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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部长指示,指挥部办公室积极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现将排查发现的问题收集如下:
  一、市容市貌方面问题(责任单位:城管局、街长单位、市场长单位、城区三办一镇一乡)
  (一)城市小摊贩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
  治理措施: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各类市场建设。一是加强农、商贸市场建设。将市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之中,使之与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如**北路、**横街等处道路两侧及周边无证商贩占道经营、商户占用公共用地经营或摆放商品、物料等行为较为突出,造成环境污染、交通堵塞等现象,建议根据“堵疏结合”的城市管理思路,一方面设置一定的流动摊贩安置点,对于涉及民生的服务类行业,在背街小巷和社区合理设置一批便民服务点;另一方面住建、商务部门应规划一定网点,使这些商贩有去处,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二是针对占道经营摊点中以水果和小吃居多的现状,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要,在适当路段,利用空闲场地规划、建设一批简易市场,使所有的水果、小吃摊点都进入指定地点经营。同时,要规范管理,这样,既可以还路于民,满足广大群众的一时急需,又能促进进城农民及下岗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就业。2.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占道摊点进场入室经营。一是要增强室内市场的竞争力,建立科学的室内市场运营机制,合理控制室内市场物价水平的波动,吸引周边消费人群。二是采取减免税收等政策,吸引业户入室经营。特别是在室内市场经营初期,要“放水养鱼”,使其形成一定规模。三是对低保人群和下岗职工进场经营的,除了在税收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其资金困难、竞争力弱的实际情况,采取降低摊位租金费用等措施降低入室门槛。尽可能保证他们进得去,留得住。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城市管理意识。占道经营因在某种程度上方便了市民生活,部分群众认为其存在也是合理的。这种错误认识不仅为占道经营提供了生存空间,同时也给规范整治占道经营带来了诸多不利。建议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占道经营对城市管理的危害以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市民了解违章占道经营的不利影响和严重后果,树立健康的消费生活方式,提高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改变购物习惯,自觉进点、进店、进场购买物品,使违章占道经营者失去买方市场,无利可图,从而达到根治的目的。4.加大监管力度。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市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定人员、定岗位、定时段、定内容、定标准、定奖惩”的要求,将工作落实到中队、到组别、到个人。二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施点、线、面相结合的管理措施,在点上,对一级管理路段、重要节点窗口地段采取定人定岗值守;在线上,对二、三级路段采取机动巡查和专项整治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在面上,为缓解执法力量的不足,以专项整治机动组不定时督查、整治,强化执法巩固管理。做到监管预防在先,教育在先,疏导在先,处罚结合。执法人员实行错时上班,除正常上班时间外,安排执法人员在午间、夜间也要进行巡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上报、及时整治到位。
  (二)早夜市经营不规范,噪音扰民问题。
  治理措施:1.凡城区范围内的早夜市临时摊位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根据国务院令第684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在规定地点、规定时段,实行临时经营、定点管理。未经批准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占道堆放物料或占道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2.要求物品摆放规范:灶台、桌椅、帐篷摆放整齐有序,有条件的帐篷规范尺寸、颜色做到统一。3.灯箱广告规范:灯箱广告及展架不许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提倡有广告需求的经营户在自家灶台上设置小广告一个。4.占用道路规范:个别窄小路段不适合双侧经营应规范单侧经营。5.自觉管理规范:每个经营点选出一、二个有威望、有责任心的经营户,对该路段早夜市进行相互监督管理。做到按时出摊、物品摆放有序,自行设置垃圾容器,不得乱倾乱扔乱倒垃圾并随时保洁。每日经营完毕后,清扫和冲洗路面,保持责任范围内整洁、卫生、无污染(也可由**保洁公司和早夜市经营户签订保洁协议,并向各经营摊点收取相应的卫生服务费);夜市收工后必须做到清场,把物品运走,决不允许桌椅、帐篷、灶台堆放道路两侧或小街巷内。23:00时以后,严禁猜拳行令,高声喧哗,影响市民休息。对不服从管理及有扰民现象的摊点由执法部门给予教育,严重的给予取缔。6.加强督查管理:晚21:00至次日凌晨1点时间段,要不定时对早夜市或群众反映大的夜市摊点进行督查,对有违反经营摊点进行整改或者取缔。7.城管、市场监管、交警、环保、卫生防疫、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形成合力,齐抓共管。8.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城市管理意识。9.早市的上市时间为5时,收市时间为7:30时,夜市的上市时间为21时,收市时间为次日凌晨1:00;在时间段外清场,并做好周边环境卫生,恢复原状。
  (三)人行道乱挖掘、乱埋,渣土滴洒落问题。
  治理措施:分片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未批的,一律给予停止施工,并立案处罚,取到震慑作用。对渣土滴洒落严重路段,对施工承包企业及渣土运输车辆立案处罚。
  二、农贸商服方面问题。(责任单位:市场长办、市场长单位、城区三办一镇一乡)
  农贸市场环境差。大部分市场还是存在管理松懈、农残检测工作不到位、活禽检疫不到位、场内保洁不到位、未与经营户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未明码标价、未亮证(照)经营等问题,个别业主亮证经营意识不强,没有把证照放在显著位置,或没有开办许可证。部分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差,存在占道经营、乱摆摊、车辆乱停放等问题。**农贸市场整改不够及时、不够到位,市场内无固定办公场所,卫生保洁不及时,垃圾污垢较多,车辆随意进出且摆放混乱,市场外车辆乱停乱放,管理力量薄弱。其中洋边周边乱摆摊现象比较严重,导致摊位入驻率不高,直接影响到附近农贸市场的经营。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将由市场办按照《市场长工作手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完善并落实好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市政短板问题
  (一)**湖两岸慢道景观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政处、城区三办)1.群益桥底临时搭盖未拆除;**路周边环境整治。具体措施:建议由**办事处作为业主,组织对辖区内违章搭盖进行拆除,并在此处建设小区停车位。在完成停车场建设任务的同时也可以阻止夜市占道经营。2.在**湖东岸防洪堤上的管线整治。措施:由电信牵头组织联通、移动、广电等部门统一对管线进行整理。除去废旧的管线,并对管线进行统一整理。3.慢道收尾工作。措施:由市政处督促施工方抓紧收尾工作,验收交付使用,并对东岸河坝进行绿化。
  (二)公共停车场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处、城管局)**大桥至工商局段生态停车场工程,因**汽车生活馆及周边临时搭盖未拆除,工程停滞。建议由城管局按程序组织拆除,市政处抓紧建设。
  (三)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责任单位:市政处)今年拟建建设**路、**高速口至**大桥、**路(含府前路)、**路、**街、**路,根据资金安排、施工组织等情况建议年内先建设前两至三条道路,争取在9月底前完工。剩余的**路、**街、**职专路等结合财政资金情况统筹考虑或优化相关建设方案。
  (四)**大桥、**溪两岸等城区夜景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处)市政处已完成会展周边部分路段夜景及彩色沥青车道树灯夜景的布置、**山七层塔夜景设计、预算编制工作,城区夜景规划具体方案已报市政府,待市政府确定后开工建设。
  (五)黑臭水体问题。(责任单位:城投公司、**办事处、**乡政府)1.**河沿线**新村还有三处污水未接入管网,目前已由城投进场施工,但遇阻工,需要**协调解决;**公司加强对河道垃圾的清除,水利局河道管理处抓紧制定清淤方案。2.**湖东岸沿线个别遗漏污水直排及**洪口桥下污水未全部接入问题。建议由城投组织排查并加以整改。
  四、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
  (一)彩钢板治理问题。(责任单位:城区“三办一乡一镇)部分公建单位已完成整治,2018年度指定由**街道办事处作为试点工作成效也不明显。全市彩钢板整治工作也因规划及“两违”疏导等原因治理进度缓慢。建议由**街道办事处作为试点,结合“两违”疏导进行治理,其余单位适时跟进。
  (二)交通拥堵问题。(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城区部分道路秩序乱、交通拥堵。改善措施:启用**南路**路段、**桥下立体绕行工程及沿溪路两处交通标志标线;**南路**桥至原市地税局红绿灯处建立完成三处绿波通行红绿灯设置;监控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新增建设五个路口货车闯禁行、二个路口违法停车抓拍、6处礼让斑马线。**路**桥头段,建议缩小人行道宽度,以增加一车道,缓解目前交通压力。
  (三)是背街小巷管线治理。(责任单位:城区“三办”、社区办)完善管线治理工作方案,由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供电分别牵头,分片负责开展治理,目前已全面推进城区管线治理工作,**、**、**、**、**等社区基本完成整治。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指挥部办公室将加大对这些问题的督查力度,采取每天督查,每周通报各单位消号情况。对每月消号不理想的单位将上报指挥长进行约谈,以此促进存在问题的有效解决或整改。(cww)<\/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