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 推进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多维思考 摘 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赋予了重要使命;要着力在立法质量、议题确定、监督方式、法规实施、司法监督、市区联动等方面打造内务司法工作特色;要将加强学习、善于监督、勇于创新、改进作风贯穿内务司法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全过程。 关键词:四个全面 三大维度 迈上新台阶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方略。“迈上新台阶、建设新XX”,是市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时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陈绍泽主任多次对全市人大紧紧围绕“四个全面”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着重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推进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从三个维度作了思考。 一、战略与实践的契合:精准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内务司法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使命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于我们做好新时期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提出了全新要求和更高标准,我们要充分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视野下人大内务司法工作承担的重要使命,准确把握内务司法工作机构依法履职与每一个“全面”的内在关联,进一步找准用力方向,协调推进内务司法各项工作整体跃升,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一是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期待,要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内务司法工作的目标导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内务司法工作必须体现人民性,从根本上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的突出任务,这方面可做的很多,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护、残疾人保护、法律援助等都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要突重点、抓关键、保民生,以人民满意、幸福为工作着眼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系列工作。 二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要将务实有效行使职权作为内务司法工作的自觉行动。人大内务司法工作不仅担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更应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正能量。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求情况摸得清、问题抓得准、建议提得实,使监督有的放矢。要注重创新工作理念,就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增强人大监督刚性。要强化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本行政区域涉及内务司法的重大事项,及时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审议并依法作出决定。 三是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常态,要将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内务司法工作的时代要求。内司委要充分发挥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同时,内司委的各项职权都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行使,内司委的各项工作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开展,各项改革都要运用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方式来进行,人大及内司委的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都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要将坚决贯彻市委和常委会党组决策部署作为内务司法工作的政治规矩。好作风,就是从立规矩、执行规矩中一点一点抓出来的。在新形势下,增强内务司法工作的凝聚力、执行力、约束力,必须讲政治、尊法治、守纪律、讲规矩。内务司法工作机构的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市委和常委会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坚决贯彻市委和常委会党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二、方法与路径的抉择:着力打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内务司法工作迈上新台阶的鲜明特色 面对XX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我们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系统谋划,更好发挥人大制度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把内司委每一项工作都放在“四个全面”中来分析定位,摆在这个大棋局下来聚焦发力,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系统性、协同性和针对性,要着重在六个方面提升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特色: 一是突出良法善治,在提升立法质量上体现特色。新《立法法》对设区的市级人大立法范围作了严格限制,尤其是涉及内务司法工作的立法,以后将少之又少,所以要把重心放在立法质量上。在法规起草中必须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广泛调研,把主要问题基本穷尽,区别创制性立法和实施性立法,不照抄照搬上位法,不为立法而立法。法规内容要淡化部门色彩,从大局出发,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最大多数人的权益。立法过程要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支持的工作格局,同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制定出高质量的法规。要树立人大全程主导的理念,从立项、起草、审议,包括一审、二审、三审,都应是人大主导,比如2016年制定的《XX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6月份上常委会一审,在单景南副主任直接领导下,市人大内司委于1月份已制定出方案并召集协调会部署。 二是聚焦民生热点,在科学确定议题上体现特色。内司委既对口政法机关,又对口民政,还对口群众团体,另外还对口警备区。内司委对口部门虽然杂,但每年的议题不能四处撒网,要更好地突出重点、处理好“精与多”的关系。要针对以往有时议题偏多、题目偏大、内容偏空等情况,做到“宜精不宜多、宜深不宜浅、宜专不宜广”。要按照“党委所重、政府所急、群众所需、人大所能”的要求,充分考虑监督内容的全局性、代表性、重要性,分为常委会议题、主任会议议题和委员会议题三个层次。比如养老工作,XX是全国第四个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实际老龄化率达23%,养老压力非常大,本届常委会将之定位于常抓不懈的常态议题。2015年我们原先准备审议养老工作,研究后觉得话题太大,后来决定针对XX市被确立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机遇,专题审议市政府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报告,这样就有了切入点,也有针对性。 三是增强监督刚性,在创新监督方式上体现特色。实事求是讲,目前的体制机制下要达到理想化的人大监督刚性是受各方面因素制约的。这就倒逼我们在监督中要注重创新监督工作理念,灵活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用组合监督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养老工作为例,从2013到2016年常委会就养老问题连续四年打了一系列“组合拳”,致力于以监督过程的“韧性”达到监督结果的“刚性”:一是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二是结合外地人大来宁多次组织养老工作调研;三是对市政府提交的养老服务业文件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建议;四是就养老话题进行网谈交流,形成的报告送市委市政府阅研后得到吸收;五是对代表的养老工作建议进行督办;六是确定民政局负责人为履职评议对象,将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相结合;七是审议养老服务业专项工作报告。从实际效果看,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的监督状态,既推动了政府工作,也彰显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是推进法治建设,在加强法律实施上体现特色。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再好的法规,如果不通过严格执行来体现其权威性,不通过有力监督来彰显其威慑力,也是一纸空文。从提高法规实施的刚性考虑,我们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立法后评估、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强化执法主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促进执法体制不断完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此,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XX市养犬管理条例》等3部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内司委自主确定的调研视察项目,也聚焦《XX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XX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规在贯彻实施中的难点问题展开。通过加强人大执法监督,就一定能切实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五是紧跟改革步伐,在改进司法监督上体现特色。司法工作监督是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特色。根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司法机关今后承担的任务将更加凸显,司法改革也在稳步推进,人大有必要把司法监督放在突出位置,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要把规范司法权的行使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等方面的工作监督力度,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对此,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年初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好司法责任制改革调研的基础上,将于6月份听取和审议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旨在针对司法改革进程中越来越强调司法工作事实上的“独立”的特殊情况,就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进行一次有益地探索。 六是形成工作合力,在拓宽市区联动上体现特色。各级人大工作的联动,有利于资源共享,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也有利于扩大影响,加大工作力度和深度。但市区联动务必要树立一个观点,就是我们搞联动,不能是上级人大单方面给下一级人大派任务、加担子的联动,而应着重考虑如何通过联动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全市区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指导、关心、支持基层人大工作的力度。这方面全国人大内司委为我们做出了好榜样,从2013年开始,每年的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都主动邀请副省级市人大内司委参加,让我们进一步开拓了做好工作的视野。2015年市人大内司委顺应区人大的呼声,制定了“立法、监督、培训、信息、考察”五联动清单,涉及15项内容,受到区人大的一致好评。今后我们要继续加大在多领域上下联动的力度,给基层同志多提供一些开拓眼界的机会。 三、应然与实然的转化:切实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内务司法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关键环节 正如张德江委员长指出的:“人大工作不是二线,而是民主法治建设的一线和火线。”“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内务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内务司法工作机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我们必须着力把握内务司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的各个关键环节和关键因素,转变作风,练好内功,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实效和水平。 一是要深刻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核心要义,把加强学习贯穿内务司法工作始终。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加速提升履职能力,正逢其时。加强学习是提升素质、增强本领的重要途径,是适应形势、有效履职的迫切需要。内务司法工作政治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时刻存在一个如何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政策、学习新知识的问题。我们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做好人大工作必需的各种知识。同时要坚持学以致用,在学中用、用中学,自觉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人大实际工作当中,努力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二是要准确把握XX“十三五”时期的总体目标,把善于监督贯穿内务司法工作始终。“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XX”取得重大新进展的关键时期,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即将审议通过《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亟需人大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推进“十三五”发展。监督不是故意找岔子,跟谁过不去,而是实事求是地帮助找出问题,改进工作。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文件精神对于加强人大工作提供了更大的平台,我们要从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理直气壮地做好监督工作,该肯定的要充分肯定,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建议的要合理建议。比如,市人大内司委对市民政局报送的《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草案)》能够认真研究,立足XX实际,从总体目标、指标体系等方面提出针对性修改建议,均得到采纳,发挥了人大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监督作用。该文件在全国影响很大,民政部认为XX市率先出台的这个文件“含金量”是全国最高的。 三是要坚持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战略定力,把勇于创新贯穿内务司法工作始终。创新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全面发展的根本支撑和关键动力。我们必须消除人大工作无所谓创新、不能创新的认识障碍,遵循民主法治建设的渐进规律,树立主动创新意识,在合理把握工作实际,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的前提下,敢于打破旧的思维模式,以创新的观念审时度势,以创新的勇气直面难题,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努力打造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只有坚持不断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才能拥有不竭的发展动力。比如2015年我们在制定《XX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时在全国首次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任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负责人、各级民政部门承担兜底责任的制度设计,就是用用创新思维对上位法进行消化吸收后根据现实困境而产生的创新成果,有力推动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四是要紧紧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内在真谛,把改进作风贯穿内务司法工作始终。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中央又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们要紧密结合内务司法工作实际,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走在前面、做出示范。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信访等工作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诉求,反映群众意愿;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心思用到推进民主法治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优良作风,继续保持干事创业、勇争一流的精神状态;大兴清正廉洁之风,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树立和维护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 <\/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