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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writeln(" 当前,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加快,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突发事件“触点”增多,“燃点”降低,进一步增加了预防处置工作的难度,社会群体性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关注社会公安安全,防范和化解风险,构建完善的应对突发群体性事件防御机制,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公安机关面前的一项紧急而现实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伴随着“全面推进‘两区’建设,全力打造‘田园xx’”战略的深入推进,xx县的大开放、大合作、大招商、大建设、大发展已经全面起航,加速发展不可规避的面临着各类社会矛盾的牵扰。在xx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以保稳定、促发展、创和谐为目标,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置于首位,积极预防和稳妥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据统计,我县2009年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31起,2010年26起,2011年40起,2012年27起,高总量的涉稳形势,给我县维稳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加之各类利益群体、类似事件当事人受前期上访、闹事取得“甜头”的感染,在遇到类似情况后,迅速效仿,进行“维权”,涉稳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现状不容乐观。从处置的情况来看,存在以下特点: (一)数量增多,规模扩大,事件主体多元化。近年来,从全县时有发生因社会矛盾引发的上访、集会、堵门堵路等突发群体事件看,数量多、人数多、规模大,参与的人员复杂,呈现出矛盾种类、涉及领域、引发不安定事端的诱因及群体事件的组织、方式和表现形式多元化等特点,几乎涉及了社会各个层面,给党委、政府带来了极大压力。2012年6月,我县xx镇发生香菇菌棒大面积烂棒事件,烂棒数累计超过200万袋,涉及全镇25个行政村200多户菇农,直接经济损失达400多万元。受损菇农不认同相关部门分析的高温高湿天气、管理不当等方面的原因,认为烂棒是使用产于xx市xx区的重质碳酸钙所致,要求农业、工商等部门彻查,尽快给他们答复。半年期间,几十个(最多时达150余人)菇农多次前往县政府、xx镇政府、县农业局等部门聚集上访,并做出阻挠xx镇政府正常办公、聚集在镇政府食堂吃饭、阻止车辆进出政府办公场所等无理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行为激烈,表现激化,矛盾冲突对抗化。多数事件的参与者开始时提出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常常采取不合法的方式,有理要求与非法行动相互交织,一旦处理不当,非对抗性矛盾就可能转化为对抗性矛盾,出现激化现象,对抗程度加剧。而且大部分突发事件的组织者和参加者出于“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越来越多地采取各种极端行为发泄不满情绪。2011年7月26日,我县xx乡村民章某与魏某逆向停在xx茶机厂公路边的重型普通货车发生刮擦,造成摩托车翻车致章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章某家属纠集亲朋好友及村民百余人携带花圈等物至xx茶机厂,在厂内铺设灵堂,双方矛盾激化,当时如不及时处置随时可能发生冲突流血群体性事件。 (三)诉求鲜明,媒体关注,舆论影响扩大化。调查发现,突发群体事件中参与者的目的基于物质利益,表达的都是物质利益诉求。尽管他们从不同角度、用不同名义提出,但最终往往都是为了获取物质利益。不管是征地拆迁引起的上访闹事,还是企业破产改制引发的哄抢厂房机器设备,还是医患纠纷诱发的医闹,以及意外事故和安全事故导致的停尸闹事等,直接参与人员基本上都是利益关系者,诉求比较直接鲜明。此外,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因素更加活跃,在突发事件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当突发事件一发生,很快便在媒体和网络上传播,并无限放大,甚至形成“舆论风暴”,给事件处置、事态平息带来很大难度。2012年6月23日,我县xx镇xx村一村民屋后山体塌方,房屋墙体被推倒致该村民一女儿被埋,伤者因伤势过重在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死者家属胁迫救护车直接开往当地镇政府,认为该镇政府不批准其建房对女孩死亡要负一定责任,死者亲属30多人聚集冲击镇政府,用锄头、水泥块砸开镇政府多个办公室,把死者遗体停放在镇书记办公室,并砸毁电脑、打印机、视频监控系统、办公桌等办公设施。同时利用网络媒体发表不实情况,引来不明真相的媒体、群众关注此事,给政府处置施加压力。 (四)积怨累积,借机生事,参与群众盲从化。调查发现,不少参与群体突发事件的群众,本身与该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冲突,而是由于遭受过某种不公平的对待,长期积累下不满情绪,便借机发泄,围观、起哄甚至公开挑衅。面对两个权利主体的对抗,第三者往往会自动按照自己的身份、地位和利益进行分类、站队,一旦某些个别事件、具体问题受到激化、诱发,或一旦有人煽风点火,就会有大批群众跟进闹事,以对抗的方式引起轰动效应。据统计,我县突发事件发生的类型有围堵党政机关,堵塞交通,围攻领导或执法人员,骚扰秩序、聚众闹事等等。这些行为刚开始时是有组织的,但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往往出现无序性,处于失控状态。 二、预防和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门协调不够,导致信息预警与联动处置“不适应”。当前,突发事件整体应对机制还有待完善,全县缺少一个综合常设的应急处置权威机构,应急指挥与日常管理工作薄弱,覆盖全县各方面的应急联动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各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存有脱节现象。当突发事件发生时,不能较好地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快速地参与处置,公安机关往往孤军作战,降低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效率。尤其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全县各部门信息系统都独立运行,致使信息收集不全面、信息灵敏不够,形成“信息孤岛”,达不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要求,影响了预警研判、决策指挥和实战应用。 (二)工作能力不强,导致主动化解与舆论引导“不同步”。当前一些基层组织涣散,政治敏感性不强,在决策或处理某些事件上习惯于简单化操作,对群众合理化建议和要求搪塞推诿,处置方法粗暴。有的排查不够深入、调处不够及时,仅仅注重应付事中处置,而不注重事前排查化解,一旦有事,仓促上阵,被动应对,疲于奔命,效果不好。有的舆情引导语焉不详,存在进不去、不会说,甚至失声等问题,宣传教育和信息发布渠道不畅,舆论主阵地失守,小道消息满天飞,致使事态失控升级。 (三)尺度把握不准,导致快速处警与灵活用警“不规范”。一些部门视野较窄,对一些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消息敏感性不足,跟进慢,实战应变能力差,缺乏具有强制力的统一处置工作规范。有的在处置时,随意动用警力,动不动就将公安机关推到第一线,要求公安机关出警力、打头阵,让警民直接对峙、对抗,激化了社会矛盾。 (四)盲目息事宁人,导致群众诉求与法度要求“不对称”。突发事件大多因民生问题引发,其背后大都隐藏着经济利益诉求,不管合理不合理,都试图通过“闹事”途径无理索取。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苛求基层“不出事”,并以此作为评价干部能力和政绩的重要指标,往往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自身利益与集体、国家利益的矛盾冲突,一味满足闹事方的不合理诉求,“花钱买安”,直接导致不少群众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的旧思维根深蒂固,不愿意按法律程序办事,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上访,助长了缠闹气焰。 三、完善应对突发群体性事件防御机制的对策建议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要以社会和谐为目标,在“防”字上下功夫,不断建立完善社会突发公共事件防御机制,严格落实各项预防处置措施,妥善应对,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建立健全预警防范机制,情报掌控要“准”。要牢固树立积极预防的思想,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情报信息网络,将工作的触角渗透到各个领域,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化解。要紧紧围绕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及时获得深层次、内幕性、动态性的情报信息,做到耳聪目明、信息灵敏。要建立信息汇总研判平台,成立专门队伍,切实加强对获取信息的筛选、甄别和分析,提高综合分析、查证、甄别和利用情报信息的能力,及时发现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和苗头,迅速研判性质、态势,加强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决策,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二)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舆情控制要“早”。舆论决定着人心相背,决定着力量对比,谁掌握了舆论谁就掌握了主动权。要迅速抢占舆论的主导权和制高点,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传达政府的声音,发挥舆论宣传在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力争在第一时间主动发布权威信息,防止恶意炒作。要充分发挥“微博”、论坛等新型互联网媒体的特点,及时回应网民质疑,用事实说话,用证据真相引导舆论,消除谣言产生空间,防止以讹传讹。要坚持堵疏结合的原则,加强社会舆情、网上舆情的监控。 (三)建立健全排查调处机制,苗头化解要“快”。要建立完善县、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防范网络,以综治维稳中心为依托,在排查上狠下功夫,着力增强发现、预防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能力。要深入街道、社区、农村、工厂、企业、学校和重点行业、单位,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排查,对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敏感事项要进行定向排查,重点排查已发生但未妥善解决的矛盾纠纷、易引发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涉及面广调处难度大的历史遗留问题、跨地区跨行业串连上访情况等。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矛盾调处作用,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合一”,最大限度地化解风险,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建立健全联动处置机制,部门协作要“畅”。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一个由政府直接管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构,全面整合公安、消防、120救护中心、卫生、城建、供水、供电、供气、运输、防汛、防震等部门和社会力量,明确职责定位,主动加强协作配合,并赋予该机构第一时间指挥调度各职能部门的权限,实现一体化综合联动处置,以便迅速高效地响应、解决、缓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探索联席会议、联合监测、信息互通、联合响应等制度性措施,推动应急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提高联合作战、协同应对的能力。要提升社会动员能力,明确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在处置中的角色定位,引导公民自治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在事件处置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建立健全综合保障机制,应急保障要“实”。要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群体的突发事件,分门别类研究、细化、完善处置预案,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有很强的操作性,每一个步骤、每一项措施都能做到有理、有节、有效。要推进处置流程的制度化,制定完善详细的应急响应流程图,规范处置力量调度方式,确保无论发生何种突发事件,都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开展工作。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以公安机关为龙头,以消防、武警、卫生等力量为辅的应急处突专业队,做好人员、装备、物质、运输、通信等保障准备,以适应大规模调动用警的应急需要。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严格依法行政和应急处置能力,防止自身的行政行为侵犯群众的利益,产生社会矛盾。要着力研究开展维稳工作的法律依据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无理信访、上访等方面的标准,为依法妥善处置提供法律支撑。 (六)建立健全应急处突机制,现场处置要“活”。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不同对象,因情制宜,有的放矢,牢牢把握最佳处置时机,寻求最佳处置方式,力争取得最佳处置效果。要注重讲究处置艺术,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对法律的错误认识问题。要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劝说、解释等手段为主,做到既慎用警力又善用警力,既慎用武器警械又善用法律武器,既慎用强制措施又善用有效控制手段,力求最终妥善解决问题。对完全有理的诉求,提请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尽快答复,限期解决。对部分有理、对错交织的诉求,则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兑现政策,对合理、合法的部分,坚决满足诉求,维护群众利益;对无理、过高的部分,坚决驳回诉求,解释说明清楚。对于诉求无理,用非法方式表达的,要在加强教育的同时,依法坚决予以制止,对极少数为首骨干分子要坚决予以依法打击,全力预防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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