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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政务处分法》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对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深感身上所肩负的贯彻落实《政务处分法》重担和使命感。根据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通过原原本本学习,《政务处分法》的立法过程、基本定位、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把握。下一步,我将继续深化对《政务处分法》以及后续辅导读本的学习和思考,真正做到学懂弄通,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深化规律性认识,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下面,结合工作实际,简要谈谈以下几点认识:
  一要深刻认识制定《政务处分法》的重大意义,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制定政务处分法,是推进政务处分规范化、法治化的现实需要,是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必然要求,它将宪法确立的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使自觉坚持和切实维护党的领导成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为有效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好用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履行好监察职责的基本功,在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上当引领、走在前、做表率,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带头宣传,切实做到领会核心要义,把握具体规程,严格精准执行,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以监督执纪执法问责的高效推动纪检监察事业发展高质量,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要以贯彻落实《政务处分法》为契机,进一步讲政治、提素质、强本领,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最大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政务处分制度,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和有效性,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务处分法》补齐了过去对部分监察对象无法给予政务处分的法律短板,它对政务处分的适用程序设专章从立案、调查、处分、宣布、执行等方面进行规定,保障政务处分权严格依法行使,为纪检监察干部精准规范开展政务处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今后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精准适用、精准执法提供了遵循。
  《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的相继实施代表着国家监察的法治化、规范化进入了全新阶段,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努力保证法律的执行力,用法律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深刻理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定位,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承载的历史使命,熟练运用政务处分法的运用规则和政务处分的性质、类型、范围及程序等内容,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秉公用权、廉洁执纪,不断提升工作规范性,在遵纪守法上做好表率,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带头维护政务处分法的权威,担负起履行监督执纪职能的重任,确保政务处分权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要切实发挥各级党委(党组)主体作用,以《政务处分法》贯彻落实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法律的形式将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和任免机关、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规定下来,有利于监察机关和任免机关、单位明晰各自职能定位,依法履行相应职责,提高管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法为公职人员列出了‘负面清单’,在为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执法划清了法律界限的同时,更是为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发挥主体作用提供了具体参考和工作遵循。各级单位(部门)党委(党组)要准确把握《政务处分法》精神实质,牢牢抓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个有力武器,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提醒监督,在监督工作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推动公职人员真正把党纪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要鼓励担当作为,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被滥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要大力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态度明确、旗帜鲜明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相关衔接配套落地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澄清正名、容错纠错和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思想顾虑,树立鲜明的正向激励导向。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大主动问责力度,提高问责精准度,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不担当、不作为及庸政懒政怠政等行为,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在纪委实施问责同时,积极推动党委(党组)问责,并列入主体责任考核内容。要强化通报曝光力度,对失职失责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在全县营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浓厚氛围。<\/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