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生态、人文的协调发展,以良好的城市精神风貌和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去年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开展第二轮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9月10日用100天时间,巩固整治成果,破解城市环境管理中的难题,促进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城市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秩序井然、文明有序的海安城市新面貌。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部署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考核。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 深化认识 切实增强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意识 20xx年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提升城市形象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城市面貌发生了有目共睹的重大变化。通过去年的整治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事关民生,人民群众有现实需求,环境整治是一项“普惠式”工程。城市的每一发展、每一变化、每一进步、每一亮点老百姓的体会最深切,受益最直接。环境整治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在城市环境中的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城市环境的现状与市民的要求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环境卫生设施不配套、档次不高。虽然去年两镇和环卫处投入了很大的财力予以改善环卫基础设施,但仍然不能满足市民的实际需求,环卫设施的质地与精品城市、宜居城市的要求还不适应;二是交通秩序仍然比较混乱。重点路段、主干道人行道停车秩序有所改观,但机动车上人行道损坏道板行为屡见不止,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不能按交规要求分道行使,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既不具有安全性又影响交通运输管理秩序,行人交通安全意识依然单薄。尤其是新汽车站周边地区、204国道沿线环境秩序乱;三是物业管理不到位。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实际工作中的运作不规范,加之物业管理中涉及的利益主体较多,而人民群众对居住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当前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业主对物业管理认知度不高,业主委员会运行机制不健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不规范;四是居民自我约束意识不强。乱扔杂物、乱挂乱贴、破坏市政设施等不文明行为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单位和居民缺乏主人翁意识、参与意识,对城市管理缺乏认同意识,不能正确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存在以上问题既有我们工作要求不高、态度不坚决的问题,也有措施不力落实不够的问题,以至于规模浩大的整治与人民群众愿望存在较大差距。我们的市民在观望,县委县政府是否动真格、出实招、下功夫,为老百姓创造一个卫生、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目前城市环境方面存在着的诸多方面的难点问题,我分析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单位、各部门、社会各界没有把维护城市环境整治作为共同的社会责任加以落实。单凭哪一个部门,花再大精力、搞再多的突击都不可能把城市环境搞好。如果不从根本上树立科学管理城市的理念,我们的整治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通过综合整治我们要明确维护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是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只有大家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真正抓出成效。在这次整治中,解决环境问题最好的办法是点办和交办,我们要讲执行力,要切实落实市容环卫工作实行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卫责任区是指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范围以及管理范围。这是法定的责任,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尽的义务。《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市容环卫管理责任有严格的界定,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绿地、公共水域、公共厕所等公共区域,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街巷、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或者相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总体上是按照谁所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二、明确任务 落实责任 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这次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比去年有所扩大,分为区域范围和沿线及视野范围。区域范围包括:海安火车站铁路沿线以西、黄河路沿线以南、朝阳路沿线以东、海安大桥至田庄桥公路沿线以南、西园大道沿线以东、长江路至328国道沿线以南、新204国道沿线以东、黄海路沿线以北、永安南路沿线以东、东海路沿线以北、中坝南路沿线以东、南海路沿线以北、通榆路(老204国道)沿线以西。沿线及视野范围包括:沿海高速公路出口、海防公路沿线、开发大道沿线、立发大道沿线、晓星大道沿线、开园南路沿线、恒联路沿线。 这次整治的内容主要有十个方面: (一)环境卫生整治。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对职责不清的区域和新建城市道路明确责任主体,实现全城区无缝隙管理,全天候保洁;城区主次干道、后街里巷、窗口地区、集贸市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区域环卫设施配套齐全,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常态管理保持良好;对沿街建筑立面进行清洗、粉刷或包装,确保整洁美观;逐步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垃圾确保日产日清;城区公厕免费开放,并设置统一、醒目的导厕标识;加大投入,逐步淘汰落后的环卫设施设备,减少垃圾清运的二次污染;对城区河道、沟塘进行根治性整治改造,切断污染源,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做到水清岸绿,水面无漂浮物、岸坡无乱堆乱放;单位庭院干净卫生,彻底清除“四害”孽生地;做好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确保城区无秸秆焚烧和乱堆乱放行为;恢复并正常星期六机关干部义务劳动制度,引导机关干部带头增强环境卫生意识。 (二)交通秩序整治。交通设施、标志、标线规范齐全;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等各行其道,规范有序;机动车不超载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随意调头;人力三轮车规范营运,定位候客,并逐步取消;电瓶三轮车禁止驶入禁区,电动三轮车禁止载客;做好重要节会、节点和长江路等在建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落实沿街单位、商家门前的停车管理责任,各种车辆分类停放、整齐有序;挖掘停车资源,增设停车区域,设置停车标识,实行收费管理;查处机动车乱停乱靠,影响交通和损坏人行道板的行为;主次干道及公共场所等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商店、超市、饭店等无店外经营和店外标牌;查处建筑施工单位未经批准堆放建筑材料等侵占道路和公共场地的行为。 (三)市政设施整治。交通、环卫、供电、供水、供气、邮政、绿化、亮化等市政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完好,整洁卫生;对城区车行道、人行道进行拉网式维修,做到道路平整,无破损、塌陷、隆起现象;道路两侧、空隙地带杂物清理后未硬化的及时进行绿化或硬化;路沿石、绿化池、窨井盖等及时维修或更换;对城区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安全度过汛期;加大对后街里巷、老旧小区的路灯投入,彻底解决夜间照明问题;加强对道路挖掘、绿化移植、环卫设施迁移等市政设施的审批管理,严肃查处盗窃、损坏、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 (四)施工工地整治。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施工工地按标准设置美观围挡,围挡尽可能发布公益广告;场内环卫设施齐全,环境清洁卫生,机械物料堆放整齐,不得有扬尘、噪音扰民现象,场外秩序良好;建筑工地、砂石场等出入口铺设硬质道路,设置冲洗设施;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各类运输车辆适量装载,密闭运输,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严禁带泥上路、沿途抛洒滴漏;建筑垃圾和残土按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管理有序;待建工地围挡完好,无乱倒垃圾、违章种植和乱搭乱建现象;竣工工地及时清理,确保环境整洁,路面、道板、绿化等市政设施完好无损。中高考期间,所有施工工地暂停施工,不得有噪声污染。 (五)住宅小区整治。一要加大投入。改造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对老旧小区实施房屋修缮、道路平整、管道疏通、路灯修复、绿化补植、设施完善等工程,满足老旧小区的基本居住功能。会战期间重点完成2-3个老旧小区的升级改造任务。同时制订老旧小区3年改造计划,分年度实施改造到位。二要加强管理,整治小区环境卫生。小区环境清洁卫生,绿化整齐美观,车辆停放有序,无乱扔乱倒垃圾、无乱堆乱放杂物、无违章种植、无乱挂乱画、无乱搭乱建、无违规饲养禽畜、无环境污染和扰民现象。三要健全机制,实现小区长效管理。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和封闭零散小区。大力推进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会战期间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比例不低于小区总数的30%,专业物业公司管理覆盖率不低于70%。不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由社区成立社区服务组织进行管理,实现小区管理覆盖率100%。(六)集贸市场整治。集贸市场有专业队伍全天候管理,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秩序状况良好。有专用货运车辆停放场地,车辆停放整齐,道路畅通无阻,环卫设施配套齐全,商品陈列井然有序,农民自产自销场所安排合理;市场入口处道路两侧无摆摊设点,市场内及周边无违章搭建现象;夜市大排档按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和经营,市散地净,无污水横流,无垃圾、污物积存;对堵塞交通消防通道,有损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污染严重,影响市容观瞻和城市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市场予以取缔,引导其入市入室经营;合理规划设置季节性临时摊位,加强管理,方便群众。 (七)户外广告整治。在前阶段户外广告专项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对县城区的户外广告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擅自设置、严重影响市容和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拆除,破损、低劣、不规范的户外广告限期改造升级;城区主次干道的广告招牌尽可能亮化,商业集中区的广告招牌亮化力求具有动感。经批准设置的霓红灯等亮化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按规定要求开闭,确保城市夜景效果;规范城区公共汽车和其他交通工具上的广告设置,大型公交车、出租车、人力三轮车以及商家用车车身一律不得设置商业广告;采取多种措施彻底根治城市牛皮癣,合理规划市民信息发布设施,逐步取消过街商业条幅;对新设大型户外广告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公开转让设置权,进一步规范城区的户外广告设置市场;积极开展户外广告精品街创建活动,全力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水平,营造城市亮丽风景线。 (八)违法建设整治。进一步加大县城规划区内房地产项目和村居民建房违法建设的巡查、监控和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坚决遏制新的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对已经县政府批准和县人民法院裁定拆除的违法建筑,组织力量集中拆除;对历史形成的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区别对待、分类处理,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影响城市交通和公共安全,有碍市容形象的,坚决依法予以拆除。 (九)通榆路整治。重点解决通榆路城区段两侧占道经营、乱堆乱倒、乱搭乱建、乱拉乱接、乱停乱放、广告混乱、道路不平、设施破损以及绿化水平不高、保洁清运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彻底改善通榆路脏乱差的状况。 (十)“六小行业点”整治。加强对城区废品收购点、洗车点、修理点、石材加工点、铝合金加工点、小餐饮点等“六小行业点”的整治。未经批准无证经营的“六小行业点”全部予以取缔;经批准的废品收购点、石材加工点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高的硬质美观围挡;所有行业点均不得超出店外占道经营,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不得影响周边群众生活。今后一律不得在主城区和重要路段新批各类废品收购点、洗车点、石材加工点、铝合金加工点;以整治为契机,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外迁工作,实行集中管理,整治期间确有困难的在一年内外迁结束;严格规范审批县城区小餐饮店。 这次整治的步骤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日~6月10日) 县委、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部署20xx年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任务;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于6月5日前建立组织机构、摸清基本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县动员大会精神,学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20xx年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等。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11日~8月31日) 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清理整治,解决城区主次干道、后街里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沟塘、河道、集贸市场、公园广场、汽车站和火车站等公共场所脏乱差的问题;解决环卫设施不能满足市民需求、不方便群众使用、破损严重、污秽不堪的问题;解决市政设施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解决城区交通混乱无序、各种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解决住宅小区长期无人问津、环境差、基础设施不完备、物业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解决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和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问题;解决绿化及其设施被损坏的问题;全面遏制违法建设。第三阶段:考核验收(9月1日~9月10日) 各部门、各单位、各镇(开发区)、各街道、各社区(村)由牵头单位组织,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整治标准,先行自我检查、完善和验收;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对各单位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海安镇、城东镇(开发区)、胡集镇要以对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同心同德、群策群力、齐抓共管,打好今年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 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所属单位)切实抓好本单位庭院及周边环境卫生和卫生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建立县级机关部门(单位)挂钩帮促社区(村委会)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制度,支持社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帮助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工作。 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要当实施者不当旁观者。要强化管理执法,对相对人要一视同仁,不搞特殊,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取缔要依法取缔。参与整治的同志,要敢于顶真碰硬,敢于下猛药治顽症,敢于啃硬骨头。公安部门要加大整治保障力度,对暴力妨碍执行职务的,要快取证,快处罚,切实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在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中,坚持“一把手” 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亲自抓,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排查整治难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完成工作任务。所制定的组织机构、实施方案、联系表于6月10日前报指挥部办公室。 三、规范物管 强化服务 努力提高住宅小区环境质量 城市管理是世界性难题,我们今年再次搞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就是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有序推进,不断深入,就是要求我们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解放思想要看实际成效,我们要加快营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着力提升环境质量,为全面达小康奠定坚实的基础。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整治、204国道专项整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整治是今年百日会战的重点,这里我着重讲强调一下小区物业管理的整治工作。这也是今年“百日会战”的重中之重。 县四套班子领导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非常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提案,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工作关注度很高,市民对物业服务的呼声很大。 目前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业主对物业管理认知度不高,业主委员会成立率低,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二)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不规范。 (三)老旧住宅小区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不配套、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多。 (四)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不到位。 (五)物业管理工作体制不健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落实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举措: (一)落实属地管理,理顺物业管理工作体制。县政府已经出台了《海安县县城规划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要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城管局牵头,两镇政府属地管理,街道、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落实,部门各司其职,条块结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体联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要制定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城管局增设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镇、街道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街道社区成立物业服务组织。要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职能部门管理向社区延伸,依法查处小区扰民经营(噪音、油烟污染)等违章、违规行为。 (二)加强源头管理,培育健康有序的物业管理市场。要建立联合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城管及所属镇、街道参与竣工验收,保证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工作用房、环卫绿化等共用设施的建设和移交到位。要推行开发建设单位交纳开办费制度。强化保修期内维修管理措施,对已经形成的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责任,限期解决。要实行“建管分离”制度。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县内外优质物业企业,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要推行履约保证金制度。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准入管理,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要规范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证资金全额征收、交存,建立健全查询制度,规范使用程序,促进资金的安全保值增值。要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欠费报告制度,与机关作风建设和文明单位考核评选挂钩。对无正当理由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予以公示、曝光、抄送银行信用体系备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要在立项时考虑配置物业管理经营性用房。完善物业管理工作的“造血功能”。(三)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树立物业管理消费理念。要广泛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就审理物业服务纠纷出台了两个司法解释,对市民关注的车位问题、“住改商”问题、房屋外立面装修问题都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否能规范到位,业主委员会的建立是个关键环节,要进一步明确属地街道、居委会在业委会组建、改选中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逐步提升自治管理能力。在成立业主委员会时,街道社区一定要把握好主任人选的选拔,要力争让办事公道、群众信任、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同志担任主任,这样才便于我们的物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才能提升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 (四)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要适时推动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物业企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交流。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和评估报告制度,规范服务合同条款,确立行业服务标准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强化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完善企业内部制度建设。要制定物业管理星级评比标准,实施两级考核和评比,定期在媒体和小区内公布,开展创优争先评比,打造省、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树立典型,促进物业管理市场服务水平、质量的整体提高。 (五)实施老旧小区的整合改造,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要将老旧住宅小区整合改造工作列入县、镇两级年度预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逐步解决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减免地方规费,返还地方税收等办法,扶持老旧小区的物业企业,促进小区基础设施的改造和维护。要在整治的同时继续推进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城市中心区建设,通过拆迁途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对整合改造后具备实施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由街道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组织,落实保洁、保绿、保畅等基础性管理,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四、建立组织 严格考核 积极营造环境综合整治良好氛围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小区物业管理是老大难,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动员足够的组织力量和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齐抓共管、协同作战。 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海安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强化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城市管理的高位协调机制。这次环境整治由我任指挥,严县长担任副指挥。成员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级机关党工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建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海安工商局、县粮食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教育局、县广电局、县新闻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海安镇政府、城东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胡集镇政府及相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一办三组,即:办公室、宣传组、执法协调组、督查考核组。县城市管理指挥部及下属机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完成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各镇政府、开发区也应建立调整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海安新闻》、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单位要开设县城区环境整治百日会战专题栏目,安排专职记者全程参与、跟踪报道、宣传典型、曝光问题。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面向单位职工和全体市民的宣传教育活动,亮明整治决心,倡导文明新风。继续开展“走进城管,共建和谐”和 “我为城市管理献一计”活动,以百日会战为契机,不断深化市民素质教育和道德建设,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抓整治,个个创和谐的良好氛围。指挥部办公室设立并公布热线电话,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在县城市管理指挥部组织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建立指挥调度和现场办公制度,每旬召开一次指挥调度会,综合调度整治工作进程,对难点问题及时组织现场办公,全力快速解决;继续实行交办督办制度,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出“交办单”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的,由指挥部办公室开出“督办单”进行督办;完善定期通报制度,督查考核组将考核得分排名情况在《海安新闻》和县城市管理指挥部《简报》上公布,并向县有关领导报告。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对在百日会战中态度积极、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单位负责人,按《海安县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同志们,做好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和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事关海安城市形象,惠及千家万户民心工程,实事工程。要通过全面环境整治,打造海安精品观摩线路、市容示范街,要形成我们的盆景,要形成我们的精品,要形成我们的亮点,要体现海安的特点。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振奋精神、团结一致、真抓实干,确保城区面貌在“百日会战”中显著提升,向苏南生态、宜居城市看齐,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全面推进各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注重发挥典型和样板的示范作用。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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