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cument.writeln(" <\/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
document.writeln(" ");
document.writeln(" ");
document.writeln(" <\/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
document.writeln("");
document.writeln(" ");
document.writeln(" 该文章免费阅读,以下是该文章的全部内容:<\/span><\/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
document.writeln(" <\/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
document.writeln("");
document.writeln(" ");
document.writeln(" <\/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
document.writeln("");
document.writeln(" ");
document.writeln(" | <\/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 ");
document.writeln(" 近日,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纪委监委印发了《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按照中央军委纪委监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的通知要求,近期,我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形式,原原本本、逐章逐句全文学习了《纲要》,对中央军委纪委监委出台《规范》的重大意义有了更高的认识,对《规范》中13个方面的具体规范和“52个不得”的刚性要求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把握。下面,结合自己的学习思考,谈谈自己学习的收获和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制定出台《规范》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军委纪委的要求上来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中央纪委书记**强调,“要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纪委**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中央军委纪委制定出台《规范》,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加强军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的有力举措。 作为一名军队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制定出台和遵守执行《规范》的重大意义,坚持把贯彻执行《规范》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规范》落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规范》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军委纪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要对照标准要求,切实把自身言行统一到《规范》的要求上来 《规范》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军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适应军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针对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廉政风险点、监管薄弱点、官兵关注点,把“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等要求细化具体化,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立起铁规钢纪,为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提供日常行为准则。 作为一名军队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政治要求,坚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要主动对照“13个方面”具体规范和“52个不得”刚性要求,进一步看到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要对照《规范》标准要求,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军队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严格按照一名军队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自身一言一行,坚决做到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干的事情坚决不干,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中央军委纪委各项规定。要自觉主动接受来自上级组织、军队官兵等各个方面的监督,坚持按规则、按程序办事。要加强自我监督,慎独慎微,修身立德,自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的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内涵,以自身过硬立信立威,做信念过硬的标杆、政治过硬的标杆、责任过硬的标杆、能力过硬的标杆、作风过硬的标杆,展现军队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要发扬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担当负责统一到《规范》要求上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敢于担当”被明确列入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军队纪检监察机承担着维护党规党纪、军规军纪和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从成立的那天起就被赋予了特殊的使命。作为部队党内的“纪律部队”,敢于担当理应成为我们每个军队纪检监察干部的鲜明特征。 《规范》对发扬斗争精神作出了具体规范,要求军队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整改,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作为新时代的军队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在敢于担当上坚持更高标准、有更高要求。要以居安思危的政治清醒、坚如磐石的战略定力、勇于斗争的奋进姿态,切实担负起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生根。要保持战略定力,毫不动摇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和持久战,持续强化对腐败犯罪分子的震慑,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努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一如既往的坚守初心,不忘来路,当好党和人民的执纪监督者,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做一名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军队纪检监察干部。(cww)<\/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