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镇人民政府,区委有关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12月1日市政府秦岭**段违法违规问题暨“大棚房”整治核查工作调度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现将我区秦岭地区违法建筑暨“大棚房”整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和“两个坚决维护”的高度,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严守耕地红线的高度,从促进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有序健康发展的高度,把开展秦岭地区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耕地保护红线意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切实掌握政策精神,围绕清查摸底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核清底数、建好台账,边排查清理,边整改整治,不断将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 二、坚持重点突破,全面开展排查。各镇要深刻吸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壁破坏生态问题的沉痛教训,对辖区秦岭范围内违法建设别墅、未批先建、批小建大及以旅游开发名义搞房地产开发等违法建设;违反城乡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规划以各种名义建设的非法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认真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造法建设数量和规模。要紧紧围绕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三类问题,在前一阶段利用自然资源部门卫星图斑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核查违法违规“大棚…… |