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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八十年代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实施,这一制度带来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教育的发展。职务级别工资差距过大,导致分配不公,造成职业倦怠;岗位结构比例城乡差别大,农村教师低人一等;职务竞聘造成很多人为矛盾,影响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及组织之间的矛盾,影响教育和谐,很多老师认为职务评聘是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等等,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结合全县教育实际,笔者就职务聘任工作进行梳理、分析、思考,并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建议。
  一、主要问题
  1、岗位结构比失衡。省示范高中副高比例38%(市示范30%)、中级45%(市示范相同),中、高级综合比例75%—83%;初中副高比例15%、中级40%,中、高级综合比例55%;小学中级比例55%—60%,无副高结构比。高中、初中、小学中级以上结构比例失衡。
  2、县级核编造成职务岗位减少。2014年,按县政府要求,对全县教育编制进行重新核定。本次核定是以现有的学生数并结合班级数,按2002年的省级标准核定的。2009年核定金寨中小学编制5930名,2014年核定编制5019名,编制减少911名。编制核定后,人社部门要求教育系统重新设置专技岗位。教育局认为此次核编仅是县内调整,有利于均衡配置教师,并且是以2009年标准执行,尚未执行国家新编标准,具有特殊性,教育局意见是减编的学校设岗不变,增编的增加岗位,改革不能让教师吃亏。此次核编高中从1380名减少到1161名,减少了219名;初中从1903名减少到1477名,减少了426名;小学从2647名减少到2381名,减少了266名。编制的减少直接导致岗位数大幅下降,初中尤为突出。教育局多次与人社部门协商,岗位聘任无法正常开展,全县学校、教师意见大。
  3、职务聘任办理不及时。人社局对职务聘任实行半年一审批制度,上半年是7月份,下半年是12月份。这样虽然减轻审批的繁琐,但实际降低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
  4、首次聘任中、高级职务没有实行评聘一致。省、市职称文件要求,新评审的中、高级职务,聘任应从评审批准之日起兑现。由于发文到市、到县,有一定的时间过程,加之县里半年一受理,致使新聘任人员工资迟半年兑现。
  5、失能人员占岗问题。全县教师癌症、精神病、不可治愈疾病人员有50多人。失能人员中有部分人员的职务是中、高级,他们不能工作却占有中、高级岗位,影响到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6、 布局调整教师分流出现的新问题。古碑中学、斑竹园中学等撤并后,教师分流到高中和原学校所在的乡镇初中,高中分流人员多数是中、高级职务,占用了接收学校岗位,按现行岗位设置政策,多年消肿不掉,原校人员竞聘无望,教师情绪躁动;分流教师本身又因学校超岗而无档位晋升,心里极不平衡。
  7、职务及岗位竞聘影响教师队伍的和谐。现行的职称和级别工资差距较大,职务和岗位竞聘造成人际关系白热化,影响了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校领导之间的矛盾,影响教育的和谐,很多老师认为职务评聘是教育上“没有硝烟的战争”,扭曲了教师的心灵和人格,制造矛盾,甚至产生悲剧。
  二、原因分析
  1、政策性矛盾。城乡结构比不合理,岗位工资差距大等,这属顶层设计上的缺陷。
  2、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如布局调整教师分流带来的占岗、重新核定编制后岗位减少等问题,是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在县内研究解决。
  3、管理与服务的问题。职务聘任不及时、规定过死等问题主要是管理与服务的问题,也是教师最关注、意见最大的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在工作中及时改进和完善。
  三、对策与建议
  1、关于编制调整问题。县内核编后,教师职务岗位暂不变动,给3年过渡期。对于减编的学校继续按原核定岗位数执行;对于增编的学校按新编制核定岗位数。核定工作由县动态调整。待省新一轮编制核定后调整。
  2、首次聘任问题。首次聘任按省市文件规定的执行时间聘任并兑现工资。
  3、职务聘任办理问题。将半年办理一次更改为月报月批。
  4、失能人员占岗问题。教育和人社部门共同核实,失能人员不占岗位设置数。
  5、教学点中级岗位设置问题。教学点按编制数设置中级岗位数。未达到中级职务待遇人员到教学点任教的,从兑现中级职称工资之日起,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未达到服务年限的取消职称待遇。
  6、布局调整后教师职称待遇问题。布局调整分流教师职务待遇保持不变,分流到超编学校的,3年内不占其岗位,档位晋升按岗位实有人数为基数核定晋升。
  7、取消中小学职称制度。国家和省取消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教师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规定,按国家公务员工资改革办法制定教师工资制度,平平和和地让教师按劳取酬,按时加工资,用制度办事,减少人为利益之争的矛盾,维护教师队伍内部风清气正的和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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