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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党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县“结对子、认亲戚、常相助”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把学习党史与践行宗旨紧密结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底线思维,针对政府兜底保障等困难群体,组织党员干部主动认领困难群众“微心愿”,帮助解决最需要最迫切的现实问题,直接有效地改善生活条件,进一步增进与群众的深厚感情。
  二、结对主体和“认亲”对象
  结对主体:组织关系在我县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含参公人员)和国企正式员工中的党员。
  “认亲”对象:长期居住在我县的生活困难群体,特别是残疾重病、“三无”、低收入群体等政府兜底保障人群。
  三、工作原则
  1. 全面覆盖原则。坚持所有纳入结对主体的党员都有“认亲”对象,所有政府兜底保障的困难群体都有结对认亲党员干部,做到全面覆盖、不漏一人。
  2. 定向帮扶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镇街按照《县直单位和镇街“结对认亲”安排表》建立帮扶联系。各镇街将机关党员干部和包联单位党员统筹使用,按党员人数比例匹配“认亲”对象。各单位按照镇街提供名单,统筹安排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结对认亲。
  3. 量力而行原则。“结对认亲”要结合党员干部自身实际,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避免形成攀比风,可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的形式开展,与同一困难户结对的党员干部原则上把握在3名以内。
  四、活动内容
  1. 建立“结对子”关系。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于5月30日前向镇街行函,提供参与“结对认亲”的党员数(同时与多个镇街“结对”的县直单位要统筹分配党员)。各镇街对辖区内生活困难群体进行汇总登记,结合本机关党员干部人数和包联单位提供的党员人数,按比例匹配生活困难群体数量并于6月10日前向相关县直单位提供“认亲”对象名单。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镇街对照名单,6月15日前统筹安排党员逐一结对认亲并制定工作台账。各镇街对台账进行汇总,6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县委组织部组织科邮箱。
  2. 落实“认亲戚”责任。作为结对主体的党员要第一时间上门走访“认亲”对象,6月底与“困难亲戚”建立联系。建立落实“三问四清五必访”制度,即问明“困难亲戚”家庭成员基本情况,问明家庭主要收入渠道,问明享受帮扶政策情况,做到家庭情况清、致困原因清、就业技能清、帮扶需求清,坚持“困难亲戚”有重病住院必访、有婚丧嫁娶必访、有子女辍学或失业必访、有思想波动必访、重大节假日必访。要深入了解“困难亲戚”所需所盼,主动认领“微心愿”,第一时间帮助解决最迫切的生活困难问题;要细致分析“困难亲戚”致困原因,积极学习相关政策,因人制宜研究制定帮扶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在“最盼”上做文章、在“最急”上见真情、在“最需”上有实绩;要注意在帮扶中加强政策宣讲,让困难群体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真心实意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3. 建立“常相助”机制。要结合“困难亲戚”实际情况,扎实拓展帮扶内容,从生活救助拓展到就业援助、就学扶持、思想引导、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多个方面。要建立定期走访制度,不定期到困难“亲戚”家中拉家常,了解思想动态、家庭状况、近期需求,每月至少入户1次并做好走访记录,每季度帮助解决1-2件实际问题。各单位要定期与“认亲”对象沟通情况,掌握工作进展,积极为党员干部开展帮扶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帮助,对帮扶表现突出、效果明显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表扬鼓励,切实将“常相助”要求落到实处。
  五、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结对子、认亲戚、常相助”活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台账建立、信息报送、联系协调等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带头结对认亲,带动本单位党员干部完善帮扶举措、落实帮扶责任。要严肃作风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心走进困难家庭,倾听诉求、回应关切、化解矛盾,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杜绝形式主义,坚持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真正做到帮民助民不扰民。各镇街要强化工作纪律,杜绝在选择帮扶对象时优亲厚友,真正让生活最困难的群体在活动中得到实惠、感到温暖。要注重树立表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努力营造关心帮助困难群体的浓厚社会氛围,以实实在在的帮扶成效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y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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