垂范,积极领学促学,努力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是及时做好宣传宣讲计划,组织开展好相关会议活动。及时做好新《条例》的宣传宣讲计划,并报支部书记审核;提前与镇党政办、镇委组织办、镇委宣传办等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宣传报告会的相关筹备事宜;提前做好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政府支部书记、镇党建指导员到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宣讲活动的筹备事宜;收集整理提炼宣传宣讲工作素材,及时宣传报道镇党委、镇政府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的最新动态和经验做法。
  三是结合本职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收集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照新《条例》关于机关党支部的基本职责,结合人社所的业务职责,在春节临近之际,深入学习李克强总理近日签发的贯彻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精神,在开展监督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有关工作的过程中,加强对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了解农民工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农民工诉求,维护农民工正当权利和利益。(cww)<\/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