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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条例》是XXX以来,我们党对《条例》的第3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条例》牢牢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将XXX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刀刃向内、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也为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新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手握“纪律戒尺”的党的“纪律部队”,必须带头增强党的纪律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理解,强化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意识。

  一要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结合贯彻落实十四届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安排,带头学习《条例》,充分理解把握《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执纪监督的着力点,做到系统把握、全面理解。要充分利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青海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条例》,同时把《条例》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必修课,分层分级统筹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实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培训全覆盖,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营造学条规、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的浓厚氛围。要协助省委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压实领导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以严实作风抓好落实,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二要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要对照《条例》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及时校正偏差,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原则、勇于亮剑,敢斗善斗、担当尽责,以新修订的《条例》为准绳,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坚决查处各类违反党纪法规的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划定纪律红线、形成鲜明导向,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

  三要推动集中性纪律教育。要根据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安排,切实组织好集中性纪律教育,丰富学习教育形式,注重学习教育效果。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坚持把纪律教育和党的建设、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把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把纪律教育和基层实际、地方特色结合起来,聚焦重点领域,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且腐败案件多发的领域,精准“滴灌”、靶向发力,分层分类开展纪律教育,不断推动党员干部夯实党性根基、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强化对纪律教育的监督检查,将纪律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工作不力、流于形式的严肃处理。通过全周期、常态化的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牢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敬畏、严格纪律约束、加强纪律养成,努力做党纪法规的自觉尊崇者、坚定执行者、忠实捍卫者。(l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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