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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不断提高,对法院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明确的将社会管理创新纳入了法院工作的重点。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的具体体现、是时代赋予法院的重要社会责任,也是顺应时代发展、创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求,而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审判”展开的审判管理工作则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要担负起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回应新时期下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创新审判管理工作、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管理体制,就成为当前法院工作的重点之一,但现今审判管理工作并未形成统一、规范的体系,各法院都是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摸索前进,因此当前的审判管理工作既存在值得肯定的方面,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笔者结合所在的xx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现状浅谈一些创新社会管理大视野下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的看法。
  一、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现状
  面对新时期司法发展进步的客观需求,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基层法院在审判管理工作的认识上逐步加强,都能清醒意识到建立完善的审判管理体制、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都期望通过审判管理这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来及早地发现、纠正裁判的错误,不断敦促法官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淳化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审判工作健康长足发展。在具体工作的开展中,自觉将审判管理工作融入服务和服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环境,加强了对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宣传和学习,将审判管理纳入了法院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
  (一)以审判工作开展为中心
  坚持以审判工作的开展为中心,将审判管理工作融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大环境,与办案业务紧密结合,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办案中找规律;“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着力点,要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不放松,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根本问题,将司法工作的“人民性”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
  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为了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采取以法庭为抓手,实行法庭干警定期到未设法庭的乡镇接待,大力展开巡回审判,深入开展“审判进农家”活动、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职能,督促法庭干警将巡回审判落到实处,切实保证“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走路”,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商事审判原则,调撤率极大提高,绝大部分案件取得了“胜败皆明、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刑事审判工作中,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积极实践修复性司法,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调处工作,把握好赔偿范围确定、量刑标准与赔偿关系、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庭前、庭中、庭后三环节调解机制,集合多方调解力量,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对抗情绪,让当事人在理解和包容的基础上就赔偿达成一致,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双方的矛盾化解。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维护、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违法违规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及时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加强宣传引导,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力的关系,改善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增强为党委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
  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创新执行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积极推进对规避和抗拒执行的专项治理,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认真落实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等责任制,紧密结合符合自身实际的执行思路,最大限度提高案件的执行率,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二)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制度
  制定审判管理制度。通过召开院党组会议、借鉴其他法院取得的先进审判管理经验以及征求审判管理理论涵养深、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审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完善管理考核标准,将审判流程管理和审判质效管理纳入具体的考核目标,使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每一项审判事务、每一个审理环节的工作都有明确的质量标准、节点要求,案件的立案、排期、开庭、送达、审理、审限跟踪、执行、归档、移送上诉等不同诉讼阶段都纳入跟踪评查的监管活动。
  明确审判管理机构。审判管理工作明确由审监庭负责,抽调工作态度严谨、审判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法官到审监庭工作,为审监庭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完善审判管理人力、物力装备,充分保障审判管理工作得以大力开展,赋予审监庭全程监督、多样化监督的职权;通过不断完善编制改革,使法院的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几项工作能相对独立开展,分权运作、平衡制约,提高了审判效率和案件的审理质量,审判管理工作得以透明、公正的开展,权威性得以彰显。
  (三)审判管理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加强科技信息运用。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运用科技信息系统进行审判管理,审判执行信息进行同步录入,保证了司法的公正、高效、透明,拓宽了审判管理范围、提高了审判管理效率;充分应用裁判文书校对系统,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杜绝因裁判文书质量而损害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的现象发生;加强法院网站建设,创设了审判文书、廉政建设、留言簿等板块,开通院长信箱,对依法可以公开的信息加大公开力度,满足大众知情权,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发挥社会指引作用,畅通信息交流渠道,便于接受大众监督,确保阳光司法,广泛倾听民声、采纳民意,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了以结案数、调撤率、审、执限等为内容的考核目标,精心打造案件月评查表、季度审判动态,坚持每案必查制,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卷宗装订、信息录入等方面逐项进行评定,将评查出的问题进行综合评议、分析原因、促进整改,评查情况每月予以书面通报并纳入干警年终考核目标,奖惩分明,极大地提高了干警参与审判管理的积极性、推动了审判质效的提高;建立健全《法官执法档案》、《廉政档案》、《审判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强化法官责任意识,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保障审判管理工作长足发展。
  畅通信息监督渠道。采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旁听庭审活动和邀请检察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审判委员会参与重大案件的讨论,以及开设留言簿、院长信箱、定时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等方式,拓宽民意吸呐渠道和监督渠道,达到确保司法廉洁、提升案件审执质效的目的,努力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打造审判管理载体。在大力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同时,全力打造审判管理载体,采取庭审观摩、法官执法档案、廉政档案,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比等方式,大力拓展审判管理平台,着力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办案质量,营造共同提高、整体推进的良好氛围,助推审判管理工作的良性运行。
  抓好运行态势分析。建立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机制,审监庭及时对发改案件进行逐案点评分析、对常规案件评查出的情况进行总结评析,对审判工作的运行态势深入分析,梳理值得推广的好做法、剖析存在问题的成因,制定解决的对策,使评查出的问题得以及时整改,为审判工作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为领导及时掌握审判工作动态,了解审判工作质量,研究审判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发挥重要的参谋作用。
  二、现行审判管理工作中的不足
  (一)主动性不强、权威不够。由于审判管理工作处在探索发展阶段,尚无完备的体系、规律可循,审判管理上存在理论支持不足、经验不够成熟等许多不足之处,加上从事审判管理工作的法官政治、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主动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识不强,呈现被动管理、权威不够的态势。
  (二)审判管理观念陈旧、认识不深。受旧有管理体制历史沿革的影响、官本位思想的渗透,审判管理工作尚未能完全从法院综合管理中分离出来,各项管理交织进行的现象仍有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审判管理的权威性、独立性;许多法官对当前的审判管理理念没有完全接受,甚至还存在排斥心理,认为对其案件排查出问题是在“刁难”,故在该项工作的开展中容易产生矛盾冲突,参与审判管理的法官极易产生畏难心理,不敢大胆开展审判管理工作。
  (三)审判业务与监督管理交错进行的现象存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情形日益凸显,审判管理工作多由审监庭连带开展,然而审监庭还承担案件的重审、再审工作,并未能完全实现审判与监督管理的分立,制约了审判管理的独立开展及良性运行。
  (四)科技信息网络的运用不够。由于受区域经济发展滞后的影响,以及从事审判管理工作的法官大多是审判理论、经验较为丰富的法官,在年龄机构上偏向老化,对科技信息的掌握运用十分有限,运用科技对审判进行管理的力度不够,极大地制约了审判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审判管理呈现粗放模式。当前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呈现出侧重于对已结案件静态监督的粗放模式,而对案件的立案、送达、审判、执行等具体流程的动态、精细化监督较少,审判管理工作遗漏较多,未能得以全方位的开展。
  三、完善审判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在法院机构设置现状下,成立专门的审判管理工作机构,将审判管理机构从审判事务中分离出来,独立开展该项工作;完善编制,优化人员配置,充实审判管理的人力,强化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对审判管理工作的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硬件建设。
  二是规范审判管理工作,完善审判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审判管理规律,坚持认真负责、科学客观、全面细致地对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力保审判管理工作无疏漏,及时发现审判执行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力争管理全面实现程序化、科学化、自动化、客观化,增强管理的实效性和说服力,赋予审监庭充分的权限,能够独立的开展该项工作。
  三是创新观念,加强学习、宣传力度,普遍提高干警对审判管理工作的正确认识,打破陈旧观念,引导法官认同审判管理、加强自我管理,坚信监督就是支持,营造良好的审判管理环境,提高审判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检查甄别能力、纠错能力和督促整改能力,确保监督的权威性,多听取承办人的意见,多交流沟通,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尽量减少矛盾,减少对立情绪,增进双方的信任与理解,将自律、他律有机结合;
  四是以科技为保障,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信息运用力度,多组织干警参加计算机网络的学习、运用,确保人人熟悉网上案件审判流程的操作程序、人人能够熟练运用,提升审判管理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平。<\/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