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围绕“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学习和研讨交流,进一步掌握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以及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 刚才,x位同志结合自身实际,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谈了体会、收获和想法,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大家感悟都很深刻、认识都很到位,真正通过深入学习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重要遵循。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性是本质属性,组织性是内在要求,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必须突出抓好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其中“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28条内容中有2条新增、12条修改;“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17条内容中有2条新增、7条修改,新增和修改的内容对新时代推动党的政治建设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政治纪律,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切实保证政令畅通。这也是我们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从挫折中奋起、在战胜困难中不断成熟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3次修订《条例》,始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2015年的修订,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2018年的修订,进一步突出党的纪律的政治属性,在总则中增写“以xxx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全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2023年新修订的《条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条款,要求对不顾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搞部门主义或地方保护主义的行为进行处分,将工作纪律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调整到政治纪律处分情形中,将群众纪律中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调整到政治纪律处分情形中,督促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与党中央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保持一致。当前,有的地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根本原因在于政治意识不强烈,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信仰不牢固,政治思想不纯洁,忽视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为此,必须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与党中央同心同德,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必须把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重点。我们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党,列宁曾深刻指出:“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外,没有别的武器。”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就写入了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等内容,初步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了“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一重要组织纪律。回首百年党史,我们党栉风沐雨,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存在的问题,如有的党员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等等。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看待组织、正确看待自己,服从大局、服从组织、服从安排,振奋起共产党人应有的精气神,把全部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其中就包括“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重要着力点”。落实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必须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进一步提升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下面,关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在学习贯彻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上作表率。学纪是把牢政治方向、端正价值取向、匡正干事导向的先决条件,只有练好学纪这项“基本功”,才能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在座的各位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少数,要发挥“关键作用”,以上率下,学深悟透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要学出绝对忠诚。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知行知止、令行禁止。要学出初心使命。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时时处处反思担当意识牢不牢固、斗争精神顽不顽强、为民初心深不深厚,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厚实党性修养,紧固思想“阀门”。要学出高度自觉。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七个有之”问题也时有发生,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用模范行为带动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推动形成严肃活泼、风清气正的生动政治局面。 二、在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上作表率。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同时它又必须建立在党员、干部的自觉性上面。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不管从事什么职业,都要无条件地遵守纪律,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留余地、不玩花样,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站稳政治立场,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逻辑起点、思想支点、实践落点,时时刻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对表、保持一致。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严守组织纪律,切实做到“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各级党员干部要更加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处理好自由与约束的关系,旗帜鲜明反对搞自由主义、分散主义、个人主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把组织纪律当作用权处事的“底线”。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监督、脱离党规党纪的约束。 三、在推动落实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上作表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要以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坚决防止“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个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县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要深入学习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准确把握具体内容、最新要求等,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不越轨、不逾矩,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坚决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和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不断巩固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严肃查处阳奉阴违、不请示不报告的问题,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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