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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谐警民关系是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的,历史背景赋予了警民关系的表现形式,社会现实决定了警民关系得新内涵。
  消防部队作为承担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支特殊警种,其工作任务从根本上说就是服务群众。在新的历史时期和谐警民关心因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消防法定职责的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需要、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的满意度等被赋予了鲜明的时代印记和阶段性特征。为此消防部队要从自身抓起,狠抓队伍管理,强化为民服务意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逐步真正建立起适应消防工作需要的、符合时代特征的“警爱民、民拥军、警为民、民助警”的新型和谐警民关系,努力维护辖区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综上,新时期消防部队和谐警民关系可概括为:消防官兵在执行任务中与人民群众之间基于法律所形成的一种水乳交融、相互尊重、彼此信任、互助合作、和睦协调的社会关系。
  如何正确把握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新特点、新变化,强化和谐警民关系?我个人结合消防部队的工作实践,作些粗浅的探讨。
  一、新时期影响和谐警民关系和谐的问题和原因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各种社会现象都通过基层反映出来,各种社会问题都在基层最先表现出来,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在基层。消防基层大、中队和群众接触紧密,特别是在执法和执勤灭火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很容易与群众发生纠纷,影响和谐警民关系。
  (一)内部原因。一是随着公安消防队伍不断扩大,年轻干部和知识程度高的战士较大量增加,他们文化程度高,思想活跃,工作热情高涨,是消防工作的主力军和希望所在。但他们对消防部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了解甚少,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比较淡薄,缺乏群众工作经验,疏漏、不足之处较多,与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二是个别官兵思想政治觉悟不够高,党性观念、公仆意识不强,遇事不能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贪小利、图享受,与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期望和要求形成明显反差;三是个别官兵职业道德差。有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有的纪律松驰、行为失范、警容不整,易引起群众反感;四是公安消防机构向单位强行征订推销名目繁多的杂志、书籍、报纸,向单位乱拉赞助,加重单位的经济负担;五是警力不足,如遇到农村火灾,有的基层中队不能同时出动两次火警,或只能出动一部消防战斗车,很多群众不理解。
  (二)外部因素。一是期望过高、认识偏颇。大部分群众能正确认识和理解我消防部队,但是有个别群众认为消防官兵是万能的,只要遇到困难,打了电话就希望消防部队立即到现场,不能客观认识在出动过程中存在一些阻碍消防官兵及时到场的因素。然而,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甚至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二是职业隔阂、阶层偏见。由于人民群众法律知识有限,对消防法了解甚少,以致对正常的消防监督和检查活动产生误解。极少数人由于自身思想素质不高而对消防官兵产生偏见;三是部分公民法律意识浅薄。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群众对国家法律和政策知识学习较少,一知半解,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不高,对正常执法活动不支持、不理解;甚至个别违法人员为了个人的利益和私欲,阻碍执法,有的甚至抗法,从而导致警民关系紧张;四是一些舆论失真失实。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当今互联网时代,一些网络评论、网络宣传为了吸引读者眼球,对消防部队一些问题,特别是亡人火灾事故喜欢以点带面、以偏概全或推波逐浪,夸大揭露阴暗面,进而大肆批评,无限放大负面因素,否定主流,甚至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捕风捉影,在互联网络上歪曲事实进行炒作,直接危害了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认同。
  二、新时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路和对策
  十八大以后,党中央要求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这一重大战略决策,其目的在于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此举,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走群众路线是消防部队代代相传的法宝,人民群众是开展消防工作的力量源泉,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是维护消防安全稳定的坚实基础和可靠保证。和谐警民关系的好坏决定着消防工作的成败,要做好新时期的消防工作,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离不开和谐的警民关系。
  (一)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筑牢和谐警民关系根基。一是强化平等意识,实现执法的公平正义。构建平等、民主、和谐的社会是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价值所在和最终归宿。因此,消防监督人员要确立平等意识,平等待人,平等与工作对象进行交流、沟通,要坚决克服特权思想,摒弃以管人者自居的陋习;二是强化宣传意识,实现执法。执法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要有宣传意识,坚持宣传原则,主动宣传有关法律知识,主动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三是强化创新意识。消防监督人员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培育创新精神,在工作中务实求真、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分析新情况,研究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只有不断拓宽创新视野、提出创新思路,创造新鲜经验,开拓崭新局面。
  (二)贯彻政治建警方针,强化亲民爱民为民意识。一是要抓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消防工作的根本标准,教育和引导全体官兵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做起,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向群众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二是抓好形势教育,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从党、国家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出发来谋划消防安全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三是抓好爱岗敬业教育,使全体官兵进一步树立立足岗位,忠实履行历史使命的信念,增强官兵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狠抓执勤训练不放松,确保关健时刻能拉得出、打得赢。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队伍,随着国家经济飞速增长,消防部队所担负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任务也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的期望值很高,一遇到困难险情首先就会想到消防,消防官兵一到场许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这就需要我们消防官兵平时要加强队伍管理力度,苦练基本功,技、体能过硬,熟悉掌握先进器材装备,加强对重点单位的实战演练,这样才能在关健时刻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四)增强官兵法制观念,提高消防执法水平。一是要牢固树立“消防工作对人民负责”的观念,明确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切实增强依法办事和严格、公正执法的责任心;二是要加强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消防官兵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要完善执法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内部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力度,防止滥用权力;四是要针对影响严格、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如人情干扰,权大于法,金钱诱惑等,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内外监督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坚决纠正执法随意性,抵制各种压力和诱惑,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尽可能减少不规范的人为因素,以营造有利于消防工作的执法环境,缔造和谐的警民关系。
  (五)疏通警民沟通渠道,缩短和谐警民关系距离。一是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把信访机制推向社会,面向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冷暖疾苦,特别是基层大中队,对信访案件要做到“人人见领导,件件有着落”;二是要改善警务运作模式,做到警力下沉,与群众实行“零距离”接触;三是加强“119”服务机制的建设,真正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救”;四是警务公开,定期开放警营,让群众了解消防官兵,从而取得彼此信任,增进尊重与合作,避免误会和磨擦。
  (六)坚持党委政府主导,搭建警民关系和谐平台。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群众参与氛围。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中央关于和谐社会的政策和理论的宣传贯彻力度,增强群众和谐意识,引导群众共建和谐社会。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宣传到千家万户,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素质,促使其理解支持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自觉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二是要解决消防非警务活动问题,为消防官兵降压减负。要解决非警务活动问题,关键在各级党委政府。因此,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转变用警观念,不能把消防部队当成“万金油”,干什么事都调用消防部队。要坚持区别对待、对不属于公安消防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尽量少指挥调动消防部队,有效减少公安消防机构与人民群众的直接矛盾冲突。
  (七)加强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警民和谐关系舆论环境。要建立和谐媒体关系,引导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加大对消防部队舍生忘死、公正执法等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努力为公安消防执法营造成良好舆论环境。同时坚持落实公安消防新闻发布制度。要通过全面、准确、主动、及时的信息发布,不断增进公众对公安消防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要通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促进警务公开、推动公开工作、塑造队伍形象。
  消防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消防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坚持群众路线,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是消防部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也是公安部近期提出的公安消防工作“三大建设”之一。消防部队应从加强部队自身建设、优化执法环境等方面入手,不断改进差距和不足,努力提升工作质量,着力满足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和新愿望,从而实现警民关系和谐,促进消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