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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现状为出发点,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的特殊性质,明确了其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其中资金来源匮乏成为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针对这一现状及问题,我们提出了相关建议,比如说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引入信托、引进外资等解决方案。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资金瓶颈

  一、导言
  人民银行、银监会于2008年5月4日颁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自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发布《关于小额信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中国小贷公司发展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增长速度很快。如图所示,小额贷款公司的增长情况:
  截至2011年3月末,全国各重点省份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如下:
  机构数量(家) 从业人员数(人) 实收资本(亿元) 贷款余额(亿元)
  山西 174 1779 98.92 85.62
  内蒙古自治区 322 3122 259.43 250.92
  安徽 202 2015 109.88 123.36
  江苏 229 2059 343.87 495.67
  广东 117 3516 102.82 110.63
  浙江 136 1535 249.33 373.64
  山东 119 1194 110.46 120.31
  通过以上图表我们可以看出小额贷款公司的增长速度是非常快的,几乎是呈现成倍增长的趋势,特别是2008年到2009年,小额贷款公司的增长率达到168.8%;从以上走势图来看,其增长潜能很大。也能侧面地反应出资金的需求之大,凸显小额贷款公司的重要作用。
  小额贷款公司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以来,为社会就业、中小企业发展、“三农”生产经营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然而发展中的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小额贷款公司在风险控制、利率制定、人力资源、盈利能力、监管水平以及后续资金的来源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制约着小额贷款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问题更是日益凸显,“只贷不存”的硬性规定更是加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问题。
  资金来源问题几乎是所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者呼吁并渴望得到解决的问题,为了能让小额贷款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资金来源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
  二、目前资金来源现状分析
  目前,“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主要是资本金、捐赠资金和有限的商业银行借贷。
  截至2009年末,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为821.98亿元,实收资本817.20亿,实收资本占整体资金来源的86.85%;其中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余额63.2亿元,仅占全部资金的6.17%,另外,从捐赠及其他的途径获得资金比例占全部资金的6.98%,具体如下图:
  小额贷款公司以民营投资为主,其资金基本上来自自有资金,通过借款等外部筹集资金的比例非常低,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也可以从银行融资,但相关政策对其融资余额规模50%的比例限制,加之银行严格审贷的态度,使得小额贷款公司从外部合法渠道上融资受限,融入资金比例低;可以说小额贷款经营的基本都是自有资金及内部留存,这样无疑制约了小额公司的发展。仅靠资本金和有限的商业银行借贷,我国的3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有90%以上不能持续运营。
  小额贷款公司从成立以来很好地带动了各地区的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三农”、个体工商户及中小企业;带动没有资金实力的农户及企业发家致富,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客户享受到了小额贷款公司带来的方便,客户的资金需求在不断地增大,更多地人希望能够通过小额贷款公司解决自己的资金难求的问题,这虽然开辟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同时给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带来了压力,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有限,并且资金来源匮乏;一方面需求增加可以增加其收益,但另一方面需求增加却增加了其资金筹集的压力,小额贷款公司处于矛盾之中。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最先在内蒙古自治区试点成立,而且是全国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最多的地区,目前总共有322家小额公司。内蒙古融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开始经营,公司最初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由三位自然人出资成立;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达1个亿人民币,据该公司的工作人员透露,近年来,内蒙古各地经济发展强劲,贷款需求旺盛,但是公司没有吸储权、拆借权,融资途径单一,经营只能靠增资扩股。
  三、资金来源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日益扩大的资金需求与有限的资金供给之间已经有了较深的矛盾。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金不足已成通病,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资金链条中断的潜在威胁,这影响到它的可持续发展。
  (一)权益资金来源问题及成因
  1.权益资金来源问题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权益融资方式主要有增资扩股以及内部留存收益;表面上看起来,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融资方式不亚于其他机构,但实质上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融资方式受很大限制,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不足问题。
  利用增资扩股的方式融资的速度较慢,并不能缓解刚刚起步的小额公司的资金不足压力;而且,利用增资扩股方式需要投资人有足够的投资能力及投资意愿,此外,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筹资的范围比较狭窄,基本只能向原有股东募集,从而增加了筹资的难度。
  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留存收益规模相对较小,虽然净利率比较大,但是总体留存收益规模并不大;通过内部留存收益扩张资金规模的速度因此会很慢,并不是很可行的筹资方式。
  2.权益资金来源问题的成因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一般需要在开业1年以后,营业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增资扩股,而且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条件较高、程序复杂,加上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的部分股东并不看好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致使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困难,另外,增资扩股的比例控制严格,对于刚刚起步不久的小额公司利用这一途径来增加资金也不太可能。
  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是上市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资金,只能私募资金,这样通过增资扩股的渠道筹资也比较受限制。
  目前相关政策规定,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很多投资者则希望控股,因此投资方的投资需求与政策发生矛盾;这也不利于小额公司的筹资。境外投资机构在中国境内面临着特殊困难,他们在投资过程中遇到很多政策和法律方面的难题。
  另外,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不明确,并没有归为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税负比较高,既不能享受一般企业的税收优惠也不能向金融机构一样享受利率优惠;国家对面向“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都给予了在税收、费率、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在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方面还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小额贷款公司需要缴纳25%的所得税与5%的营业税,综合税费比例超过30%。较重的税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净利润,从而减少了公司的内部留存收益,也减慢了公司的内部资金来源速度。
  (二)负债资金来源问题及成因
  1.负债资金来源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的外部资金来源主要有银行借款、捐赠资金,与一般机构相比,小贷款公司的外部资金来源问题明显;小额贷款公司不但不能吸收公众存款,而且其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可能性很小;在向银行金融机构融入资金时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尴尬的局面,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不明确,不但不能得到同业拆借等优惠,而且一般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本不认可小额贷款公司,也不愿意向其投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问题再次呈现。
  另外,小额贷款公司的捐赠资金的可能性也很小,根本不能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不足问题;捐赠资金并不能长期拥有。
  2.负债资金来源问题的成因
  国家政策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不能吸收公众存款,很大程度减少了公司的资金来源。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机构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金净额的50%。国家相关政策对小额公司从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的限制,减少了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机构融入资金的可能性。
  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监管缺位难题,政府还未给个明确定位,未将其看作国家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未完善监管体制,未落实监管责任;我国商业银行广泛存在信贷歧视和信贷不公。
  另外,从试点运行情况看,小额贷款公司仍然存在经营规模小,管理相对落后等问题;据调查,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人员普遍较少,平均不足3人,内部组织形式简单,决策、执行和监督之间的约束和制衡机制尚未建立,信贷投放、风险事前评估与风险事后跟踪管理等环节出现道德风险的可能性较大。这也削弱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竞争力,从而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筹集。
  客户资金的需求不断地增加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润较为可观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将不断增加,这也增加了现有的小额公司的压力,相应地减少了其资金的来源。
  四、解决资金来源问题的几个渠道
  为了有效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小额贷款公司内部以及政府方面应采取积极措施,为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三农”发展和实现城乡一体化,推动经济发展做更大贡献。
  (一)公司内部渠道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借款能力。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处于试点阶段,在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看来,小额贷款公司前景不明、风险较大、收益不稳定,因此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保守观望的态度,对小额贷款公司提出的融资需求往往不能满足。小额贷款公司应参照金融行业的治理机制,完善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利约束激励机制和制衡机制;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等,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和风险评估机制,提高法人治理的有效性。以取信于银行,提高从银行贷款的效率,也可以相应的减少其拆借的利率,将银行发放给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利率与拆借利率持平,减少其拆借的成本,加强借贷资金来源。
  2.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小额贷款公司能否在激烈的市场中存活,并能持续不断的发展,其取决于小额贷款公司内部员工的素质。应对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组织从业人员系统地学习法律法规、金融业务知识和金融案例,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其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其操作行为,从而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能力,从内部增长上来解决部分资金需求。
  3.加强业务创新力度,扩宽公司收入渠道。
  加强自身信贷产品的创新力度,如适当引入联保贷款、收益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发展个人理财、信息咨询等中间业务,从而增加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提高自身实力,为广大农户提供更广泛、更便利、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三农”发展多样化的资金需求,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作用。
  (二)政府渠道
  1.加大扶持力度,扩大资金来源。
  一是放宽融资限制。相关政府部门应适时出台相关政策,放开对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上限限制,允许符合依法合规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业绩优良等要求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开业满一年后实施增资扩股。二是国家的扶持和补贴,小额贷款公司享受着各种优惠,比如实行减免政策,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所得税3年内减半征收,也可以通过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财政补贴,这样能很好地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盈利空间;对发放贷款的农户、中小企业进行利息补贴等等一系列措施等,并且在利率上比较有自主权,这样也能相应地缓解一些资金问题。
  2.明确行业地位,拓宽融资渠道。
  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实际,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将小额贷款公司视作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支持。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在各自规模内相互之间进行资金拆解,委托贷款的业务,小额贷款公司还可以采取为银行机构包收包放组合贷款,并承担贷款全部风险的形式,与银行机构联合发放组合贷款,同时还可以享受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拓宽融资渠道。
  3.完善社会征信系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小额贷款公司能否有效地控制风险,决定了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在发放贷款时,对贷款者的信用、其抵押品和担保人的了解程度,影响着小额贷款公司采取的贷款形式和审查力度。这就要有专门的贷款评估人员和技术,此外,还需要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然而小额贷款公司受区域、规模的限制,其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不健全,导致其抗风险的能力低,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利,因此,加入社会征信体系刻不容缓。不仅如此,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自身的信用评估体系,更加科学合理的对贷款者的信用做出评估,有效地防止发放贷款后所面临的风险,以提高其盈利能力,从公司内部增长方面解决部分资金需求。
  (三)其他渠道
  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经营运作的完善以及国家政策限度的放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问题。为了帮助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解决后续资金匮乏问题,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发展,在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牵线搭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灵活的方式、创新的思维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问题。
  1.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
  首先,争取与国家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达成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战略合作协议,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贷款;其次,加强与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沟通,争取获得地方金融机构的全面支持;另外,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与信息共享,将年度考核评价获得“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推荐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适时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委托贷款业务。
  2.信托
  积极探索引入信托资金等其他方式为小额贷款公司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信托是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新的融资方式,虽然信托不能说是一条解决资金问题的最佳途径,但是,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润空间还很大,此外,从目前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实行信托这一融资方式的情况来看,并没有比向银行借款困难。所以,引入信托解决资金难求的问题还是值得考虑的。
  3.引入外资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另一融资途径。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全球化,世界贸易的加剧,各国经济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相互依赖,又相互竞争;一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球经济体系已经形成;并且,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了,我国已成为第二大经济国;国外的投资者对于中国更加有投资的兴趣,这也使得外资的引入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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