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评议 每季度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1.参加评议的人员:党员所在责任区内的员工,不低于责任区内员工总数的20%。 2.评议的内容: (1)以身作则,带头遵章守纪方面; (2)关心帮助责任区内职工方面; (3)带头攻坚克难,完成工作任务目标方面; (4)带头搞好节能降耗方面; (5)带头搞好安全生产方面。 2.评分标准: 党员民主评议满分为100分。 二、数据考核 每月对党员进行一次数据考核 1.考核标准: (1)党员担任员工导师,加2分; (2)党员担任高级技工、技术员加1分;担任助理工程师、技师加2分;担任工程师以上技术职务加3分; (3)党员在绩效考核中,得一次“C”(生产操作人员得一次“D”)扣3分,得一次“A”加3分; (4)党员在争先创优活动中,被评为生产明星员工、操作能手、销售状元、营销标兵、管理服务能手一次加3分; (5)党员自身违纪受到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警告处分一次扣5分,严重警告一次扣7分,下岗学习一次扣10分。所在责任区内职工违纪一人次扣2分; (6)生产和销售岗位的党员,自身月度任务目标完成,每欠1%扣0.5分,每超1%加0.5分;责任区内月度任务目标完成每欠1%扣0.2分,每超1%加0.2分。管理服务岗位的党员,月度工作目标一项完不成或岗位职能一项发挥不好,扣3分;责任区内,月度工作目标一项完不成或部门职能一项发挥不好,扣1分; (7)党员自身出现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事故,一次扣5分;责任区内出现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事故,一次扣2分; (8)党员自身现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