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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24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实施。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又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我对《条例》进行了全篇通读,深刻领会主旨要义和各项规定。《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通过学习,我领悟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对纪委的职能定位、工作原则、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督、执纪、问责各项职责有了深刻的体会。作为一名纪委机关干部,我要带头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政治必修课,作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升履职能力的根本路径,力争做到学懂记牢践行。
    一、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准星”,系好纪检监察“第一颗扣子”
   《条例》坚持纪委政治机关属性,把准职能定位,确保各级纪委坚守初心使命不变、履行职能职责不偏。《条例》第三条突出纪委的政治责任,强调各级纪委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纪检机关的政治使命和责任,是我们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恪守的政治灵魂和担当。在工作中,我们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准星”不动摇,始终守初心,讲忠诚,当卫士。
    首先,要保持一颗忠诚之心。党中央明确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是重大的历史结论和重大的政治判断。“两个确立”民心所向、人民所愿,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风向标”,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定盘星”。《条例》第四条规定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遵循的“6条”工作原则,首当其冲的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两个坚持”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线”。我们要把“主线”置顶于政治之巅,当讲政治的表率,当讲忠诚的标兵,系好纪检监察的“第一颗扣子”,坚守“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忠诚之心。
    其次,要保持一颗爱民之心。守初心,就是守人民之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摆在《条例》明确的“6条”工作原则的第二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要性不言而喻。心系人民,为民纪检,我们责无旁贷;甘当卫士,为民监察,我们义不容辞。要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群众的集中关切点,扎实开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把“1+9”职责体系作为履职“坐标”,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第一使命”
    《条例》第四章专章规定了纪委的“7项主要任务”,围绕党章规定的“三项任务”,着重从内涵、目标、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条例》第五章专章规定了纪委的“11项工作职责”,细化为纪律教育、纪律监督、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纪律处分、开展问责、受理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纪律检查建议等9项具体职责,构建了包含纪委总体职责和具体职责的“1+9”职责体系。进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纪检监察机关使命特殊、责任重大,精准落实“7项主要任务”,精确履行“11项工作职责”,是担当所在、使命所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担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使命”,在把握大势中知责,在风险挑战中担责,在真抓实干中履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首先,要敢于斗争。正在热播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揭露了孙力军、胡怀邦、王富玉、陈刚等一批违纪违法中管干部案件,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专题片中的典型案例让我深切感受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要始终坚守党性原则、坚持真理公理,老牢牢把握敢于斗争的主线。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紧盯“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等行为;着重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其次,要敢于担责。监督、执纪、问责是主责主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根本宗旨,要用担当履行主责,要用担当践行宗旨。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的主战场敢于担责,在办案、巡视、信访的岗位上敢于担责。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推行痕迹管理、搞好考核评价,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解决主体责任虚化空转的问题。
    三、把“10条规定”作为规范“法则”,强化自我革命“第一要求”
    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出台《条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意志。《条例》第七章抓住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创新制度安排,完善体制机制,对纪委自身建设作出“10条规定”。从“三个方面”实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一是强调带头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管理约束。“坚持自我革命”是党鲜明的政治品格,是宝贵的历史经验。要把自我革命作为自身建设的“第一要求”,始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坚持自我革命;始终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纪律检查权;始终树立纪律严明、作风深入、工作扎实、谦虚谨慎、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首先,要遵守法纪。《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保证纪检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保持清廉本色。“严于律己少有悔”,自身廉洁过硬,执纪执法才有底气、硬气。要锤炼律己之心,学会“激浊扬清、正字当头”,自觉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要求自己用制度,约束自己用法典,筑牢思想防线,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只有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执纪严、问责狠,才能不负重托担使命。 
    其次,要接受监督。《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作为监督别人的人、执纪执法的人,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要一以贯之。接受党委监督、接受党委领导,对党委负责、向党委报告工作,是第一工作,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严明审查纪律。<\/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