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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党支部工作条例》,基层单位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应成立党支部。对于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一般会有一些不在干部岗位的普通党员被选进支委会,比如在村党支部委员会中会有未在村委会任职的村民党员。正是这些非干部党员的进入,使得基层党组织在整个党员队伍中更具代表性,也正是这些新鲜血液的注入,为基层党支部增添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但是在实践中,一些非干部支委的作用发挥并不是很明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和建设。所以,提高非干部支委履职尽责能力,让其有所作为,是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责无旁贷的任务,是各级党组织都要研究的课题。我认为,要发挥好非干部支委的作用,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针对一些非干部支委的“沉默寡言”,必须要加强集体领导,在营造民主氛围上下功夫

  支委会上非干部支委“沉默寡言”的现象并不少见。他们往往认为其他支委在行政上大多是领导,是干部,自己有好的主意和办法不敢说;有的则认为自己在支部无足轻重,作为“配角”即便有成熟的意见也不想说。其中固然有其个人思想顾虑太多的问题,但很大程度上来自单位的原因。个别单位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够好,往往是书记、副书记一锤定音,使得其他支委想说而无法说。要发挥非干部支委的作用,让他们履好职尽好责,支部书记就要加强党支部集体领导,增强党内民主氛围,营造一个让所有支委畅所欲言的环境。

  一是支部书记要强化集体领导观念,真正把非干部支委当作“班子成员”。党的力量在于组织,组织的力量在于集体。党支部是党在基层单位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是基层全面建设的领导核心,必须强化支部书记的集体领导观念。首先,支部书记应带头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理论原则的学习,克服对集体领导的片面理解和错误认识,正确把握和运用“十六字”方针。支部书记要认识到,一是党支部领导权力具有集体性。即这种领导权力具有集体性的特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党支部所有成员共同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负责,共同对本支部的决议负责。二是党支部成员权力的均等性。在支委会领导集体内,在支委会上,每个党员不论有无行政职务,都是平等的,其党内权力都是均等的,相互之间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党建理论水平,切实掌握党务工作知识,以保证党支部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其次,支部书记要积极引导支委参与集体领导。支部书记要自觉做到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不固执已见;执行支部决议,不自行其是;任职时间长,不以“老资格”、“老正确”自居;个人的意见被多数人否定时,不闹个人意气,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参与集体领导,以模范行动维护集体决议的严肃性。

  二是支部书记要带头发扬民主作风,让非干部支委有“开口说话”氛围。党支部坚持集体领导,支部书记是关键,书记的集体领导观念强、民主作风好,就能够带动和引导其他支委参与集体领导的积极性。因此,支部书记必须强化集体领导观念,带头发扬民主作风。首先,书记要摆正位置,自觉置身于集体领导之中。支部书记在行政上是领导,在党内是“书记”。这种特殊的双重身份,很容易使一些人把行政身份带到党内来,将书记与委员之间的平等关系变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为此,书记一定要摆正自己在“班子”中的位置,处理好与一般委员的关系,带领支部“一班人”去做工作。其次,要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带头维护集体的决定。支委会讨论决定连队重大问题时,书记一般不应抢先发言表态,尤其是不能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其他委员或把大家意见引导到自己个人意图上来。而要广开言路,使大家都有机会充分表达个人意见。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不能由书记“一锤定音”,搞个人专断,无论书记个人的意见与多数人意见是否一致,都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集体讨论形成的决议要坚决服从,带头执行,积极主动的抓好落实。决不允许随意变更支部决议或对其搞消极怠工,更不能借口保留自己的意见而拒绝执行。书记作为“班长”,不仅要率先垂范,带头维护集体领导,还要充分发挥其他委员的作用,使支部委员人人尽责,既能认真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不走样,又能创造性结合实际抓落实,切实把支部决议落到实处,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优势。书记要养成良好的民主作风,互相尊重、互相支持,思想上不争权,工作上不揽权,作风上不专权。达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创造性地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共同下好支部建设“这盘棋”。

  三是要落实集体领导制约机制,确保非干部支委有“开口说话”的权利。一是落实党支部的议事制度。召开支委会必须坚持法定的程序,严格执行“十六字”方针。工作实践中,为了保证集体领导,支委会要根据需要召开,不能以行政会、干部会、正副书记碰头会代替支委会。二是要严格遵守支委会决定问题的法规要求。即支委会讨论问题时每个与会者都应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意见;进行表决时按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当两种意见分歧较大时,非紧急情况下应暂缓表决;紧急情况下,可报上级党组织裁决。召开会议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支委到会,才能讨论决定问题,否则无效。三是确保党支部集体对支部书记的检查与监督。党支部委员会尊重书记的职权不等于放任自流。要切实落实好支部书记向支部负责的规定,加强对支部书记工作、学习、思想和作风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增强其责任心,帮助其改进工作、改进作风,防止官僚主义、违法乱纪、滥用职权等现象的发生。

  二、针对一些非干部支委的“明哲保身”,必须要明确职责地位,在摆正自身位置上下功夫

  有的非干部支委认为自己毕竟是一名普通党员,面对的都是自己的领导,所以心存“小九九”。为防止“穿小鞋”,而采取明哲保身的办法,无论是民主生活会还是支委会都格外小心,从不发表和其他人相悖的看法。其结果是职责不明,作用不大。要发挥这些支委的作用,让他们履好职尽好责,支部书记就要使其明确职责地位,摆正自身位置。

  首先,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非干部支委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非干部支委往往是各单位的基础骨干,又是基层“两个经常性”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主要实践者,是联系干部和群众的“桥梁”。支部书记要充分利用其与广大群众联系密切这一先天优势,发挥非干部支委的五种作用:一是他们对基层情况掌握得准,要当好反映群众思想动态的信息员;二是他们对支部决议领会得透,要当好传达支部决议的宣传员;三是他们对大家普遍关心、关注尤其是自身利益等问题揣摩得清,要当好支部决定敏感事物的监督员;四是他们与群众的情感交流与沟通相对便利,要当好党员、群众与组织之间的联络员;五是他们大多在群众中威望较高,要当好带领党员、群众落实支部决议的引导员。

  其次,支部书记要引导非干部支委积极参与支部决策并带头抓落实。非干部支委整天与本单位的同事们一起工作、一起劳动,对大家的实际情况了解比较深。因此,在基层单位评优评奖等一些敏感问题时,能够较为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为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使支部决议能站得住脚,群众真心拥护。因此,支部书记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同时,书记要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到自己是支部决议的决策人之一,担负着宣传支部决议的重任,对于支部决议要当个明白人。

  其三,支部书记要大力激发非干部支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热情。一方面,要增强他们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紧迫感。有针对性地组织大家学习政治工作理论,并帮助分析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引导他们认识到做政治工作是他们不能回避的事实、不可推卸的责任,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另一方面,要教育引导非干部支委认清自身的优势所在和重要作用,增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荣誉感。帮助其深入剖析自己的潜在优势,对帮助支部做好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充满信心。

  三、针对一些非干部支委的“人微言轻”,必须要强化权力意识,在敢用权用好权上下功夫

  非干部支委并非“摆设”。一些同志认为自己无职无权,人微言轻,作为不大,所以在支委会上,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干部支委唱主角发表意见的多,而这些非干部支委主动发表意见的就少。要发挥每个支委的作用,让大家都履好职尽好责,支部书记就要使那些非干部支委认识到手中有权,敢于使用手中权,还要用好手中权。

  非干部支委非“闲职”。支部书记首先要使他们认识到党支部实行的是集体领导,每名支委都有责任和权力,非干部支委不能看轻自己的位置。在支委会领导集体内,每个党员不论行政上职务的高低,都是平等的,其权力都是均等的,相互之间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其次要使他们认识到自己在支部中不是摆设,要以实际作为争取自己在支部中的地位。要当一名合格的支部委员,必须充分理解和把握手中权力,合理使用手中权力,始终围绕单位建设和工作开展想问题、做事情,把一线群众所思所想和急难愁盼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反映到支委会上,才能真正成为群众的知心人和代言人。

  一定要举好表决那只手。让非干部支委举好表决那只手,敢用权、用好权,作为支部书记就要为其创造“敢用权”的良好环境。讨论问题时,书记不抢先表态和急于定调,各支委就敢讲真话和实话;表决时,其他支委的“一票”得到充分尊重,合理成分就能够及时被采纳;抓工作落实时,非干部支委的工作不受领导的干扰,很可能落实的效果会更好。为了使非干部支委“用好权”,支部书记就要不断提高其素质能力,让其明确职责,摆正角色,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并且清楚怎么干。要告诫他们一定要保持朴素的本色,不因在党内行使权力而染上“官气”;要鼓励他们敢于发出不同“声音”,支委会上实话实说,会后工作坚持原则,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永远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四、针对一些非干部支委的“素质缺失”,必须要加大培养力度,在提高能力素质上下功夫

  能当选支委成员,素质都是相对较高的,但较之于干部支委,其它支委在一些方面难免会有一些差距。由于思维的“触角”偏窄,考虑问题时多站在本层级的立场上。另外,有的给干部支委对支委的业务不熟悉,到了会上也不知道该说点啥。要发挥他们的作用,让他们履好职尽好责,支部书记就要从提高其自身能力素质这个源头入手狠下功夫。

  首先,要打牢理论基础,提高他们分析判断的能力。新的形势任务给基层党支部建设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作为党支部集体领导的主要参与者,每名支委只有具备相应的理论水平,才能深刻地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正确的见解和主张,保证基层建设的正确方向。因此,支部书记要指导支委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让他们掌握一些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并指导他们运用于分析情况,解决问题。要带着现实问题学理论,用理论指导解决现实问题。

  其次,要强化岗位培训,提高他们处理党务工作的能力。支部书记要采取“教、帮、引”三位一体的方法对每名支委进行培训。“教”就是教知识,以《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为主要内容,对全体支委成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党务知识培训,通过剖析具体实例,对党务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帮”就是当他们在工作实践中遇到困难时,特别对诸如怎样当好群众代言人,如何公道办事,为什么要做到不计名利等具体问题,要竭力帮助他们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引”就是强调选进支委会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引导他们不断总结当好支委的经验和教训。要围绕“如何正确履行支委职责”、“怎样参与党支部议大事、抓大事”等问题,对他们进行具体引导。

  其三,要加强实践锻炼和经验积累,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任何高超的解决问题的能力都不可能是先天具备的,只能来自于实践和时间。对非干部支部委员,支部书记一是要压担子,为他们提供“土壤”。任何人进入角色都有一个过程,支部书记不但要扶这些非干部支委上马,还要结合他们的特点,发挥他们的优长,最后送他们一程。二是要对他们工作的失误多包容,帮助其提高素质。非干部支委往往是刚选进支委会时情绪比较高昂,决心要为单位建设出谋划策,但当自己的意见在支委会上不被采纳或工作遇到阻力和挫折时,就容易产生消极思想,热情一落千丈。支部书记要帮助他们掌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搞好调查研究,使其在参与支部决策时,言之有理,言之有据。同时,要教育他们正确对待阻力和挫折,刻苦钻研,努力克服困难,做好工作,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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