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固有一死,或重如泰山或轻如鸿毛”。她的生命虽然在53岁划上了休止符,可是她的生命赞歌并未停止,她就是“大姐书记”——陈超英。她的事迹震撼人心、感人肺腑,让我们再次受到了一次心灵的洗礼和再教育,也让我们又一次思考一个命题:怎样永葆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学习她“把职业当做事业”的恪尽职守精神。陈超英同志生前曾担任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从2003年以来,她没有休过一天年休假和探亲假,每年平均深入施工一线的时间超过200天,在她人生最后的164天里,她在外地出差的时间就占了89个日夜。在面对中非的原始森林、云南的雪山、金沙江边的悬崖绝壁时,因为爱岗敬业,她无所畏惧。而现在不少的党员干部,对党的事业缺少忠诚之心,贪图享受,对待工作敷衍了事,怕苦怕累,工作挑轻松的做,甚至拖着不做,出现了一批“庸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我们要学习陈超英高度的责任心、公仆心和进取心,把心思集中到干事创业上,让有限的生命释放出无限的价值。 学习她“把群众当做亲人”的无私奉献精神。群众工作无小事,和谐社会在点滴。陈超英同志对企业职工、对群众满腔热忱,把职工作为自己的亲人。500多位离退休职工没有她不认识的,1000余名在职职工没有她不了解的。她走访过大部分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家庭,殉职前几小时还在职工家里慰问。每逢职工有难事,第一时间到场的总是她,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一个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精神风范。我们学习陈超英,就是要学习她情系百姓、关心群众疾苦的精神。 学习她“把公心当做操守”的清正廉洁精神。陈超英就是一面镜子,她淡泊名利、秉公执纪。在她的心里,始终抱着国家利益、企业利益高于一切这一信念。对自己及家人,陈超英更是做到了堂堂正正。作为公司的主要领导,陈超英分管过房改、物业,手里掌握上千套住房分配权,但她自己直到殉职前一直住在一套爱人单位建了十几年的80平米公寓房内。她长期主管组织人事、协管人力资源,但她坚守给自己立的规矩,没有给任何亲人在单位安排过工作。她是公司工程分包与材料设备招投标监督小组组长,但从不为任何亲朋介绍工程业务、联系材料供应,曾经数次婉言拒绝了老同学提出的分包工程要求。做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学习她的公正、廉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心,在诱惑面前坚守自己的原则,保持清醒的头脑,以高尚的节操维持党员廉洁清正的形象,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人民,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干干净净为官。 陈超英同志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代表,她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生命历程生动诠释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我深深为我们纪检监察战线有陈超英同志这样的好干部而感到自豪。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陈超英同志为榜样,努力工作,不断进取,做群众信得过的好干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去迎接党的xx的胜利召开!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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