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目前,xx风情公园一期工程已基本竣工。自2016年10月开园以来,为县城区及周边居民休闲娱乐提供了良好环境,赢得广泛赞誉。近期,市委主要领导做出明确指示,要求我县在2017年要以xx风情公园为基础着力打造运河文化观光长廊。为进一步规范公园管理,特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管理机构。成立xx风情公园管理办公室,招聘专职管理人员10名,配备电瓶车2辆。堤顶道路对机动车限行。 2、清除违规摊点。由于历史原因,公园内有小商小贩自行形成的小市场。鉴于县住建局没有市场管理职能,建议由县政府组织工商局、商务局、xx镇、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行动,予以迁移。 3、加强环卫管理。按照县政府要求,目前公园管理由保洁公司保洁,协议约定每月xx万元,费用前期由县住建局垫付。 4、规范日常管护。公园现有路灯106盏,每年更换、维护、电费等管理工人工资xx万元、电瓶车9.8万元、路灯维修及电费xx万元、环卫保洁费用xx万元。xx风情公园年管理费用总计xx万元。 请批示。 2017年1月22日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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