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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只有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市级领导干部要以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为契机,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
  (一)严格遵守“不打折扣”。坚持把党的纪律规矩作为不可触碰的红线,真正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严守政治纪律。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允许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要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做好“结合”和“转化”的文章,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作选择;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要对党忠诚老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不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要严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已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市人大、政府、政协正在进行换届,要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要严守廉洁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纠正明目张胆与隐形变异的问题。严格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崇廉拒腐,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做到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要严守群众纪律。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坚决防止在扶贫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防止利用宗族或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防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着力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贪图虚名、弄虛作假等问题。坚决反对官僚主义,着力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要严守生活纪律。牢记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道德操守,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接受监督“不存侥幸”。党员干部出问题,根源在自已,但与接受监督不够也有关系。要自觉把自已置于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始终保持谨慎之心、敬畏之心、戒惧之心,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要敢于相互监督。监督是对同志的爱护和帮助。大家一起共事,不能只求独善其身,要抱着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对班子成员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要多用、常用、用够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发现的问题,不管大小、轻重,要及时提醒、直言不讳,不能拐弯抹角、遮遮掩掩,更不能心存杂念、幸灾乐祸。要虚心接受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真正养成在“监视器”下、在“探照灯”下、在“显微镜”下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习惯。要正确对待同志的意见和批评,闻过则喜、从善如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提高“四个自我”能力。
  (三)管好队伍“不能迁就”。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给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构筑“第一道屏障”。要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积极探索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更多采取潜移默化的方式,在提高针对性、增强吸引力、形成常态化上求突破。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摒弃“看戏”心态,把未病当作有病防,真正从别人身上汲取教训,从咬耳扯袖中红脸出汗,从党规党纪中知错止错,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严格纪律执行。围绕党的“六大纪律”,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当前,要把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以《政务处分法》为标尺,推动整改工作高质量,强化对整改不力的执纪问责。要把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与换届结合起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