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和食品流通领域监管职能的划转和带来的编制人数的减少,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及实施,工商部门的改革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面对新形势职能的若干转变,基层工商所如何落实职能调整,顺利实现转型,成为当前工商部门重要的新任务。 一、工商部门改革创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作为基层工商所一名执法人员,面对职能的转变和工商体制调整的力度不断加大,任务更加艰巨,要求也越来越高。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特别是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后,我们基层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肩上的压力会更大。笔者结合自己所在的基层工商所现行情况,对工商部门改革创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究。 (一)传统的监管模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基层工商所是市场监管执法的前沿阵地,是整个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改革的突破口。就笔者所在的基层工商所现行情况来看,无论是监管模式、工作方式方法及队伍的素质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仍停留在传统的监管模式上,网格化市场巡查管理多流于形式、管理不到位、走过场,经营户不明白工商部门存在的意义,少数执法人员自2008年9月取消管理费后依然或多或少的存在以收费代罚代管的现象。这就直接影响到监管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制约和阻碍了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和发展。 (二)市场主体准入门槛降低导致监管难度加大。一是基层工商所的监管权利相对削弱。就笔者所在的基层工商所来说,辖区目前所有企业登记的受理、审核、发证均在注册分局,而新企业回访则由基层工商所执行完成,以至于基层工商所在对新注册登记的企业进行回访时出现联系不上负责人、找不到企业住所等情况,更不用说日常巡查与监管服务工作;二是企业对于基层工商所的日常监管不理解。一些企业负责人认为,工商部门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只能给他们带来负担,导致我们的市场巡查人员对其在巡查中发现的企业相关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时,企业不予配合,而基层工商所也没有强制性手段予以制止;三是到目前为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尚未正式启用,现行的企业年度信息公示制度无法运行,在企业中没有一致的宣传解释口径;四是登记制度改革后带来新的难题。登记制度改革将多项前置许可改为后置,这种先照后证的模式,无法保证企业的资质。年检制度改革后企业股东之间的相互约束力减少。这样就会滋生一些空壳公司,经济诈骗也会时有发生等问题。 (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自身因素制约改革的效果。据笔者了解,首先,此次食品职能人员划转后,部分基层工商所岗位工作出现了“空岗”现象。人员减少,任务加重,相关岗位上的业务骨干流出后,接手该岗位工作的执法人员尚处于摸索阶段,各项工作相对缓慢,使得基层工商所人员结构老化、复合型人才缺乏、综合素质不强等问题更加凸显。其次,随着食品监管职能的划转,部分工商执法人员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的监管处于茫然状态,“管还是不管”、“管什么、怎么管”?这些都成为制约改革效果的问题。 二、工商部门改革创新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建议 改革创新之路从来不会一帆风顺,对于工商改革过程当中有可能存在的问题要未雨绸缪,提出解决措施和方略,确保改革能够顺利实施到位。针对以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阻力,特提出以下措施及建议: (一)转变市场监管方式。市场监管方式是达到市场监管目的的方法。一是克服巡查工作形式化。将工作重点由“证照监管”向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监测转变,实行“靶向式”巡查,即巡查人员按照本所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不同的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巡查。通过巡查人员在日常巡查中的走、看、听、问,发现案件线索的蛛丝马迹,并做好记录。二是变更办案领域简单化。基层工商所要更新执法办案思路,更加重视案源研发和办案领域的拓宽,由查办简单案件,向查办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转变。三是加强工商职能与社区工作的优势互补。继续推行“两网两员对接”,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对社区情况熟悉的优势,收集各类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基层工商所市场网格监管员,通过双方共同开展工作,积极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使工商所网格监管员在工作中监管执法更加准确、工作职责更加清晰、工作效率也进一步得到提高,真正做到工商所市场网格监管员与社区网格员的无缝对接。 (二)转变市场主体准入职责。一是加快职能转变,有关工商系统的各项改革不单单是减少行政审批、简政放权的问题,它更涉及到监管机制、监管理念的转变。工商部门必须摆脱原有的粗放的监管模式,将政府管理为主转变为政府与社会各界共同管理,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到位。二是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的建设,工商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根据制度的变化健全自我管理办法和机制,强化企业和股东自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大范围的成立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形成鼓励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从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要搞好诚信制约机制,对于异常经营、违法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它们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要搞好诚信培育机制,在工商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行政指导与行政咨询,积极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企业的自律意识;要搞好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进部门与部门间、企业与企业间、经营者与经营者间的信息共享,形成共同监督效应。三是提高基层工商所窗口人员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熟悉程度,明确窗口登记人员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员,及时为办事企业解答工商登记改革的相关事宜。通过基层工商所在日常巡查中进行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在工商所办事大厅注册登记窗口向前来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户解答咨询等方式向企业宣传改革制度,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和报纸等媒体,加大对新制度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使之深入民心。 (三)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一是明确职责。食品监管职能移交后,工商部门要明确职能职责,明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仍是工商部门不可推卸的职责这一思想,摒弃提前“甩包袱”、轻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正确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不出问题,为监管职能的顺利衔接夯实基础。二是增加工商部门分配体制改革,改变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有格局,增加干部职工的主动性与能动性。三是加强对工商人才的形势政策教育,让工商干部职工在改革创新中适应新形势。要大力加强对工商人才的理论知识培训,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存在着很大的盲区和空白点,有很多监管空白不愿管、不敢管、更不会管。就笔者所在的基层工商所而言,目前会独立办案,将整个办案文书包括电脑流程全部独立完成的为数甚少,这就要求对队伍进行系统的培训,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大力加强管理技能培训,在工商系统的全面改革完成之后,工商部门的首要任务是创新监管模式,这就要求我们工商部门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实现人人会办案、人人办精案的目标。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分片培训、网上培训、个案引路、以案说法、自学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训法律法规知识、办案方法及技巧、计算机应用技能,培养干部的开拓创新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宣传鼓动能力、写作能力和社会公关能力,逐步实现基层干部人人会监管、个个会办案的目标,通过学习、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更多、更高级的监管手段,实现市场监管智能化发展倾向,让工商部门更好的成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助手。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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