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识别、退出政策 (一)贫困识别 1.贫困户识别标准:严格按照 “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 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国家现行农村扶贫标准 (2010年不变价2300元)进行识别认定。 2.贫困户识别程序:①贫困对象申请。在广泛宣传政策基础上,农户认为符合贫困户条件的,自愿向村委会提交 《贫困户申请书》;农户自己申请有困难或未提出申请,村民小组认为其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可代为申请。②确认识别对象。村 “两委”根据入户调查服务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初选识别对象,然后与申请农户进行对接,符合贫困户条件的确认为识别对象。③入户核查。对确认的识别对象,由驻村工作队或乡镇包村干部、村干部对收入和 “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核查。④村级评议公示。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识别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贫困户初选名单,村委会公示 (时间5天)无异议后,由村 “两委”报乡 (镇)党委、政府审核。⑤乡镇审核公示。乡 (镇)党委、政府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由乡 (镇)政府在行政村公示 (时间5天)。无异议的,将拟定贫困户名单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复审。⑥县级比对公告。县级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公安、民政、住建、国土、工商等单位进行数据比对,对不符合条件的反馈乡村和农户,核实后剔除;对拟定的贫困户和其他农户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核查,确保不漏评、不错评;核查结束后,将确定的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公告。⑦录入信息系统。县级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集贫困户信息,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 3、五必看: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郎、五看有无病人躺在床。 4.六优先:有重病病人的、有重度残疾的、有因贫辍学的、无劳动能力的、无赡养(抚养)义务人的、无安全住房的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