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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经济伦理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经济伦理思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价值导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灵魂和核心。它内涵丰富,形成了公正原则、自强原则和利益原则的有机统一的思想体系。
  一、公正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伦理范畴。就经济伦理而言,统治阶级都追求有利于统治人民大众、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公正。只有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第一次真正追求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权利和利益。在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公正观集中体现在如何解决好效率和公平的辩证关系以及先富、后富和共同富的辩证关系上。江泽民提出的分配公正和发展公正相统一的公正原则就是对这两个重大现实经济伦理问题的回答。
  经济伦理认为,分配公正是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分配,以及对这种分配的社会过程的综合理解。与计划经济和自然经济相比,市场经济具有原始公正的优越性。因为市场经济能够提供更充分的信息,市场的参与者能够在公平分享市场信息和市场的条件下,自由开放地进行平等竞争。市场的原始分配关注的主要因素是经济主体先期投入市场的资本量和运用这些资本的能力及其效果,而不考虑其他非经济的因素。从一般意义上看,这是最公正的。一旦把其他非经济的因素考虑在内,这种原始公正的不公正性就显现出来了。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时,透过这种原始公正的表象,揭示出其背后隐藏的两方面的不公正性:就无产者而言,除了自己的劳动力外别无其他资本,没有真正独立自主的市场竞争能力;就每个人而言,即使市场提供了机会均等的公正起点,由于各自的天赋能力尤其是后天素质和社会背景的差距,经过市场的一个相对的竞争周期后,竞争的结果也必然不能完全公正。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第一个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著名论断。党的十四大根据这一论断,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范畴。这一伟大的理论突破,也带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克服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不公正,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正的新经济伦理问题。这是历代思想家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没有涉及的一个经济伦理理论和实践的全新课题。江泽民说:“社会主义应当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力,也应当实现资本主义难以达到的社会公正。从根本上说,高效率、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决定的。”[1](p70)基于这个根本观点,江泽民的公正观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正问题做出了全新的论述。其最大特色在于,它始终以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基本理念,以发展公正为分配公正的根本,以分配公正为发展公正的手段,把发展公正和分配公正辩证统一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之中。
  江泽民认为,分配公正的根本是以保护、鼓励诚实劳动的合法收入为基础,正确处理一次分配和二次配的关系,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他说:“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2]只有充分肯定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把利益和分配以及劳动效果结合起来,才能促进财富的增加,为社会公正提供物质上的坚强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范型,其最基本的公正仍然是依靠市场调节配置资源和肯定个人的投资与劳动的价值,实现原始性的利益分配公正。只强调终点平等、不注重效率的分配的落后思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最大的不公正,它直接使创造财富和利益分配相脱节,导致实际上的多劳少得、少劳多得和不劳白得,这就从根本上遏制了创造财富的动力源泉。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是对平均主义公正观的否定,是分配公正的根本原则。同时,还必须避免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不公正问题。这就要靠对纯粹事实性的或纯粹经济性的公正思想的超越,依据普遍公正的社会主义人道原则,适当兼顾甚至是从经济政策上倾向扶持贫弱地区和弱势群体的物质文化利益。所以,再分配特别要注重公平问题,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从制度和法律上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使收入差距趋向一个合理的度。从根本上讲,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市场分配的实际结果影响到社会中的群体和每个人的利益,社会对这个结果都有一个可承受的经济心理文化上的度。一旦超过这个度,就会引起市场中的弱势人群的反抗和不满,甚至引发社会动荡,影响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会影响强势群体的利益。公正的分配内在要求必须弥补弱势人群和地区由于种种不利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所付出的代价。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言,还有更加特别的理论和实践根据。首先,社会保障对象都是社会主义建设者,都是人民群众的一员。更重要的是,党和政府奉行为人民谋利益的宗旨,有责任和义务关心其利益,保障其生活。所以,在经济发展为根本的基础上,既要继续允许和鼓励先富,又要以共富为目标,通过提倡先富帮后富,保护高收入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低收入者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形成一个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占少数、中等收入人群占大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使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1](p59)这是分配公正的根本价值取向。
  分配公正是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的,必须以发展公正为根本保证。江泽民认为,发展公正既要促进各社会成员的具体利益,又要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把两个利益统一起来,形成良性利益循环体系,为分配公正奠定坚实根基。具体来讲,各地区、各部门、各市场主体既要扬长避短、突出自己的优势特色,又要顾全大局,以整体利益为重,以达到互惠互利、协调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共同目的。其一,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来看,“随着经济的增长,适当增加地方财政是必要的,但从整个国家来看,财力也不能过于分散。保持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稳定和安全,中央必须掌握足够数量的经济资源,以利集中财力办一些必须办的大事情。”[1](p82)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其二,整个国民经济体系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各地区的发展是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地区在市场上也会有竞争,但竞争的目的不是你死我活而是促进共同提高。各地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从全国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于地区优势的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积极促进合理交换和联合协作,把东、中、西部各地区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以形成地区之间互惠互利的经济循环新格局。在谈到东西部经济建设的关系时,江泽民特别指出:“强调加快开发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决不是说东部地区不要继续加快发展。只有东部地区更好地发展,才能更有力地支持西部地区发展……无论是东部还是中西部,都要适应市场的要求,强化优势互补意识,胸怀全局,量力而行。西部地区的开发搞上去了,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了,潜在的市场变为现实的市场,也会有力地促进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只有谋求中华民族共同发展的大局,才能实现各地经济的快速和协调发展。”[1](p174)其三,各类市场主体应该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作贡献。“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要在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上,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两个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综观整个人类思想史,比较典型的经济伦理的公正思想主要有:一、从洛克中经亚当·斯密、诺齐克的古典自由主义的公正观认为,必须坚持“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原则,主张靠“无形之手”的非(政府)干预性的市场分配,就是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这是排除了任何非自然的或人为的非经济因素的影响的自然公正,国家政府被排斥在社会分配力量之外,只能充当“守夜人”的保护功能。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的积累、占有和利润具有同步扩张的“滚雪球”效应。从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本性着,它追求的正是这种分配结果的差距。可见,古典自由主义公正的实质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求利规则:市场只遵守适者生存的竞争规律,必然形成不可逾越的贫富差距的鸿沟。这是一种市场经济的原始公正,缺乏必要的社会道义公正。二、功利主义的公正思想秉承了自由主义权利分配的基本立场,坚持以道德目的论的方式解释和解决社会价值的分配问题,又承认基于个人权利的社会分配理论不能最终解决社会分配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主要认为,社会分配问题的关键不在分配是否公正,而在于社会财富的总量供应与社会全体对财富或福利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根本的出路是增加社会财富的总量供应,尽可能满足人们的福利需要。它承认了市场自然分配结果的不公正性和欠缺,确认了社会在解决分配不公正和不足问题上的积极作用。问题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或利益的获取是与资本的投入成正比的。增加社会财富的总量是否可以提高社会财富分配的公正程度,根本上取决于社会经济资本的占有状况,在于社会分配制度的结构性安排。在一个缺乏公平分配机制和正义制度安排的社会里,社会财富总量增加的多少和贫富差距的大小成反比,反而导致不公正。三、基于功利主义的这一内在不足,罗尔斯提出了社会正义分配理论以取代功利主义。他强调依据一种社会道义伦理或正义原则,通过社会的正义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的安排和规范调节来实现的分配理论。制度性的分配方式避免了社会财富和资源分配的偶然任意性,使社会分配的公正得到了制度的有效保障。问题在于,如何实现安排符合公正原则的制度和政府,公正原则的最高价值目标是什么。四、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平均主义公正观以及按劳分配的公正观。平均主义强调终点平等,不顾贡献和劳动量,实际是共同贫穷的小农落后思想。按劳分配能够激发劳动者的创造财富和奉献社会的高度热情,但从本质上讲,按劳分配就是按照市场有效性的劳动来分配,与市场的原始分配基本一致,实现的仅仅是经济的公正原则,难以保障社会的公正原则。与这几种公正观比较,江泽民的公正观较好地解决了以下问题或者说对公正问题做出了以下几个贡献:1、通过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体现市场的原始公正,同时,又主张先富帮后富,对处于不利地位的市场主体进行社会道义基础上的帮助,实现社会公正,避免出现大的两极分化和贫富悬殊。2、逐步完善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正的法律制度,为实现公正提供法制保障。3、发展公正为社会公正提供了坚强的基础,避免了缺乏发展动力的共同贫穷式的所谓公正,为解决社会财富的总量供应与社会全体对财富或福利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找到了正确途径。4、强调按劳分配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出生产要素可以参与分配,肯定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避免了平均主义的效益不公,又避免了单纯的按劳分配带来的社会不公。5、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高利益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公正观的根本目的的,为公正思想确立了高尚的理念和检验标准,体现了当代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人民性、崇高性和党性原则。
  二、公正原则内在地需要伦理动力源为其支撑。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存的历史条件下,在世界经济、科技、政治、文化相互渗透相互激荡甚至激烈竞争的时代背景中,靠什么样的伦理精神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是江泽民公正原则要求回答的一个重要议题。
  《易》书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自强自立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民族精神。毛泽东等把这一精神和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提出了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战略思想,邓小平在新时期作出“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新论断。江泽民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把这一思想进一步具体化、实践化,把自强提升为经济伦理的重要原则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给予了更为深入、更具时代特色的系统阐述。
  江泽民认为,自强不是一句空话,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具有丰富的内涵。他主要从国家的宏观自强和解决地区差距、贫富悬殊和个人就业三个重要问题的层面具体阐释了其自强的基本思想。首先,国家自强是立国之本,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胜利之本。坚持自强原则,实质上就是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重要思想,把发展作为主题,主要靠自己的力量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面对国际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和世界经济的复杂变化,以立足国内需求为本,充分发挥我国国内市场广阔的最大优势,使我国经济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增强抗御国际经济风险的能力。“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任何时候都不能依靠别人搞建设,必须始终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作为自己发展的根本基点,必须把立足国内、扩大国内需求作为经济建设的长期战略方针。”[3](p314)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上帝和救世主,一切外力都不是我们强大的根本,都不是我们富强民主文明的可靠保证。只有中国人民才是最可靠的最伟大的自强根基,也只有中国人民自己才能救自己、才能发展自己,所以,我们“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实际,走自己的路,有所创造,有所发展”。[3](p89)其次,就国内目前情况以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的前景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并不平衡,贫富强弱的现实差距依然存在,并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从地区来看,目前存在着东中西部地区差距。中西部要迎头赶上,除了国家政策上的适当倾斜和东部地区的支持外,主要靠中西部自强自立、自我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不是扶贫,更不是抑富济贫,而是为了在东部较为发达的基础上发展中西部,逐步缩小东中西部地区差距,使东中西部协调发展,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但中西部的发展不能依赖于东部和国家的支持,而应以己为本、自我发展,只有靠自己才能真正发展起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必须紧紧依靠西部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自强不息,艰苦奋斗。”[1](p179)中西部必须抓住机遇,努力发展具有中西部地区特色并在国内外市场上有竞争力、有效益的产品和产业,培育品牌产品和名牌企业,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在改革开放中走出一条加快发展的新路,形成东中西部遥相呼应、协调互补,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良性经济发展格局。再次,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人民自强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具体体现。人民自强的核心问题是,在国家政府的帮助下,主要靠自身的力量解决个人的就业问题和发展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职责,但更重要的是,广大职工特别是下岗职工要发扬工人阶级的优秀品格,树立坚定的信心,努力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克服暂时的困难,转变就业观念,摆脱依赖政府、企业、单位和他人的陈旧思想,靠提高自身素质、靠真才实学实现就业,以自己的学识、力量、能力和技术为立身之本。最后,解决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要在国家的扶持和社会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促进贫困地区、贫困人群自强发展。扶贫不是“给鱼”,而是要帮助贫困地区掌握“钓鱼”的本领,否则,贫困地区、贫困人群就扶不起来,就不能真正自我发展,就难以走向富裕之路,同时也会拖较为富裕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的后腿,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延缓甚至阻挡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一个贫困的地方,要改变贫穷落后面貌,“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当地干部群众自身的努力,靠干部带领群众苦干实干……要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中大力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克服无所作为的思想,克服单纯等、靠、要的思想。‘幸福不会从天降’,与其苦熬,不如苦干。不干,一点希望也没有”。[1](p137)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本质上贯彻了邓小平关于“发展才是硬道理”的重要思想,目的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自强自立的能力。
  江泽民把自强作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内在的伦理精神动力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发展才是硬道理”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和提升,是马克思主义经济伦理的一个具有全新内涵全新意义的重要思想。其一,自强是唯物辩证法关于内因外因辩证关系原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思想中的生动运用和具体化。其二,自强为公正原则的实现提供了伦理动力。其三,自强原则是开放式的自强,是对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相对封闭式的自强的否定和超越。它既不同于老死不相往来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时代的个人奋斗个人修养,又不同于经济发展相对封闭、缺乏竞争条件和竞争机制的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自力更生或生产竞赛,而是与当代世界经济全面融合,在全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国际、国内、单位、职工之间的激烈甚至无情的全面竞争的背景下提出的。面对全新的经济发展条件,开放式的自强是全面深刻的,是人之为人、国之为国的根本所在,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小康目标的精神动力和伦理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内在的伦理要求,也是对当代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所带来的一系列机遇和挑战的一个积极反映。其四,自强是以充分肯定道德主体性为根本,以竞争和互助的有机统一为基本要求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既克服了“人对人是豺狼”式的无序竞争和一切为钱而竞争的资本主义伦理精神的弊病,也批判了从国家、地区、单位到个人的等靠要的无为的懒汉思想和平均主义的落后观念,代之以积极进取、自强自新、激流勇进、一往无前的伦理精神。其五,在经济伦理思想史上,开放式的自强原则是江泽民经济伦理首次完整深入阐述的。它揭示了经济伦理的核心理念,既是对中国传统经济伦理的一个超越,又是马克思主义经济伦理的一个创新。
  三、在经济活动中,利益是人们追求的目标;在道德活动中,利益是道德所要调节的对象和目标。利益是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的道德之间的联系纽带。如何正确解决利益和道德的关系是经济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也是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核心问题,更是江泽民公正观的根本目的。建国后,毛泽东提出了著名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兼顾方针,以求得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为最高道德原则,但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没有真正解决好。邓小平主张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把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较好地结合起来,从经济政策和伦理道德上对劳动致富、走共同富裕之路给予了充分肯定。江泽民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利益观,提出了富有时代特色和创新精神的利益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赋予了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中以人的发展为本的思想以新内涵。马克思早就论述了每个人的发展和一切人的发展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集体利益、全局利益、长远利益,还是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当前利益,都是手段,一切利益都归结为一个最高目的,这就是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解决好人的问题,促进人的发展。江泽民认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发展生产力,在重视物质生产水平的提高的同时,更根本的是要重视人的素质的提高。发展问题本质上是人的发展问题,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要在满足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不断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他强调说,我们“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这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对利益原则以人的发展为本内涵的新的经典阐述。
  第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力清算了个人主义和整体主义的利益观,科学地阐明了当代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物质利益与文化利益等利益要素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利益体系,但各利益要素不可能任何条件下都能得到充分实现,有时甚至会发生大的冲突。为了保证整个利益体系的良性运转,必须协调好各利益要素之间的关系。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当前利益和集体利益、全局利益、长远利益,决不是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而是同时存在的一个利益的两个方面,它们从来没有也永远不能完全分开。后者内在的本质的要求保护前者、促进前者的发展。后者脱离了前者,就是虚假的利益,并将最终丧失自己。反之亦然。这个关系,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处理好,一大二公的整体主义的结果是人民群众生活困难,国民经济几乎处于崩溃的边缘。改革开放以来,轻视甚至蔑视个人利益的错误思想开始得到扭转,个人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的肯定,集体利益也同时得到了发展和保证,国民经济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同时,西方推行的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把个人利益推向了否定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另一个极端,在我国思想界和人民群众中引起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既克服蔑视个人利益的整体主义,又克服无视集体利益的个人主义,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是摆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江泽民指出,“改革越深化,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正确地统一和结合起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1](p111)由于“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2]所以,经济发展的首要目的是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当前利益都要自觉服从这个大局。在反腐败斗争、抗洪抢险、反对北约轰炸我驻南斯拉夫大使馆、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的洗礼中,以国家利益为重、顾全大局的高尚美德得到了空前的提升。这就从理论上和实践中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思潮的利益观给予了有力回击。这个成果同时又是在重视保障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当前利益的过程中实现的。随着改革全面深入地开展,进入攻坚阶段的具有革命性的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使部分群众特别是下岗职工的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当前利益受到一定的影响。江泽民认为,必须对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当前利益予以保障。他特别指出,国家要采取积极措施,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关心和安排好下岗职工的生活的同时,大力发展职工的教育培训,拓宽就业门路,推进再就业工程,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更根本的是,要从思想上和制度上充分肯定人们的劳动价值和社会贡献,切实保护好正当的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当前利益。江泽民说:“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2]这是在充分肯定个人利益的基础上,对一大二公式的整体主义的彻底否定。对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当前利益的保护和肯定,必然促进集体利益、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的发展和实现;后者的发展和实现也必然为更好地实现和满足前者奠定坚实的基础。良性的利益循环体系必然促进经济发展,为更充分地实现利益原则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第三,把精神文化利益作为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际,从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对利益原则给予了富有时代精神的系统阐释。文化上,加强有说服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使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和享受文化成果的充分权利,丰富充实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人民思想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发展;经济上,坚持党的富民政策,大力发展经济,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日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改进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尽快使全国人民都过上殷实的小康生活。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政治上,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伟大创造精神,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生活环境方面,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重视精神文化利益是江泽民经济伦理的利益原则的一个重要贡献。因为它继承并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利益原则特别是邓小平提出的利益原则(主要是物质利益),着重强调了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利益,同时又把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民群众的最高利益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的,在这个基础上把物质精神文化利益统一起来,他说:“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基点。”[1](p161)这就使马克思主义的利益原则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综观从马克思到邓小平的著作中关于利益这一范畴的内涵,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指物质利益或经济利益,很少论及精神文化利益,这是由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无产阶级运动的主要任务决定的。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人们的基本物质条件极为贫乏,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理需求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这种条件下,空谈精神文化利益是不太现实的,但这不是说他们不讲精神的作用,只是说他们更为强调物质利益。邓小平说得好:“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4](p146)江泽民经济伦理思想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完善的。这个阶段不同于以前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条件在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科技文化不断发展,国民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发展态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的经济生活水平大为提高,最基本的物质需求从整体上得到了根本性的解决,精神文化利益的要求提到了前所未有的位置,人的发展也真正在现实中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一个需要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新阶段。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利益问题要求全面系统地予以回答。江泽民的利益原则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运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原理加以系统阐发的。它以集体主义为根本原则,以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利益体系为内容,以人的发展为归宿,为自强原则和公正原则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它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既是对现实经济伦理问题的反映和概括,又是对现实经济伦理的超越和指导。
  江泽民经济伦理思想以公正原则为基本价值取向,以自强原则为根本动力,以实现利益原则为最终目的,形成了公正观、利益观、自强观有机统一的伦理思想体系。它是第三代领导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伦理思想的最新理论成果。这一思想必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征途中发挥重大的指导作用,也必将在这个伟大实践中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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