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x,男,x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女,x族,xxxx年x月1xx日出生,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子女抚养依法判决。 事实和理由: 原告xxxx年xx月xx打工中与被告相识,于xxxx年xx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举行结婚仪式,进行共同生活。 由于我们结婚草率、感情基础薄弱、家庭相距较远,双方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使原、被告婚姻感情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经常无缘无故离家出走,原告与被告也多次协商过离婚,但一直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现在分居已经超过三年以上。 综上所述,原告与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已经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特此起诉,请求贵院查清事实,依法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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