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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公安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两个最大”理念和“双零”导向,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民生警务”,构建“大调解”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公安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随着社会发展进步,民警队伍不断壮大,但警民联系有疏远的变化趋势,贯彻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加强新时期群众工作,紧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同时把新时期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务之急。
  一、新时期群众工作对民警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
  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不断感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的变化,在开展群众工作的时候,我们的工作对象千差万别,工作方式多种多样,工作场合随机应变,沟通模式因人而异,群众工作气象万千、日新月异,由此对公安民警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要有宽阔的知识面。良好的群众工作,建立在良好的理解认同基础上。俗话说,“不进一家门,不说一家话”,如果民警没有广阔的知识面,就了解不到特定群体的职业特点,理解他们的迫切需要,一味强调民警的本职工作,照本宣科,也就只能草草了事,难以取得工作效果。如民警入村、下基层走访农民群众,就该懂一点农事、时令;比如走访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管理中层,就可以多了解当下美欧经济危机对出口带来的影响等。
  二是要有温暖的亲和力。我们一直在杜绝“冷、硬、横、推”的不正常现象,因为这些现象与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尤其是那些表情刻板、言语僵化的工作模式,只会拒群众千里之外,与我们的服务宗旨南辕北辙。亲和力,在表情上体现为始终的微笑,展现于风趣、随和的谈吐,温和自然的待人接物,更为深层次的,是一种换位思考的体谅,平等宽和的接纳,谦恭感恩的谦虚心态。
  三是要有热情的感染力。按照社会心理学的理论,感染是人们相互影响的一种互动方式,实质上是情绪的交流传递。有无感染力,预示着我们能否统一群众思想,推进具体工作。感染力是基于亲和力的,不但要融入群众,还要传递正确所信息,引导群众自觉不自觉地改变态度,调动群众的正向情绪,共同推进工作。尤其是年轻民警,要利用自己的热情、活力,弥补工作经验和亲和力的不足,充分发挥感染力,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公安工作。
  二、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基本原则
  开展群众工作时,我们要按照人际交往和社会沟通的基本常识和技巧,因地制宜,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切不可匆忙上阵,率性而为。
  一是工作模式与工作目标要匹配。我们在开展一项有群众参与的具体工作时,应首先明确工作目标,并按照目标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工作模式和沟通技巧。比如法制宣传或是专项行动的宣传,我们希望更多的群众接受信息,支持工作,所以要选择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如向群众了解案情,发动群众提供案件线索等一对一的工作,就要采取入户走访的模式,如统一群众思想,推动具体工作的时候,就可以采取座谈会的形式。要达到不同的工作目标,就应该采取不同的工作模式,实事求是,对症下药,辩证地开展群众工作,才有工作成效。有些同志往往因为工作模式不当,不但造成没有达成工作目标,或是收效甚微的惨淡局面,甚至由于知情面的控制不力,导致工作失误,工作陷入被动,这是有教训的。
  二是群众工作要抓住重点。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研究和领会主要矛盾,就抓住了群众工作的重点,利于抓准切入点和关键点。群众工作不能如期开展,往往是由于没有抓住重点。如租赁房屋登记工作,不能得到房东的支持与配合,很可能就是没有抓住房东思想的主要方面,没有研究和领会房东在出租房屋时的顾虑,应该说,房东出租房屋时的主要顾虑是安全问题,包括自身的人身财产方面的,也担心房客不辞而别,租金无着,很多时候,这方面的担忧成为房东的思想斗争的主要方面。如果我们在这个方面多做工作,与房东共享房客的真实身份信息,应该能够取得房东的支持。笔者在接受一项劝导地质灾害点附近群众尽早搬迁的工作的时候,预先了解了一部分拒绝搬迁的群众的基本情况,发现这些群众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低、社会适应力差、年龄偏大,有一种故土难离、害怕变化的思想状况,就会同联村干部积极与他们沟通,这部分重点群众在领会并接纳了我们勾画的新村蓝图之后,整个劝导工作就基本完成了。
  三是要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理念。群众工作包罗万象,梳理起来,可以分为服务群众、教育群众、争取群众等几个方面。目前,服务群众的理念不断得到创新,已经成为政府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社会管理的热门议题,笔者不敢妄言。同样我们看到,在教育群众和争取群众等方面的工作理念上还存在一定的误区。比如一方面大谈服务群众,另一方面又称一些觉悟不够或是思想上有误区的群众为“刁民”;又比如一边在说要尽快统一思想,同时又称一些一时没有接受新观念的群众为“老糊涂”、“死脑筋”,这些错误和陈旧的理念如果不更新,工作必将陷入被动。同时,在教育群众方面,有些同志还抱着“用威压一压,用法吓一吓,用权逼一逼”的陈腐观念,有些同志在争取群众的工作上,一味“以利诱之”,没有兼用“以义晓之、以势导之”,难以争取群众的认同,所以,在群众工作实践中,要不断总结得失,持续创新理念,形成一套适合于辖区群众特点的理念,方式和方法。
  三、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的创新
  当今社会,人们的文化程度在提高,兴趣爱好多种多样,接触的媒体纷繁复杂,如何在方法上有所创新,让群众喜闻乐见,是我们必须研究的问题。结合笔者最近几年基层派出所的工作经验,介绍几种简便易行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是搭台法。即指在较为固定时间和地点,设置服务台,开展宣传,接受咨询,现场服务群众的工作模式。比如在禁毒日、消防日等固定时间,在闹市区开展禁毒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现场接受咨询等。又比如在城镇集市的时候,在市场周边开展警务赶集活动,集中服务群众。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影响大,群众接触面广,但也存在随机性,工作不深入,成效难以评估的缺陷。
  二是走访法。即指走村入户,到群众的住处和工作地点向群众了解情况的工作模式。比如开展具体案件侦察的时候,走访群众可以搜集线索;比如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的时候,入户走访既可以宣传安全常识,也可以搜集到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其特点是目的明确,工作对象指向性强,但存在受众窄、普及型性差的缺陷。
  三是参与法。即指直接参与群众正在开展的生产、生活,体验社情民意,风土人情,增进警民联系的工作模式。比如笔者曾经利用周末时间,到梅田村一户老桃农果园里,与果农一起为果树整枝、施肥。向泄下村的菇农现场学习套袋香菇种植技术,并一起劳动,与当地村民建立了很好的关系。其优点是近距离联系群众,增加感情,但范围极窄,应注意在参与一户农民的劳作时,最好能加强与周边村民的接触,争取打成一片。当然,能参与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就能克服接触面窄的缺陷,比如雅溪所民警在参加仙渡桃花节、仙桃节、农民运动会、西溪千年古村祭拜祖宗等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时,就不但承担了活动保卫的工作职责,还积极参与到具体活动中,与群众同乐,效果极为理想。
  四是会商法。即指邀请群众,以开会座谈的形式,集思广益,从中听取意见建议,统一思想,推动具体工作的群众工作方式。按照相关规定,目前普遍形成制度的有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座谈会,治安通报会,警民恳谈会等。工作中,我们也会在处置具体案事件的过程中,采用座谈的形式,通报相关情况,实时掌握动态,研讨下步工作方案。会商法对统一思想,推动工作很有必要,但存在搜集信息不深入,难以掌握深层次内幕性信息,容易造成工作浮于表面,参与座谈的群众在开会的场合,也可能言不由衷,泛泛而谈,使我们错误估计形势。
  四、新时期群众工作平台的创新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日益普及,人与人之间联系沟通的紧密程度呈两级分化的趋势,一方面很近,无论多远的物理距离,移动电话、网络等电子产品都能让人们实时联系;另一方面,也正是这些电子产品,让人们的心理距离越来越远,沟通越来越难,所谓“最远的距离,是你近在眼前,却不明白我的心”,就是这种现象。公安民警在做群众工作的时候,有时候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明明有许多方式可以联系到群众,却很难与群众有良好的沟通,除了民警自身的素质、方式方法等原因之外,笔者认为,还可以在创新群众工作的平台和载体上多下功夫。
  一是可以借助发达的媒体。当今社会,媒体发达到了难以想象的程度,特别是微博、论坛等网络媒体喷发式的发展,使每一个拥有智能手机的人都成为媒体人。伟人说过,舆论阵地,我们不去占领,反动派就会去占领。所以,在做群众工作的时候,更要借助媒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目前,分局及各个派出所都注册了官方微博,建立了网评员队伍。但笔者观察,目前注册的官方微博,影响力和关注程度较低,发布的内容较为正式和公文化,更新尚不及时。利用传统媒体宣传工作成效,利用新媒体开展创新的群众工作,各地都有很多尝试。比如有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卖盟”,有的用“袁芳体”写安全提示。或许,这些夸张的文体与文风,并不与莲都公安文化相匹配,但我们改改文风,也大可一试,至少,多说一些群众关心的话题,多讲一些群众听得懂的话。
  二是必须提升公开执法的群众效益。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日益推进,公开、公平执法理念深入人心,但公开执法的社会效益远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在执法过程中做群众工作,公开执法不失为一个好形式。公开执法,可以促进执法公平,增进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理解认同,同时还有安抚受害人、教育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等社会效益。目前,分局规定的公开执法案件的办理指标,多数单位是在年终为了应对考核而匆忙为之,没有预先计划邀请哪些群众,并不明确要达成什么目标,公开的案情和处理过程,没有针对性说明,参与公开执法的群众往往茫然而无所得,既没有翘着大拇指夸奖我们的公正执法,也难以提出意见建议,如此公开执法,不能发挥群众效益,徒具其形而已。
  五、群众工作中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
  在做群众工作的时候,往往要面对情况并不明了、对象并不熟悉的情形,面对的群众也有年龄、性别、文化等个体因素反差极大的情况,尤其是在陌生的环境、面对陌生的群众,群众对我们的态度也就更难预料了。工作中,我们经常要面对这些突发的意外情况,提高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就能从短板上补齐我们的群众工作能力。
  一是面对群众冷漠要平静。很多人说,经济变热了,人心反倒变冷了,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工作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群众对我们漠不关心,比如我们上门访问,面对我们的主动打招呼、了解情况,屋主人不冷不热地应付我们,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泼了我们的冷水。面对这些情况,要冷静分析原因,原因有很多种:不知情、有利害关系、派别原因、曾受处罚、有误解等等。面对群众的冷漠,首先要冷静分析原因,然后要平静面对,如果时间和工作节奏允许,就要想办法找准切入点,分头工作,各个击破。如果时间上不允许,要相信大部分群众还是支持我们工作的,可以通过原先建立的工作关系,争取找准工作对象,有重点推进群众工作。
  二是要对抵触情绪科学引导。工作中,我们还经常遇到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抵触情绪,有时是因为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有时是因为我们的正常执法,触动了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在封闭的农村地区,还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群众工作会损害当地存在的宗族、家族权威,这些社会的历史原因很多。本文从如何引导因群众不理解我们的工作所造成的抵触情绪,谈谈笔者的实践经验。首先,在分析原因上,我们要懂得自我检讨,寻找自身的原因;其次,要熟悉情绪的发展变化规律;最后,我们还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因势利导。笔者在一起盗窃案件的走访调查中发现一户知情群众,但多次上门取证都被拒绝。经全所民警会商后,分析了我们在取证过程中方式刻板、语言僵硬的问题后,决定在继续上门讲明利害的同时,帮助其解决了收养子女的户口问题,终于得到了该户群众的线索,破获了案件。
  三是对部分群众的热情过度要有两种准备。工作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群众是“人来疯”的情况,我们进村入户开展群众工作时,一步不离地跟在我们前后,话语不断,却不知所谓。总结原先的工作交往过程,凭借我们的工作经验,一般来说,群众是否真诚对待我们,基本是可以作出大致判断的。面对这种并不真诚、却很热情的情况,从刑事侦察的角度看,就要先分析其动机,甄别其身份。从一般的群众工作上讲,就要遵循“君子远小人”的工作原则,切不可因为这些人的自身品性,误导了我们的工作,或是让群众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既要接受善意的帮助和支持,也要懂得委婉地拒绝过分的热情,如果不是因为原先就和我们建立了深厚的工作感情,无事献殷勤,与其苦心揣测其背后的原因,不如保持三分距离。<\/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