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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税务机关的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两化、三端、四融合”的业务规划后,看到了破解目前基层诸多矛盾问题的希望,深受鼓舞,颇有期待,同时迫切体会到,基层应尽快对金税四期业务规划加以学习领会,积极预判和适应智慧税务下基层税费管理的机遇和挑战,主动调整岗责体系、管理思维、管理方式和资源配置,以适应智慧税务时代到来。

  一、抓住机遇,“金税四期”是提升基层征管质效的必行之措

  “金税四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基本抓手、主要承载和关键举措。从区县局的角度看,以“金税四期”构建智慧税务,推进“两化、三端、四融合”,可以预期的效果,

  一是解决基层“被信息化困扰”的问题。“金税四期”按照“八大集成”的理念实现纳税人端、税务人端和决策人端为主体的智能应用平台体系一体化建设,用一套系统开展工作,有望解决基层一线应用众多互不共享的软件平台开展工作,信息不畅,重复操作,运维复杂,效率不均衡,疲于应付等被信息化系统拉低工作效率,增加负担等问题,真正实现以智慧税务减轻基层压力。

  二是解决“四个有人管”的问题。“金税四期”上线后,税务部门将与其他部门开展更高层级的信息共享,实施更加有效精准的监管,实现“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监管新模式。将大部分“风险应发现未发现”的问题将由金四系统从纳税人端开始逐环节实施阻断和提醒,有效解决长期“还责还权纳税人”未有效落到实处的问题,有效降低税务机关的责任和风险。

  三是解决“四个共享”的问题。基层是税务系统最底层的执行者,基层的工作压力和效率取决于上级税务机关的工作统筹效果,“金税四期”通过实现“四个融合”,从系统端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四个共享”,从而倒逼各级按“四能四不能”的理念整合职能,完善统筹和工作运行机制,从制度上给基层肩负。由此可见,“金税四期”的运行理念可最大程度帮助基层解决长期困扰的问题,与省局xxx局长提出的“四能四不能”,“四个共享”理念契合,因此,“金税四期”是提升基层征管质效的必行之路、应有之措。

  二、直面挑战,基层落实“金税四期”的现实困境

  “金税四期”的推出,标志着税收征管体系实现从“以账控税”“以票控税”到“信息管税”“以数治税”的转型,税务机关可借助发票电子化、征管智能化、风险扫描电子化加强对纳税行为的约束、监督,为基层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在基层,现有征管工作模式、工作思维惯性、信息化程度较弱等因素,都将制约“金税四期”推行的进度。作为基层干部,更应主动求变,主动学习,在理念、方式上大胆革新,运用“三张表”的思维,总结现今存在的不足,发现FTA税收征管3.0及智慧税务的最新理念、实践亮点,对标对表不断提升,主动适应金税四期新形势、新变化。

  (一)“金税四期”对基层风险防控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金税四期”,将改变传统依靠手工和主观经验,流转审核控制式的管理方式,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充分运用大数据,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信用和风险画像。在智慧税务信息化监管下,纳税人的所有涉税行为将无所遁形。与此同时,对税务机关的管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基层仍然存在着常态化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健全、部门职能衔接不够顺畅、风险应对质量不够高、内控监督方面还存不少短板等问题,例如,近年来各类市场主体数量的快速增长,带来税源状况的复杂性,加之涉税违法行为日益专业化、集团化、隐蔽化,对税收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凸显了当前风险监管工作与形势要求的不相适应。这就要求基层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细致做好每一户纳税人的管理服务工作,把“严真细实快”的工作要求贯穿每项具体工作、每个工作岗位,确保“四个有人管”要求落到实处。

  (二)“金税四期”对基层征管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金税四期”,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管户方式,依托法人“一户式”和自然人“一人式”的税费信息归集,用数据刻画纳税人、缴费人全生命周期,用数据提炼纳税人、缴费人标签,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行为特征精准“画像”,在“动态信用”和“动态风险”监管的支撑下,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确保无风险不打扰的前提下,实现纳税人业务办理的事前服务提醒,事中更正提示和业务阻断,有效引导纳税人自觉提高税法遵从的意愿和自身依法处理涉税事务的能力。对于基层目前的现状来说,一方面,纳税人多元化、跨区域甚至跨境经营,打破了传统的属地管理限制,对组织机构设置、税收征管模式、风险应对方式等提出了新挑战,专业化税源管理单位完善重点行业、特定事项的管理方式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同时,属地管理下的分类管理模式如何与一户式网格化管理相对接,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模式如何优化,都需要进一步优化。同时部分税务干部习惯于传统管理方式,观念陈旧,知识结构不优,大数据运用能力不强,“三个不担当”的问题仍然存在。

  (三)“金税四期”对基层税务干部的信息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金税四期”实现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将传统“纸质版式”变为“电子数据”,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横向贯通税费种,纵向打通各环节,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这就意味着通过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依托数据共享和大数据资源支撑,税费征收管理系统的数据获取和处理能力将大幅提升,每个市场主体的全业务全流程数据都会被精准画像。要实现这些目标,就必须依托具有一定数据分析能力的人才来实行。按照金税四期理念要求,省级以上税务部门需要集合信息化水平较高的人才,最终的工作都会归到基层来落实。而目前的情况却与要求大相径庭,目前基层税务干部整体人员众多,但具体到个人,综合能力、年龄分配等方面基层与省局、市局形成了倒挂,差距较大,队伍结构难以适应新变化,因此,对于基层税务机关,如何科学合理有效的用好现有人员,着力提升干部的数据集成分析能力,发挥好应有的效能,是确保智慧税务落到实处的关键。基层单位任务量大,但可用的数据资源不多,上级单位的资源潜能没有得到充分挖掘。

  三、锚定目标,推进“金税四期”落地生根

  (一)优化人力资源,加强数据交换共享

  统筹现有资源,整合力量做大事,在人员有限的情况下,不断调整与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大征管理念,沿用组建专班、一个班子多套牌子等方式,推进各税(费)数据融合应用,打破科室部门之间的壁垒,加强数据交换和共享,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合力,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不断前进。围绕“带好队伍”,持续推进“人才强税”,将懂行业、懂分析、懂宏观经济等方面的人才向基层行业管理部门倾斜。分类分级开展干部培训,加强大数据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推动全体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大数据、懂大数据、用大数据,成为推进以数治税的行家能手。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复杂事项,组建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风险应对专业化团队,实施“专业化+跨区域”团队式应对,在实战中提升本领、锻炼干部,为“金税四期”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凝聚协管合力,推行“综治+税治”双网联动机制

  树立税费皆重的理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抓住关键少数人尽其用,运用政府网格员等协税护税力量,不断延伸税收征管的触角。一方面,要狠抓重点税源,对于重点税源企业,运用智慧税务思维进行服务、监管和风险分析,按照总局“一户式”归集的要求,把企业所有的服务、风险、分析等事项和税费归集到一起分析,全景式、立体化、多维度地对企业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精准滴灌式服务,确保税费优惠落到实处。将“枫桥经验”应用于基层税收管理服务实践,结合“综治+税治”双网联动工作机制,设立网格化服务管理团队,对接政府网格中心,形成每一网格内由一名税务网格员、N名政府网格员组成的“1+N”网格管理服务团队,共同做好对纳税人缴费人一揽子政策辅导、一站式需求采集、一次性诉求响应。政府网格员在走访企业过程中协助开展税费宣传辅导、数据信息采集、协助涉税核查、征集纳税需求、协助文书送达等事项,将问题化解在网格一线,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无死角,实现“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三)运用考评利器,推进党建业务互融

  进一步加强党建业务融合,将党务、政务、业务主动融入“金税四期”整体大格局,内部实现党建、纪检、组织、宣传工作“通盘”统筹、同步推进,外部实现与地方主管部门成果共享、数据共通、考评互认。探索考核考评方式。结合推广税收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工作,健全“指标+模型+评级”的税收征管质量评价方式,增强指标科学性,增加量化指标,对税务人员履责全过程进行考核考评,以考核压责任,以考评促提升。同时,加强巡视巡察、绩效管理等工作的有机衔接,将内控监督结果、税收执法责任制追究情况推送至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系统,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促使税务干部不断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执法风险、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促进依法治税向纵深发展。

  (四)明确岗位职责,探索建立“容错机制”

  “金税四期”将内控监督规则、考核考评标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贯通执法、行政、绩效、内控、监察环节以及税务系统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实现过程可控、结果可评、违纪可查、责任可追的自动化联动监控,因此,应进一步理清征纳权责,明确不同层次对应职责和权限,探索建立“容错机制”,对于干部非主观意识发生的征管漏洞等现象,进行容错处理,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主动性,活力,研究制定既符合基层工作实际,又能与上级要求无缝对接、通过考核激发活力动力的机制。不断优化调整各层级税费服务和管理职能,推动组织体系横向集约化、纵向扁平化,将系统开发、数据管理、风险分析等全局性、复杂性职能上收到总局和省级税务机关,将服务、监管等日常职能向基层下沉,基层税源管理部门主要落实任务指令、“模板式”开展风险应对工作。实现职能条线明确清晰、层级职责衔接有序、岗位设置科学精准、人员配置充实合理,真正做到防止“四个脱节”,确保“四个有人管”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纪检部门要履行纪检专责监督职责,加大谈话提醒和执纪问责力度。全面形成推进落实的强大合力,确保机制在基层“落地生根”。(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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