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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通过对演艺行业现状的分析,指出了要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不断前进,迫切需要完善演艺行业的发展。进而提出了建立完善的社会投融资机制、明星制的运作及经纪人协会等措施。
  关键词:演艺行业;管理;明星制;演艺经纪
  Abstract:  Starting with “to make film with well known stars, to popularize stars with films”, this essay expatiates on the essentiality of founding and constantly improving the stardom from both Chinese film industry and Chinese talent agent sector. It also points out that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film industry during economic crisis relies on improving stardom; in order to multiple the financing resources and improve the industry chains. Finally, with an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industry landscape and talent agent business, this essay puts forward a deal of three measures to improve finance and investment system, stardom and talent agent union
  Keywords: performing arts  manage  Star system  Brokage firms
  一、中国演艺经纪行业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世界范围内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以及国家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经纪行业近些年有了较大的发展。本文涉及的演艺经纪正是文化经纪的一部分,现就其现状及问题分析如下。
  1.法律、法规不完善
  尚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来维护我国演艺经纪公司和艺人的利益。在我国,艺人与经纪公司出现矛盾后,大多以“单方面解约”的方式解决,而这种方式正是使双方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根据目前法律规定,经纪公司与艺人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属于授权性质的委托关系合同,而委托的一方只要发个律师函便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法律没有办法强制艺人遵守合约。在合同约定的委托时间范围内解约,这无疑会给培养明星的经纪公司造成损失。由于演艺经纪公司无法控制演艺营销这一终端环节,经纪公司便只能通过收取高额的违约金来挽回部分损失。有些经纪公司在合同中列举了大量违约条款,将违约金设立的非常高。然而,这些条款的不断增加也使得经纪公司可以用多种手段来限制艺人、控制艺人,几乎可以做到让其言听计从。对于不听从经纪公司安排的艺人便可采取“雪藏”的办法,封锁该艺人的一切信息,切断其经济来源。而艺人如要解除合同又须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因此不得不乖乖服从经纪公司的各种安排。以至合同成了卖身契,侵害到艺人的合法权益。使得经纪人与艺人之间的关系恶化,从本应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变成了相互隐瞒欺骗的利用关系,这也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经纪行业乃至影视产业的发展。
  2.从业人员不专业
  随着我国演艺事业的不断发展,广大民众对演艺作品的要求越来越高,演艺经纪人的能力也越来越重要。在我国,除了少数经纪公司外,演艺经纪人普遍存在有两种形态,一种是穴头,一种是亲友经纪人。前者大多数文化层次不高,对艺术不太了解,同时也不熟悉国内外演出市场情况,他们无法成为一个合格的演艺经纪人,也无法胜任这个职务。他们的存在虽然促进了行业内的竞争,却也同时破坏了行业内的规矩,降低了行业内的普遍素质。后者多是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考虑,在艺人成名后脱离原来的公司自立门户,聘用家属或是朋友来担当自己的经纪人。而经纪人是一个需要很高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的职业,他应懂得艺术、善于管理,具有较强的商品意识,能够抓住观众的娱乐消费需求,并不是随便什么亲戚朋友就可以胜任的。长此以往,行业必然会更加混乱,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意愿去做事,得不到约束也就没有了规矩。
  对演艺经纪公司而言,艺人的选择、定位、策划和培训非常重要。很多内地的演艺经纪公司由于缺乏专业人才,签约艺人具有盲目性,没有完整的开发方案。在为艺人选择剧本上也具有盲目性,看到一个不错的角色后就用尽各种手段去争取,也不考虑是否符合艺人自身的特点,不考虑其是否能演好这一角色,更加不考虑在出演这一角色后会对艺人今后的发展起到怎样的作用。这对其他演员而言是一个演出机会的损失,对于一部电影而言可能是部分票房的损失,而对整个电影产业而言则是资源的极大浪费。
  3.缺乏良好的市场运作能力
  普遍认为经纪人可以分成主动型和被动型两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经营型经纪人和服务型经纪人。在我看来,前者需要有良好的市场运作能力,而后者我并不认为其属于经纪人。从定义上看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不是单纯为了服务存在的,而服务意识应该是任何从事经纪行业的人都应具备的。现今歌手的“经纪人”多是所谓的服务型经纪人,歌手每月给经纪人一点提成或工资,这并不符合经纪的规律,也无法为艺人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而业内成功的经营型经纪人可谓少之又少,许多演艺经纪公司在宣传、策划、协调和包装方面做得不够,在演艺经纪的运作上手法单一,对艺人的培养没有一个长期的规划,这极大程度的抑制了我国超级明星的出现,使得观众在银幕上永远看到的是那几张熟悉的面孔。同时经纪人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也做得不够细致、不够全面,与国外经纪公司相比有着天壤之别。
  举个美国著名经纪公司CAA(Creative Artists Agency, Inc.)的例子。作为CAA的创始人,迈克尔·奥维茨创建了一套内部管理模式,精心设置了“背叛成本”——超级明星不由一个经纪人单独负责,既保证了经纪人的收入可观,又保证了艺人和经纪人不会同时背叛,并且由于CAA在行业内的垄断,背叛者也得不到业内的顶级资源。同时,CAA努力营造内部的平等气氛,职员胸牌只有名字没有职位,办公室也不挂牌,会议室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甚至连工资单都是按姓氏排列的。有了这样的工作环境,经纪人团队能更好的为艺人服务,为艺人提供更多的机会,为其设计完整的发展路线,帮助艺人成名。
  4.缺乏完整的产业链
  演艺经纪公司应该融合选拔培训、包装制作、营销策划、宣传发行、资金回收等各职能部门,共同支撑经纪事业。只有把每一环节完善起来,才能为每一个艺人量身打造发展空间,确保经纪公司的正常运转。在确保了运转的同时又整合了资源,减少了资金的浪费,真正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完善了机构的组成后,经纪公司应完整的经纪演艺产业链上的从业人员,经纪属于自己公司的编剧、导演、制片人,甚至是摄影、美术、录音、服装师、化妆师、道具师等等。又如美国CAA公司,如果要使用他们的演员,CAA公司就会要求使用他们的编剧、导演、制片人等等。但这一营销手法在我国几乎无法实现,原因就在于还没有一家经纪公司拥有自己完整的产业链条,并在行业内拥有“绝对话语权”①。
  5.缺乏交流、合作
  这里所说的交流是指的我国缺乏经纪人、经纪公司在各地区之间的交流。演艺经纪行业存在山头主义和排外主义,把彼此当做敌人、竞争对手,而非是合作伙伴的关系。随着中国加入WTO,国外的竞争压力不断增强,我国的经纪同行们更应该加强交流增进合作。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某戏需要一个演员,一家公司有意争取这个名额,但制片方明确此角色不适合该公司的艺人,而恰好符合另一公司某艺人的特质,于是该公司想尽办法诋毁他人,或是隐瞒其联系方式。这样的事情遇多了,经纪人们也学会了新的“经纪”方法,既然自己的艺人不合适,那就介绍别人公司的,再从中抽点介绍费用就好了。看起来这么做并没什么不妥,但总结起来就是利益当先,行业内没有一个融洽的合作氛围。其实只要中国的各个小型经纪公司能够分析形势、优势互补,及时捕捉国内外的经纪市场信息,眼前的金融危机也会是一个经纪行业重新资源整合的机遇。
  二、改变目前演艺经纪行业管理现状的措施
  要改变当前精品凤毛麟角的局面,第一,要从资金源头入手,完善投融资机制;第二,要抓紧培养明星队伍,完善明星制;第三,要提高经纪人素质,增进行业内信息交流。
  1.完善社会的投融资机制
  近年来,国家政策改善了电影投资环境,相对降低了投资风险,使得中国电影业的融资能力显著增强,“逐步形成以国有资本为主导,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国际资本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共同发展的多元化企业经营格局。”但影视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仍然存在,中国制片业主要以联合投资来解决融资问题,而缺少引用信贷资金和众多风险投资基金。一个产业要走向产业化、规模化,就离不开商业银行和众多风险投资基金的信贷支持。
  1.1 建立银行信用担保体系
  电影作为一种产业,要实现规模化生产是离不开银行的信贷支持的。利用银行信贷,可以减少融资成本,避免股本融资中过多股东对电影制作过程的过分干预。有实力的大型影视公司可以采取用片库资源、公司不动产和版权预售作为抵押得到贷款。而对于那些独立制作人和中小型公司则需要一种“履约保证机制”,在专门的保证公司或保险公司的参与下,更好地开发利用银行资源,为影片融资。
  1.2 建立国家电影风险基金
  虽然自1991年起国家为了进一步发展国产电影设立了国家电影专项基金,但基金多用于支持主旋律影片拍摄。随着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到来,国家更需要对文化产业进行进一步的扶持。正如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好莱坞的一枝独秀一样,金融危机在给我国的电影产业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同样带来了一个机遇。
  建立国家风险基金,为中小型电影制作商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首先,可将资金分为不同的使用种类,有针对性的扶持不同类型的影片。例如,重大题材影片、商业主流影片、艺术片等等;其次,在基金的使用上要建立严格的审查体制。从影片的剧本、演员、导演、制作班底乃至分镜头剧本到影片的发行渠道、营销策略等各个环节,都要有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预测,根据评估结果给予资金的扶持;最后,在资金回收上,可采取分级回收的方式,将电影基金列入第一资金,在影片盈利后最先偿还,以减少资金损失的风险。
  2.明星制的建立健全
  如上文所述,明星作为一种票房保障,拥有了可用于融资的标志性属性,这种可以带动投资的属性属于明星制的一部分,而为了保持明星这种感染力和影响力就需要有一个健全的明星制。
  2.1 艺人的选拔和培训
  从一个普通演员成为明星需要的条件是多种多样的,我认为其中比较重要的可分为以下几点:第一,高度的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表演事业;第二,高度的渴望成功、成名;第三,对表演有较高的悟性;第四,有着与众不同的个性或风格。如果能具备以上四点,我个人认为该演员就具备了成为明星的前提条件。其中,前两点是与生俱来的,而后两点则是可以通过不断的学习和锻炼磨砺出来的,因此,在演员选拔的时候要格外注重前两点。上述前提条件中我没有提到演员在外貌和形象上的要求,不是因为它们不重要,外貌特质的受欢迎程度是由市场空白所决定的,美与丑并不是绝对的。现在的经纪公司往往热衷于签约俊男靓女,而不考虑市场的接受能力,造成的结果就是帅哥美女的“通货膨胀”和他们的集体贬值。一种类型的演员多了,就很难有人从中“火”起来,因此该类型的明星制效果也会同时受到削弱。另一方面,观众是有限的,这无异于把所有观众平均分配到每一个明星的影迷方阵里,而每部影片的明星数量又是有限的,因此直接影响到一部电影的上座率。
  在艺人的培训上,除了必要的表演、形体、声乐方面的训练外,我想着重强调的就是加强艺人在道德修养和个人素质方面的培养。粗看近几年活跃在影坛的这些中年明星:唐国强、张国立、葛优,刘德华,还有已经过世的傅彪,他们无不例外都有着高尚的道德修养。这是亟需我国新一代表演者学习的,这对延长他们的艺术生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我国今后几年、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后的电影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2.2 明星的包装和宣传
  在明星的包装上应该是因人而异的,针对每个演员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风格化路线,使其能够填补市场的空白,迎合观众需求。在宣传上,媒体和经纪团体应共同营造中国电影电视业健康的生存环境和融洽的发展氛围。媒体有义务引导大众进行健康的精神文化消费,经纪公司在炒作的时候也应注意避免有损艺人形象的虚假新闻,这对艺人的长期发展是极度不利的。
  2.3 明星的“保鲜”
  明星的“保鲜”,即保持明星的影响力,使其不断发挥经济价值。随着明星不断的成长,其经纪团队的宣传、营销策略也应不断的更新,使明星永远走在潮流的前沿,不淡出人们的视野。赵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成功的扮演了“小燕子”之后,媒体的曝光率开始大大增加,而作为一个年轻的演员,赵薇还不太懂得与记者周旋,闹出一些不愉快的新闻。但她态度端正,为人谦逊,而后又继续进入电影学院导演系进修,直至今日还活跃在影坛的第一线。这与她在表演功底和道德修养上的“保鲜”密不可分。
  2.4 明星的运作
  有了严格的选拔,合理的包装,接下来就是尤为关键的市场运作了。本文着重强调的运作方式是“用明星经营电影,用电影经纪明星”,而上文也提到了相关的操作手法(即,用已经成名的演员带动观影,创作影视精品,再用该影视做片带出新人),并指出了仍存在两个方向没有很好的融合以及没有形成良性循环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针对每个艺人,制定适合其长期发展的成长规划,选择适合艺人戏路的剧本以及对其正确的引导和宣传。而要达成对明星有长远的规划就首先要加强经纪人队伍的建设,提高经纪人的专业素质,增加行业内部交流。
  3.完善经纪人协会
  针对现今经纪行业的混乱局面以及各种经纪团体之间缺乏交流的现状,完善经纪协会已成为必然的选择。首先,协会要制定严格的经纪人资格考试制度,从源头抓起,提高我国经纪行业从事人员素质;其次,由于我国经纪领域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协会成员应共同努力遏制不良行为,弥补行业漏洞;再次,协会应督促国内公司和地区间的演艺经纪经验交流,了解各地区的经营模式和操作方式,并多与国外演艺经纪公司交流,逐渐走向国际市场;最后,针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集体协商,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积极向国家立法机构献言献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经纪行业的法律法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发展好演艺经济管理是推动我国电影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必由之路。完善的明星制在拓展投、融资渠道,提高大众对国产电影的关注度以及填补经纪行业空白方面都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是促进我国电影产业和经纪行业共同发展的催化剂。特别是在当前的金融危机中,完善明星制迫在眉睫。我国的电影产业面临全新的挑战,同时也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电影行业制作人和经纪人一定能够在党和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精诚合作、团结一心,借鉴美国电影业的成功经验,创造出第二个好莱坞奇迹,三年内国产片年票房突破100亿元,成为世界瞩目的电影强国!
  参考文献:
  1.褚岩.《文化经纪人概论》
  2.陈志云.《经纪人实务》.中国商业出版社
  3.杨步亭、耿西林.《中国电影市场报告》.2006.2007.2008
  4.李玉龙.《经营型和服务型经纪人必须两翼齐飞》.经纪人,2003(8)
  5.徐馨.《演艺经纪如何前行》.经纪人.2006(2)
  6.罗加环、刘登玲.《从CAA的成功之道探析我国演艺经纪业的出路》.广角视野.17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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