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遗迹主要是指矿产地遗迹和矿业生产过程中探、采、选、冶、加工等活动的遗迹、遗址、史迹。矿业遗迹在经过合理的规划、独特的景观设计、严格的环境治理和恰当的基础设施建设之后,可以作为二次资源综合利用。应城膏盐资源丰富,开采历史悠久,留下了众多矿业遗迹。如何将这些矿业遗迹变废为宝, 使其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是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一、我市矿业遗迹基本情况 应城发现、开采、利用膏盐的历史始于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因团山北坡“崩崖裸露石膏,乡民掘坑浅采”,迄今近500年。清•咸丰三年(1853年)以前,在朝廷盐政统制的监管中,应城石膏采掘业,为单一采膏阶段,熬盐业为“多违禁盗取”。因太平天国运动导致淮盐通道阻塞,湘鄂豫皖食盐紧缺,咸丰三年,应城获准熬盐,即进入公开合法的膏盐兼采阶段。据记载,日军侵占应城前的1937年,膏盐矿区有矿井280对,年产石膏7万多吨,年产盐32万担。至应城解放前夕,膏盐矿区仍分布有矿峒3家、盐棚73家。解放后,国家为合理利用地下资源,对石膏实行有计划开采,膏盐矿逐步实行国营,湖北省应城石膏矿成立,抛弃传统掘井模式,分别建设了大型矿井一分矿(俗称“五0坑”)、二分矿(又称“五六坑”)、三分矿(又名一号斜井)、四分矿,其中一二三分矿现已停产。1952年,盐棚熬盐因成本高、产品质量差,原有盐厂从膏矿中全部裁撤,熬盐生产停止,应城结束了“膏峒为盐峒之母,先有膏而后有盐”,盐与膏同出一峒的历史。1958年10月在城东的烧香台动工兴建新型盐井一对,以旱采方式,采出了地下岩盐。1960年湖北省应城盐矿建立,应城石膏和岩盐开采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乡镇企业蓬勃发展,民营膏矿也随之兴起,相继建成了红旗、祝墩、五份、蔡杨、红堂、肖廖、齐王、龙集、团山、棉田、赵畈、机房等石膏矿。目前,全市有石膏开采企业11家,石膏生产能力85万吨;岩盐生产企业6家,原盐生产能力350万吨以上。 几百年的开采,给矿区留下了许多珍贵的矿业遗迹,如矿洞遗址、膏盐生产工具、膏盐集镇老街、膏盐运输码头遗址、膏渣堆、晒盐台遗址等。据1958年对老矿峒的调查,在盛家滩老井区内,有老井峒82对;郭家湾老井区内有老峒135对,邹郭湾2.4平方公里范围内,平均每平方公里有42对老峒。许多采矿遗址长期被遗弃不管,没有进行保护开发,有的只是简单加以处理(如封洞)。进入21世纪,应城境内仍有迹可寻、保存相对完好的遗址不下百处。如河坡湾膏峒、“叫花子坟”膏峒、“鸦鹊窝”膏峒、六堰角膏峒、“倒坡子”膏峒、大富水巡检司码头遗址、龙王集膏盐集镇老街等。这些矿业遗迹具有明显的应城地域特色: 一是时间跨度长。应城膏盐开采有近500年历史,虽然许多矿业遗迹消失在大自然的风雨中、湮没于历史的长河中,但许多仍有迹可寻,有明清时代的,有民国初期的,也有现代的。 二是文化底蕴深厚。膏盐矿业的发展,不仅使膏盐矿区形成“十里膏城”,应城经济“富甲鄂中”,而且也留下了丰富的膏盐文化。“膏盐文化”表现在物质上,有膏盐生产遗址、矿业活动遗迹、膏盐制品(如石膏工艺品)、与矿业活动有关的人文景观;表现在精神上,主要是膏盐资源的发现史、开发史、矿工抗争史,矿山沿革的记载、文献,以及“膏洞号子”、劳动歌谣和有关膏盐的传说故事。矿区还有建于1925年的红堂(即圣家岭教堂),为罗马式群体院落建筑,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文物建筑,更是雷幺领导的工农暴动及“应城教案”的有力见证。这些文物古迹都具有极高的文化、历史和旅游开发利用价值。 三是分布比较集中。应城石膏开采范围集中在龙王集、潘家集、团山、盛家滩一带,以团山为中心,呈带状颁布,面积约26平方公里。这里虽然存在地面塌陷、矿洞废水污染等地质灾害和环境污染,但有山有水,林木葱郁,植被茂盛,环境优美,矿业遗迹与自然景观融为一体,开发利用价值较大。 四是矿洞遗址与新矿并存。应城膏盐开采绵延几百年,经久不衰,一方面留下大量矿洞遗址,另一方面新的矿井在不断开掘。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进步,开采方式不断改进,开掘更深,产量更大。应城膏盐开采史,就是一部膏盐开采技术进步史。 二、国内外矿业遗迹保护利用的成功经验 目前,国外对于地质遗迹、矿业遗迹都有比较规范的保护性法规和做法。通常是依靠设置国家公园的方式对这类遗迹资源加以保护,也有通过设置专门的“矿山公园”来对采矿遗迹进行保护。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矿业遗迹保护开发的研究。我国许多废弃矿山, 也很好地借鉴了国外的经验,通过建设矿山公园来解决矿业遗迹破坏和土地荒废闲置问题,有效地推动了区域经济发展,为矿业城市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1、博物馆模式。通过博物馆的形式展示一些工艺生产过程,从中活化矿区的历史感和真实感,同时激发游客参与感和认同感。比较典型的是波兰的威利奇卡盐矿,从中世纪一直到今天,这个盐矿还在开采,不过开采数量变得很少了。虽然盐矿还在运转,但它主要是作为一个博物馆,靠游客带来丰厚的收入,除了可供参观游览外,盐矿的下面还有地下餐厅和教堂,还有用盐制成的各种旅游纪念品等。又如苏格兰威士忌文化遗产中心,通过主题博物馆、剧场式场景、视听节目等方式向游客讲述威士忌的时代发展史,游客们可以坐在威士忌酒桶形的电动车内游览景区,观看甚至可以加入到威士忌酒的制作过程中,景区礼品店中则是各样的威士忌酒及相关产品。 2、风景区模式。将采矿遗址建成一个旅游风景区。浙江绍兴东湖风景区即是我国的成功典范,东湖风景区早在汉代是一个开采建筑用材的青石采石场,长年累月的开凿形成千奇百怪的峭壁和深邃的水塘,经不断改造与维护,形成了山水交融、洞窍盘错的风景旅游胜地。 3、矿山公园模式。在矿山旧址上建造一些公众可以参与的游乐设施,作为人们休闲和娱乐的场所。如湖北黄石矿山公园,是中国第一批国家矿山公园。历经百年开采,大冶铁矿东露天采场形成了落差444米的世界第一高陡边坡,以大冶铁矿区、铜绿山古铜矿遗址区组成的“一园两区”,经国家矿山公园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为黄石国家矿山公园,规划面积为30平方公里。2010年2月,黄石国家矿山公园被评为国家AAAA级景区。 4、地下储物模式。利用废弃的矿洞,储存战略物资、垃圾、核废料等。如德国利用废弃的盐矿在地下储存核废料,在现有的四个临时储藏核废料的基地中,两个是废弃的盐矿。 三、我市矿业遗迹保护利用的路径选择 针对我市矿业遗迹的特点及我市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膏盐矿业遗迹的保护利用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保护利用应遵循的原则 1、社会效益原则。要把握好开发利用与历史遗产保护之间的微妙关系,在充分挖掘矿业遗迹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对其加以合理利用,体现其在研究、科普、游览等方面的多重价值,不能对矿业遗迹造成破坏,使不可再生的矿业遗迹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 2、生态效益原则。矿业遗迹的综合利用要结合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利用矿山周围山水资源,将矿山环境建设成为与周围环境相和谐的景观游览地,展示自然与人文历史,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的。 3、经济效益原则。矿业遗迹的综合利用,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利用,充分挖掘膏盐文化内涵,发展文化、旅游等产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保护利用的模式选择 我市石膏开采主要集中在地下,所遗留下的采矿遗址也在地下。对矿业遗迹的开发与保护,应采用三维立体开发模式和多层次保护模式。 1、三维立体开发模式。保护开发过程是对既定范围内的所有矿业遗迹的发掘和开发利用。对采矿遗迹资源的开发利用, 应实行三维立体开发, 即地下开发、地表开发和地上开发。对于地下矿业遗迹, 应凸显“遗迹”特点。地表部分综合利用主要是地表的遗迹资源( 如地表采矿场、现在矿产品、现代采矿设备、历史文化建筑等)和地表的地质地貌景观、水体景观、矿山地质景观等开发利用。地上部分( 非地表部分)综合开发主要是生态环境的改善与景观融合, 凸显“功能”特点。三维立体开发模式要“三位一体”, 任何单方面的开发, 都不能将矿山废弃资源的潜在利用价值发挥到最大。 2、多层次保护模式。矿业遗迹保护应由全社会来共同完成,采用多层次保护模式, 即从国家、地方、企业或个人的纵向保护,和地方各部门间以及地方与企业或个人合作的横向保护。国家、地方和企业或个人之间,通过管理机制、合作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进行互动联系,从宏观层次、中观层次以及微观层次全面管理和保护矿业遗迹。要将矿业遗迹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向上申报,争取纳入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构建保护利用体系 政府对矿业遗迹的保护起着主导作用,应承担矿业遗迹保护责任,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做好遗迹保护的基础性工作。 1、全面开展膏盐开采遗迹调查与评价工作。由于长期以来遭受着自然和人为的破坏,致使相当我市一部分珍贵的膏盐矿遗址和遗迹荡然无存,保护和抢救现存的矿业遗迹已成为当务之急。要开展系统的膏盐矿业遗迹调查,摸清家底,建立资料档案和矿业遗迹数据库。建立矿业遗迹评价体系,对矿业遗迹进行分类评价与对比研究,科学阐述其价值及在国内外遗产中的地位,为合理分级保护利用奠定基础。 2、制定矿业遗迹保护政策。成立膏盐矿业遗迹开发与保护的专门研究机构,加强科学研究,提高膏盐矿业遗迹的科学价值,提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建议。根据我市膏盐矿业遗迹的现状与特点,制定地方性、创新性的保护政策,将矿业遗迹保护利用纳入旅游、文化产业规划等专项规划,在相关产业的发展中促进遗迹的保护。由于矿业遗迹保护的公益性,要广泛开展矿业遗迹保护的宣传,加强矿业遗迹知识的科学普及,提高全体公众自觉保护矿业遗迹的意识。 3、探索多渠道投资机制。矿业遗迹开发与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改变矿业遗迹保护开发投资难、建设难的问题,必须采取多元化投资,在保证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前提下,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吸引社会各方面的投资进行膏盐矿业遗迹保护,以解决资金“瓶颈”问题,政府则提供技术支持和法律监督。 四、建设矿山公园是综合利用矿业遗迹的有效途径 矿山公园是以展示矿业遗迹景观为主体,体现矿业发展历史内涵,具备研究价值和教育功能,可供人们游览观赏、科学考察等特定的空间地域。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设应城国家矿山公园, 将有力地促进膏盐矿业遗迹的保护工作,促进应城经济结构转型,促进我市西部旅游业的发展。 应城矿山公园建设要以膏盐矿业遗迹的保护、科普教育及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同时要考虑到旅游休闲、陶冶情操、欣赏大自然等综合因素。在规划矿山公园过程中,可采取以下四种设计理念: 1、直接展示型。将各类矿业遗迹稍作加工,或保持原状进行展示。这种保护与开发理念在矿山公园的建设中最为常用,主要针对各类废弃的采矿遗迹或采矿工具,将其作为展品,辅以灯光和说明进行展示,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保持了各类遗迹的原真性。如,可利用现代膏矿遗址展示现代采矿生产中形成的采空区、石膏运输通道、特殊矿物景观及采矿工具。 2、载体展示型。即将各类矿业遗迹作为载体,进行景观及景点设计。这种模式多为物质型与非物质型矿业遗迹的结合,通过有形的矿业遗迹来展示矿山的文化、历史。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其展示载体的独特性。如,可利用地下巷道、晒盐台、膏盐古集镇、教堂等作为展示载体,复原石膏开采、晒盐、熬盐、膏盐运输等场景,展示应城独特的膏盐采矿历史和悠久的人文历史。 3、体验参与型。即利用各类矿业遗迹,让游客进行实地体验和参与。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提高景点的吸引力,引起游客的兴趣。如:可利用现存地下巷道设计体验参与型的“矿井迷宫”等景点。 4、艺术展示型。主要针对非物质型的矿业遗迹,是将其进行提炼、加工及艺术的再创造,以单体雕塑及雕塑群、壁画、展板、音像及动漫、影视作品等形式进行展示。此种模式的优点主要在于其富有艺术美及较强的表现力。如,可利用声光电分别展示不同历史时期采矿的场景及采矿工艺。同时,可围绕膏盐文化,支持创作文学、影视作品,提高应城膏盐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在影视作品拍摄过程中,可以利用现有矿业遗迹搭建拍摄基地,复原当时场景,基地又可作旅游景点保留。 我市已于2010年5月成功申报全国第二批国家级矿山公园,并引进广东振鹏集团建设。广东振鹏集团将以应城国家矿山公园为载体,把园区打造成为集生态景观、景区风光、娱乐休闲、生态度假等多功能、多主题的综合性生态旅游休闲度假区。届时,我市膏盐矿业遗迹将在得到保护的基础上发挥越来越大的综合效益。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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