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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开展背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已于2017年实施,安徽省名列试点地区。《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的意见》第三条要求:“进一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016年9月,《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推行税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地税发〔2016〕63号)以及 《淮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地税发〔2016〕69号 )先后下发。此后我局“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正式开始。
  二、几点工作举措
  经过阶段性探索实践,我们在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尝试,深感其对发挥监督效能、提升执法水平有着重要推进作用。
  (一)主动适应内部需求和外部要求,认真学习应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近年来,基层地税机关紧紧围绕提升执法质量、执法水平、执法能力,大力推进税收法制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实践中,征管一线同志畏惧税收行政执法,尤其是面临行政处罚、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不敢调查取证,或害怕调查不全面、执法程序出错等等,这些问题不仅极易引发当事人的执法风险,还影响了税法执行的刚性。同时,随着行政复议、诉讼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税务行政执法面临的要求越来越高,当事人运用复议、诉讼救济手段维权的意识越来越强。在内外双向加压之下,我们认为只有实现对执法全过程有效监督、客观记载,才能够分清执法责任,履行好举证义务,保护好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根据市县局工作要求,结合分局实际,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完善执法记录方式,实现由结果记录到过程记录、由文字记录到音像记录、由单一记录向复合记录的提升,尝试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主要举措如下:一是明确使用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有关事项和环节。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通过税务文书、金三系统、税收执法记录仪、监控设备等记录方式,对税收执法的程序启动、执法方式、执法依据、执法过程等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在按规定采用纸质文书资料、信息管理系统方式进行记录的同时,明确以下事项可以采用税务执法记录仪进行实时记录:1、现场查验、实地核实、调账取证等入户执法事项;2、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3、送达税务文书;4、与纳税人容易产生争议的其他现场执法事项。二是明确使用影音监控设备的执法事项和环节。在按规定采用纸质文书资料、信息管理系统方式进行记录的同时,以下事项可以采用影音监控设备进行实时记录:1、在办税服务厅开展的税收行政执法事项;2、通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行约谈、询问;3、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4、其他需要采用影音监控设备进行记录的特定税收执法事项。在全面梳理执法事项和环节的基础上,明确需要使用影音监控设备的执法事项和环节以及记录场合、记录内容、时限要求等。三是明确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记录标准。对应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执法环节,按照“时间、地点、人员、时间、起因、过程、结果”等因素的要求,明确各个环节需要记录的主要内容及规范用语。四是规范税收执法记录结果的管理与使用。税收执法人员在执法行为终结之日起30日内(法律、法规、规章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规定),将税收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形成相应案卷,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归档、保存。税收执法人员应当在税收执法管理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将执法记录仪交由分局税收法制人员。由各分局税收法制人员将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内容及对应的执法对象、执法事项、执法人员等信息,导入指定的管理系统。办税服务厅监控设备音像记录的保管,应按要求将信息储存至本单位专用存储器。
  (二)加大投入、强化培训,为全面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夯实基础
  一是配好执法设备。由市局对执法记录仪进行统一采购、调配,确保工作的需要;由县局投入,在服务前台(寿县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13个窗口安装综合管理系统(影音监控设备),确保固定场所,利用高清摄像头等方式拍摄的执法视频和音频信息及时准确。二是强化应用培训。作为试点分局,目前我们在减免税后续管理、注销税务登记清查、税收风险应对(需要入户实地核查事项)、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等五项重点执法环节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为了确保新装备、新系统会用、爱用、真用、用好,县局围绕执法记录仪和执法场所使用管理等内容,制定税收执法记录仪使用和管理规定,并采取随岗培训、现场演示等方式,对相关人员全部轮训一遍,规范使用执法记录设备,为完善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认真总结工作成效,进一步坚定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信心和方向通过实践,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效果可以归纳为四个“有效”。一是有效杜绝了执法争议发生。自推行以来,我局没有发生过一起征纳双方执法争议。二是有效提高了税收执法质量。从近年来执法大督察、执法质量检查情况来看,我局程序问题明显减少,执法质量逐步提升。有效防范和减少了执法不文明、不规范行为,便于税务干部良好执法素养的形成。三是有效改善了征纳关系。减少了群众投诉举报。2016年10月份以来,纳税人电话、上门和网络投诉同比下降50%以上,满意度提升明显。四是有效维护和保障了税务人员的执法权益。通过全程记录,客观记载执法行为,帮助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理、有据、有节地应对处理一些恶意投诉和炒作,有利于及时澄清事实、证明清白、消除影响。
  三、相关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硬件建设水平的投入。目前,我局仅一台执法记录仪,从业务扩围、全面铺开的角度来看,远远不能满足使用,因此建议按照执法人员人数与应当配备记录仪确定一定比例,增加配备记录仪数量并做好及时更新;同时,对管理分局也应探索新建办案场所(或与稽查局合用),确保在纳税评估、纳税约谈、纳税担保、陈述申辩等执法环节满足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需要。
  二是加强示范经验的总结推广。深入开展试点单位工作调研,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在全市乃至全省地税机关全面规范、大力推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三是凸显执法培训的实践效果。紧紧结合税收法制化建设、规范化建设培训和税收执法实践,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纳入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强化税务干部执法责任意识,提升实际应用能力和水平。
  四是扩大工作考核及督察范围。可以考虑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常态监督,充分发挥杠杆导向作用,努力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有效贯彻落实。<\/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