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严峻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始终不渝地重视反腐败,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这既说明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又说明了腐败的根源尚未彻底清除。 1、从一组数字看形势。《党风廉政建设》上有一组数字: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60.6万余件(次),共立案64万多件,结案63万多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万多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万多人。十六大以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1.6‰,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和司法机关直接作刑事处理的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0.17‰。单从这组数字来看,很难判断腐败率是高还是低,每年查处的人数是增还是减。回过头再来看看以前的数字: 2005年,11万多名党员受到不同程度处分,约占党员总数1.6‰;2006年,9万多人受到党纪处分,占党员总数1.4‰。从2003-2006年,每年受到处分的党员平均约为1.6‰。从这组数字里,可以看到这十年间,1.6‰是个关键。近五年来逐年的反腐数字还没有公布,但是按这个平均指数来算,每年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呈上升态势——党员队伍基数在增长。如果再作一些思考,这个1.6‰是偶然还是必然? 2、从腐败土壤看形势。纵观过去十年,包括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特别是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健全。当前,一些领域腐败易发多发,腐败方式和形式日益多样化、复杂化,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日益突出。与此同时,群众对腐败现象和反腐倡廉关注度不断提升,前不久,中央党校发布的舆情报告显示,公共安全与反腐最受关注。在人民日报和人民网联合举办的“两会人们最关注什么”网络调查中,反腐败连续多年排名第一。 3、从历史教训看形势。苏共作为一个执政 74 年,有约两千万党员的大党,顷刻之间土崩瓦解。人类社会进入政党政治时期以来,历史周期律现象值得警醒:从国际经验看,有人提出70年现象问题,即执政70年坎现象——墨西哥革命制度党执政71年失去政权,苏共执政74年后解散等等。历史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何时候反腐倡廉这根弦在任都只能紧绷,不能放松丝毫。令人鼓舞的是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在日益复杂的国情世情面前,对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党的十八大报告鲜明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 二、选择并加强民主与法治的必然性、重要性 1、民主与法治是党艰苦探索作出的选择。回顾党史,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在防腐拒变,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上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与实践。早在1933年,我们党就出台了反腐法令惩治贪污浪费行为;1945 年,毛泽东与黄炎培讨论如何摆脱历史周期率问题时,就明确指出要依靠人民民主避免人亡政息。进入改革开放,邓小平开拓了法制反腐的思想,提出了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方针。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社会变革转型时期,继承和发展了党的反腐经验,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中形成了全面的法治反腐战略,提出反腐败要构建民主监督和权力制约机制、要靠改革和体制创新、要坚持标本兼治。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七大以来,中央创造性地提出“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概念,全面实施惩防体系建设工程,系统涵盖了民主、法治反腐思想。十八大报告则明确了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吹响了反腐倡廉的民主化、法治化号角。 2、民主与法治是直面反腐必然的抉择。近年来,反腐倡廉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突出问题,其中一把手腐败比例居高,窝案增多,腐败呈年轻化趋势等引发社会热议。社会公众对反腐倡廉关注度越来越高,有研究者就指出,省部级高官腐败往往是事出八年半后才查处。为什么一把手更容易犯罪?其实就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问题,一把手拍板决策,党内、党外都难以有效监督的话就会导致腐败。为什么八年半以后才得以查处?就是法治范围内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不能迅速启动发现、查处、问责的程序,只好事后亡羊补牢。从法治层面看,目前只有《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类似的政策性的规章制度来约束领导干部从政;《刑法》作为最严厉也是最后的对抗“腐败”的手段,适用范围存在一定局限性。在实际操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和公检法部门一道面临法律限定的职权问题和司法程序问题,例如查办对象范围、办案程序等等,还有完成任务数和实际查办案件的矛盾。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规范决策制定程序,办什么案,为什么办,哪些该办,哪些交由其他部门办都有明确的法律界定,真正实现法治;其次是要实现依靠群众力量来反腐倡廉,这个就要民主与法治联合发挥作用,让群众感觉到说了话管用,投了诉见效,还要让群众看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这样才能调动全社会反腐的积极性,提升反腐倡廉公信力。 3、民主与法治是当前深化反腐的关键。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写过一篇文章,叫《民主是个好东西》,其实民主和法治都是好东西。比如说我们的领导接访制度,是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但同时信访本身承担了太多的功能。传统的信访事项,来由一般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政府行为。但是现在一些纯粹的民事纠纷,也要去越级访,发生这样的情况值得深思。按制度设计来说,信访应该是诉求的最后一道保障,但是,现在有些群众不信基层单位、不信基层行政人员,把越级访当做第一选择。当然,这里面有些人是纯粹胡搅蛮缠的,另外一些群众确实存在“认大不认小”的心态,这就说明了我们的民主制度提供给群众发表诉求的渠道和环境还不够。群众为什么不信?不外乎一些基层行政主体作出决策的过程缺乏群众参与和群众监督,在沟通上人为设置了障碍,伤害了群众情感。二个就是法治的协调处事机能没有完全发挥。一方面信访制度的存在其实就是对法治的补充,“民告官”除了极少数被法院立案,大部分都是通过信访渠道走;另一方面当有法可依时,群众却没有选择这种法、这条路,就说明法治的权威和公正没有被认可,自然而然人们的法治观念就会淡泊。三个就是社会冲突处于逐渐积压的状态并且形势严峻。当政府不可调和,群众情绪难以抚平时,最终就走向了完全的对立,中间非常缺乏一种引导、调和、缓冲的机制。信访是这样的状态,那么反腐呢?深化反腐也同样面临难题:纪检监察系统近年来工作面和战线越拉越广,越拉越长,但是一些关键性根本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甚至遇到了不小的阻力。比方说财产申报公开,权力有效制约等等。这些都需要民主与法治来打破藩篱,来创新我们的社会管理,拓宽我们反腐倡廉的路径。 三、推进反腐倡廉与加强民主法治的互促互动 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权力监督运行机制遏制权力腐败,为反腐倡廉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更加有利的条件,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反腐倡廉本身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亮出群众满意的成绩单,必然也将内在要求启动相关领域的政治体制改革,并在此过程中为加强、创新、发展民主和法治作出贡献。这里就谈谈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几个关键环节和下一步的期盼。 1、对强化舆论监督作用的期盼。推进反腐倡廉,离不开舆论监督,近年来,民众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已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通过网络线索查办了天价烟局长、表哥杨达才等一批典型案件。但也应该看到,网络监督方式和相关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网络之外民众参与的覆盖面还要进一步扩大。在这个过程中,舆论监督与民主与法治是互促互动的,民主法治做的到位,可以通过舆论监督的效果来体现;舆论监督搞的好,也可以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民主与法治进步。 2、对推进官员财产公开的期盼。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连续7年在两会上提出“建议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的议案,虽然最终没有列入《公务员法》,但中纪委、国家监察部一直在研究财产公开申报制度,一些地方也在积极试点财产申报。十八大期间,就有省部级官员表示:只要中央决定,愿意公开财产。现在的问题就是,在《公务员财产申报法》没有出台前,我们的财产公开怎么操作?我想除了狠下决心外,还要各地运用好现有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并逐渐向财产申报过渡,不能一报了之,只供内部掌握。要继续营造社会民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的氛围,最终推动财产公开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为民主法治注入生命力。 3、对加强反腐制度创新的期盼。在改革理论创新和具体实践上,广东素来是敢为天下先,今年以来,中共广东省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提出了一批新目标、新制度、新举措。学习之后,有几点体会。一是必须在改革中加强民主与法治。广东省地方性立法数量为全国最多,属于先行性、试验性、自主性的立法超过总数的一半;率先实行村委会换届选举观察员制度,“四民主、两公开”工作顺利推进等等,成为全国的经验。当然,广东改革也并非一帆风顺,去年就遭遇了乌坎事件,但最后还是靠民主法治解决了问题。二是必须探索创新反腐制度。这次广东提出了裸官原则上不能任党政正职,官员瞒报财产一律免职等规定,在全国都引发了热议。现在大家都有种感觉,反腐倡廉的很多工作处在相持阶段,动弹不得,归根结底还是创新不够。三是必须以更大的魄力推进反腐倡廉实践。反腐倡廉,逆水行舟;民主法治,不进则退。敢为天下先,就是一种非凡的魄力。朱镕基曾说过:“我这里准备了100口棺材,99口留给贪官,一口留给我自己。”相信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民主和法治铺就的道路,能够让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的群众都有底气,都有信心地面对形势,参与反腐,并共享反腐成果。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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